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768U/2023-00227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3-05-31 发布日期: 2023-05-31
- 发布机构: 济南市民政局
- 标题: 【部门解读】《街道(镇)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高质量发展工作指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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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街道(镇)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街道(镇)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作用,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济南市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街道(镇)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高质量发展工作指引》。
二、决策依据
(一)《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二)《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民办发〔2020〕36号);
(三)《山东省民政厅、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中共山东省委政法委、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的通知》(鲁民〔2021〕41号);
(四)《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济办发〔2017〕29号);
(五)《济南市民政局等十四部门转发省民政厅等十四部门<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济民发〔2018〕131号);
(六)《济南市民政局、中共济南市委组织部、中共济南市委政法委、济南市农业农村局、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印发<济南市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济民发〔2021〕48号);
三、出台目的
进一步团结带领广大社区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链接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引领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提升社区社会组织能力、发挥社区社会组织作用、打造社区社会组织品牌、扩大社区社会组织影响;促进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群众需求、服务政府决策、服务社会发展,助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格局。
四、主要内容
(一)《工作指引》明确,街道(镇)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既是经行政审批服务部门注册登记的区县管社会组织,也是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主要功能是协助街道(镇)孵化联系服务管理本辖区社区社会组织,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业务指导、项目协调、场所设备等支持,引领示范带动社区社会组织依法办会、规范运作、发挥作用,并建立社区资源、居民需求与社区社会组织的常态化对接机制。
(二)《工作指引》提出,街道(镇)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四项重点任务:一是培育孵化社区社会组织。主要包括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开展需求调研、赋能培训,协助街道(镇)开展社区社会组织“安家”工程,依托社会组织服务(孵化)基地开展活动等。二是规范管理社区社会组织。主要包括协助街道(镇)制定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规划、建立社区社会组织“骨干人才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引导辖区内备案社区社会组织在开展重大活动前落实报备制度等。三是提升社区社会组织服务能力。主要包括向社区社会组织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协助街道(镇)指导公益慈善类社区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慈善活动,深入开展乡村振兴活动等。四是扩大社区社会组织影响。主要包括协助街道(镇)实施社区社会组织品牌化发展战略、广泛开展社区社会组织调研、示范带动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等。
(三)《工作指引》指出,街道(镇)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应遵循以下五项工作机制: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即充分发挥街道(镇)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导社区社会组织深入参与社会治理。二是加强法人治理。街道(镇)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应建立健全章程,自觉按照社会团体相关规定运行,积极主动参与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三是健全工作机制。街道(镇)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可按社区社会组织类别下设分支机构,协助引导相关类别社区社会组织规范运行、开展活动,并定期向街道(镇)党组织报告工作。四是创新工作方式。建立“三项清单”制度,即坚持问题导向,广泛听取辖区内机构和居民,特别是困难群体的需求,梳理建立辖区治理“需求清单”;广泛链接外部资源,汇聚建立辖区治理“资源清单”,将“需求清单”和“资源清单”有机结合,形成辖区治理“服务清单”。五是突出工作亮点。注重联动社区、各级社会组织、志愿者、公益慈善资源,采取“街道(镇)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街道(镇)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形式,与社区基金、社会救助、一老一小、新时代文明实践、乡村振兴等工作相结合,探索社会治理新路径。
五、关键词解释
社区社会组织:是由本社区居民和其他组织为主发起成立,在城乡社区开展为民服务、公益慈善、邻里互助、文体娱乐和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的社会组织。
街道(镇)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是经行政审批服务部门注册登记的区县管社会组织,区县民政部门是其管理机关,街道(镇)是其业务主管单位,依照社会组织相关政策法规运行的社会组织。
六、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济南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咨询电话:0531-51702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