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768U/2025-00155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 2025-07-15 发布日期: 2025-07-15
  • 发布机构: 济南市民政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济南市民政局 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落实《山东省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济民函〔2025〕21号 有效性: 有效
济南市民政局 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落实《山东省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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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民政局 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落实《山东省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济民函〔2025〕21号


各区县(功能区)民政局、行政审批服务局:

为推动实现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省民政厅制定出台了《山东省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行动方案(2025—2027年)》,决定自2025年开始,在全省开展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固本强基年、能力提升年、创先争优年”三年行动。为贯彻落实好省民政厅要求,市民政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结合本市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山东省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请各区县(功能区)民政局、行政审批服务局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及成立登记、内部治理、作用发挥等规范化建设,力争到2027年实现全市社会组织结构更加合理、治理更加有效、风险防范能力显著提升、发展环境更加优化、作用发挥更加明显,成为济南加快推动“强新优富美高”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建设的重要力量。

二、主要内容

《通知》根据省民政厅行动方案要求,分类制定了《社会组织党建规范化建设行动方案》《社会组织登记规范化建设行动方案》《社会组织内部治理规范化建设行动方案》《社会组织作用发挥规范化建设行动方案》。四个行动方案在省民政厅要求的基础上做了细化,充分考虑了济南市社会组织工作的特点和实际,明确了每个建设行动的工作重点。

三、工作要求

各区县(功能区)民政局、行政审批服务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履行好相关职责。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出亮点”要求,研究制定本地贯彻落实意见和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切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要加强协同联动,加强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协同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要加强总结宣传,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开展规范化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长效化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市民政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将加强工作指导,总结推广各地先进经验和创新做法。


附件:1.社会组织党建规范化建设行动方案

           2.社会组织登记规范化建设行动方案

           3.社会组织内部治理规范化建设行动方案

           4.社会组织作用发挥规范化建设行动方案

           5.全市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固本强基年”重点任务清单(市级)


济南市民政局 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715


附件1

 

社会组织党建规范化建设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社会组织党组织政治功能,规范社会组织政治行为,提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质量,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职责分工,健全责任体系

1.厘清管理职责。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新兴领域党建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有关要求、市委有关安排,会同社会工作部门,参照国家和省级层面做法,明确行业协会商会的行业管理部门,建立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业务指导、行业监管、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和落实机制,细化各部门在社会组织管理与党建工作中的具体职责。积极推动将行业协会商会以外的其他社会组织一并归口纳入行业管理。

2.强化政治审核。协助社会工作部门严格落实对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人选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诚信自律等方面的政治审核工作,做好其他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的审核把关工作。

二、深化机制建设,推动融合发展

3.落实“六同步”机制。严格落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六同步”工作机制,将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深度融入成立登记、章程核准、专项抽查、等级评估、年检年报、教育培训等全过程。

4.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社会组织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所属党组织星级评定工作。制定科学合理、详细具体的星级评定标准,涵盖组织建设、党员管理、活动开展、作用发挥等多个方面。完善评定结果运用机制,将星级评定结果与社会组织评先评优、政策扶持、项目承接等挂钩。

三、加强组织保障,夯实工作基础

5.充实工作力量。推动社会组织综合党委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根据工作实际和社会组织数量、规模等情况,合理配备专职党建工作人员。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提高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建立综合党委工作人员列席所属党组织生活会制度,加强对所属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的指导和监督。

6.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区域性党建工作机构发挥作用的有效机制,整合区域内社会组织党建资源,加强区域内社会组织党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建立党建指导员选派、管理和津贴制度,从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党员干部等群体中选拔政治素质高、党建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党建指导员,明确党建指导员的工作职责和考核办法,给予相应的津贴补助。完善党员关系接转和教育管理制度,规范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流程,加强对社会组织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建立党内政治生活情况定期抽查检查制度,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推动各级社会组织总会建立带动会员单位抓党建制度机制,提升会员单位党建工作水平。

四、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工作质效

7.加强经费管理。加强社会组织党建经费集约化使用,建立健全党建经费管理制度,规范经费使用范围和审批程序,提高经费使用效率。通过财政拨款、党费返还、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拓宽党建经费来源渠道。

8.强化教育培训。采用集中授课、现场教学、案例分析、经验交流等形式,加大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党建指导员培训力度,内容涵盖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党建业务知识、社会组织发展形势等,全面提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队伍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附件2


社会组织登记规范化建设行动方案


为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全面提升全市社会组织登记工作整体水平,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加强社会组织名称审核

坚决贯彻落实民政部《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严格社会组织名称审查,社会组织名称必须规范完整,名实一致,名称不得超越部门法定权限和管辖范围,并与业务范围相符。重点规范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名称,规范使用“慈善”“公益”等字样,不得随意宽口径解读,坚决避免泛用、滥用。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清理纠正违规社会组织名称,对不符合规定的社会组织名称,通过名称变更、注销登记等方式积极稳妥处理。做好政策宣传培训,提高区县审批人员政策理解执行能力,确保政策宣传到位,执行到位。

二、严把社会组织登记入口

全面贯彻落实《济南市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办法》,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登记程序,完善办理指南,编制零基础模板,持续做好统一要素再梳理和个性化要素规范提升,深化流程图编制推广执行,及时更新并向社会公布。落实社会组织成立登记“五函三告知”事先告知提示制度,在社会组织成立登记阶段全面开展事先告知提示,全市统一《成立登记事先告知书》《捐资承诺书》等示范文本。加强对社会组织发起人、拟任负责人任职条件审查,特别是加强政治表现、思想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审查。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兼职相关规定,领导干部兼任社会组织职务的,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批准,加强对负责人超龄超届等情形的把关。

三、加强社会组织审管协同

落实《济南市行政审批与监督管理协同联动规定》,加强与民政部门、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等部门协同,完善联络会商机制。持续推进社会组织审管协同联动实施细则编制工作,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和协同办法。加强部门间会商,审查直接登记申请时,要广泛听取意见,根据需要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或组织专家进行评估。主动对接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及相关党建工作机构,加强对社会组织发起人、拟任负责人资格审查,做好社会组织负责人联审工作。建立审管信息反馈机制,民政部门要及时将社会组织监管等情况通报行政审批部门,行政审批部门在登记过程中发现社会组织存在需整改事项的,要及时推送民政部门。持续做好公益慈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工作,优化全市社会组织结构,提高登记服务质量。


附件3


社会组织内部治理规范化建设行动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市社会组织治理能力和水平,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完善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

1.制定《济南市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示范文本》,全面推动社会组织将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章程。

2.规范社会组织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及内部监督机制。

3.会同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推动社会组织建立和完善内部运行机制,规范会员、业务活动、财务、证书、印章、文件、档案、信息公开、重要活动报告等内部管理制度。

4.加大培训力度,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法律法规、政策业务、财务制度等多样化培训。

二、常态化开展六类行为监管治理

5.贯彻落实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有关要求,严格审批程序,禁止违规行为,确保活动合法、规范、有序开展。

6.规范社会组织举办节庆、展会、论坛等活动,禁止违规收费、虚假宣传或变相营利,确保活动符合国家规定。

7.持续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明确治理重点,完善监管机制,依法依规查处违规收费行为。

8.着力加强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明确非营利属性,加强财务与运营透明度。

9.督促社会团体加强分支(代表)机构设立运行管理,完善内部备案制度,压实主体责任,降低违规风险。

10.配合开展公益慈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规范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活动。

11.常态化打击非法社会组织。

三、加强和提升诚信自律建设

12.引导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开展活动,提升服务意识,通过网站、公众号等渠道公开组织章程、重大事项、财务报告等信息。

13.推动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内部纠纷解决机制,引导当事人通过司法途径依法解决纠纷。

14.引导社会组织加强网站、会刊、微信、微博等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15.加强分级分类监管,通过年报、评估、“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及时、动态调整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附件4


社会组织作用发挥规范化建设行动方案


为全面提升社会组织服务社会、参与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推动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党建引领,丰富品牌内涵

1.注重社会组织工作创新发展,丰富“泉社彤行——党建引领济南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党建品牌内涵,推动全市统一规范使用品牌标识,打造党建品牌矩阵,提升品牌辨识度和影响力。

2.建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与经济发展、社会治理“双融双创”机制,打造“彤心助企”“彤暖社区”“彤力振兴”等子品牌,推动形成一批党建融入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的高质量示范项目。

二、加强培育指导,夯实工作基础

3.持续开展“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提升年”活动,分层分类开展党组织负责人、党务工作者、社会组织负责人及骨干成员专题培训,提升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和专业水平。

4.持续开展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三年计划,推动区县、街镇、社区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强化功能定位、完善管理制度、注重标准化建设,提升孵化培育、资源对接、引领发展、服务保障等作用。

5.定期开展社区社会组织“4台账1问卷”调查,出台《社区社会组织全链条培育管理工作指引》,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培育、规范社区社会组织管理。

6.制定《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内部治理工作指引》《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需求清单”“资源清单”“服务清单”工作指引》《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评估指标》,推动街镇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示范引领社区社会组织开展活动。

7.持续实行“以社管社”,充分发挥党建类、平台类、街镇级、自发类等“四类”枢纽型社会组织整合资源、示范引领、协同发展等作用。

三、加强激励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8.配合做好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专项整治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优势,推动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东西部协作、稳岗就业,助力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等,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开展“邻里守望”关爱行动。

9.开展“社会组织案例宣传100佳”活动,评选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优秀案例100个,依托局微信公众号逐一宣传,择优适时向有关部门推荐。

10.持续加强社会组织工作宣传,推动区县打造工作特色和亮点、加强经验总结与提炼,择优向《中国社会组织》等媒体推荐。


附件5


全市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固本强基年”重点任务清单(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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