•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768U/2023-00535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3-10-19 发布日期: 2023-10-19
  • 发布机构: 济南市民政局
  • 标题: 【部门解读】《济南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分类分级探访关爱和委托服务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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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济南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分类分级探访关爱和委托服务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济南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一、政策背景

全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183.7万人,占常住总人口的19.96%老龄化形势日益严峻。在这些老年人口中,还有不同类型的老年人存在生活照料等这样那样的特殊困难,需要家庭和全社会共同关爱

为此,民政部和省民政厅先后牵头发布了对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探访关爱服务的通知,指导和推动基层分级分类做好工作,减少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安全风险,共同兜底老年人居家安全底线。市民政局等8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济南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分类分级探访关爱和委托服务实施方案》。

二、出台目的

通过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分级分类的探访关爱和委托服务,可以加强对老年人生活状况的掌握,充分了解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主动把养老服务政策和关心关爱送上门,及时发现和排除居家安全隐患。同时,通过各级各类的社会参与,也支持老年人家庭成员更好履行赡养义务,有助于在全社会弘扬敬老孝老的中华优良传统。

三、决策依据

《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指导意见》(民发〔2022〕73号)、《山东省特殊困难老年人分类分级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鲁民〔2023〕46号)

四、工作举措

《实施方案》共分为三大部分,分别对工作要求、主要任务、组织保障进行了统一和明确。到2023年底,各区县(功能区)要制定出台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和委托服务工作方案;到2024年底,探访关爱和委托服务普遍有效开展;到2025年底,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失能老年人得到有效帮扶,关爱服务机制更加健全。

一是建立“3+3+8”探访关爱服务工作机制。根据特殊困难老年人年龄、居住状况、身体状况、生活状况等基本信息,区分为重点人群、次重点人群、一般人群等3类人群,精准定位探访关爱服务对象。丰富了社区居家、亲情关怀、应急救援等3大类服务内容,有效对接特殊困难老年人服务需求。统筹协调村(居)民委员会、养老服务场所管理运营方、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老年协会、物业服务企业、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邻里亲属等8方面力量,充实探访关爱服务队伍。

二是建立委托服务工作机制。确定委托服务对象为年龄≥80岁的特殊困难老年人。本着自愿、自主原则,老年人可选择通过代理服务机构代询代办代买等方式满足服务需求。其中,80周岁及以上高龄独居老年人,可采取政府委托服务的方式为老年人提供。

三是加强组织保障。推动构建党组织领导的区域统筹、条块协同、共建共享的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和委托服务工作新格局。发动各职能部门、各参与主体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并积极宣传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帮助特殊困难老年人的良好氛围。

五、关键词解释

特殊困难老年人指的是独居、空巢、留守、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济南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

具体联系人:许梦飞

咨询电话:0531-51702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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