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
经查,济南市御青茶艺职业培训学校(民办非企业单位)2020-2022年度连续三年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报告工作,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以上违法事实有社会组织管理平台年报记录等证据予以证实,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下列单位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七项的规定,行政处罚决定生效后,下列单位将被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因无法与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取得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逾期即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如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对上述认定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处罚内容等有异议的,可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听证申请,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特此公告。
济南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联系方式:
地址:济南市龙奥大厦C区1122房间
联系电话:0531-66602561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