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768U/2022-00064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 2022-02-28 发布日期: 2022-03-01
- 发布机构: 济南市民政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济南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济民发〔2022〕3号 有效性: 有效
济南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济民发〔2022〕3号
各区县民政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2022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部署,认真贯彻落实。
济南市民政局
2022年2月28日
2022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
2022 年,全市民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 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 届历次全会精神,不断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落 实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部署,对标对表市委、市政府民政 民生工作要求,弘扬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倾力 做好“六稳”工作,全力落实“六保”任务,聚力服务“12 项 改革创新行动”,奋力推进省会民政事业创新发展、走在前列, 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会建设作出积极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建设
1.强化政治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 功夫,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 育成果,建立完善“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深入学习贯 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举办专题辅导报 告会、研讨会、专题学习班,开展“争做强省会建设先锋队”主题实践活动,深化省市县模范机关建设“三级联动”,推进公开承诺践诺,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到民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2.加强党对民政工作全面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 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民政工作的 定位、职责、思路、目标、任务、措施和方法,切实把忠诚拥 护“两个确立”体现在精准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 安排上,体现在全面履行民政工作职责使命上,在服务党和国 家工作大局中定坐标、有作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 总要求,将党建工作与民政业务工作同谋划部署、同推进落实、 同督导考核,引导民政干部忠诚履职、担当作为,推动各项民政工作提质增效、走在前列。
3.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 彻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决扛起管党治党主体 责任,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持续整治群众身边 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为基层减负增效。持续改进工作作风, 对照“严真细实快”要求,落实省民政厅有关作风建设的部署 安排,着力解决工作研究“不细致”、工作落实“不到位”、 工作运转“不高效”、业务数据“不精准”和上级政策“不落 地”等问题。深入推进“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开展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打造坚强战斗堡垒。
二、 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4.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机制。发挥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修订《济南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协调出台相 关专项救助政策措施,优化临时救助制度,建立完善分层分类、 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健全完善区县社会救助综合服 务中心工作制度,加强和规范与各社会救助职能部门的政策衔 接和工作对接,全面构建共享救助模式。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 况核对机制,推进省、市核对系统并网运行,拓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数据项目,实现精准救助。
5.提升兜底保障水平。城乡低保、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 高不低于10%,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不低于15%、照料护 理标准提高不低于10%,持续推进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城乡一体 化。对标“三清” “五有”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分散供养特困 人员照料护理责任,力争全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采取政府购 买服务方式提供照料服务的比例达到40%以上。持续开展社会救 助领域创新实践和品牌创建活动,推广市中区、钢城区等发展 服务类社会救助的经验做法,推进“物质+服务”救助,争创全省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实验区。
6.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 保持过渡期内社 会救助兜底政策总体稳定,落实低保渐退、收入扣减等政策, 加强与乡村振兴、医保、残联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比对,发挥低 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作用,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 保障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出台《济南市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暂行办法》,做好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成员等救助对象认定和帮扶工作,坚决防止返贫和新致贫。
7.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治理,规范社会 救助档案管理,提升社会救助系统数据信息化应用效能,驱动 社会救助工作模式和管理方式创新。出台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 下放后加强监督管理的相关措施,实现“放管服”改革闭环管理。
三、 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8.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区县养老服务中心建成并投 入使用。建立公建养老机构入住轮候制度,以区县养老服务中 心为主推出第一批基本养老服务床位,每个区县至少在1个街 道(镇)试点开展困难重度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料和免费或低收 费集中托养工作。对照90%覆盖率目标配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完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回头看”任务。修订居家养 老服务规范,推动居家养老服务扩面升级、规范管理。试点建 设家庭养老床位,出台家庭养老床位管理意见,免费培训失能 老年人家庭照护人员,依托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试点设置50 处长者服务站。修订市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区县全部发布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建立特殊家庭老年人月探访制度。
9.开展养老服务专项提升行动。 修订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 心、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长者助餐站点等管理运营规范。实行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分类管理,全面提升规范运营能力,试点打造20处专业服务能力完善的照料站点。评选示范性街道 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长者助餐站点各20处,示范性养老机构10 处。建立老年人照护需求评估等5个市级养老服务组织(企业)库,推动专业养老企业连片连锁托管日间照料中心等设施。
10.全面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改造提升敬老院16处,全 部敬老院护理型床位占比超55%,均达到二级养老机构标准,有 意愿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100%,开展敬老院特困供养经费 规范管理专项行动。对照50%覆盖率目标配置农村幸福院,依托 有条件的农村幸福院,探索建设不少于20处农村区域性照护中 心。修订农村幸福院管理运营规范,评选示范性农村幸福院不 少于50处,引领全市农村幸福院发挥好“保基本、管急需”职能。
11.加强质量安全综合监管。开展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一件 事”试点,制定出台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开展养老机 构达标行动,推动养老机构全部设置“四员一 岗”,推行养老 院长持证上岗制度,培训养老护理员等6000人,举办养老护理 员技能大赛。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完成养老机构燃气 安全、非法集资等各项年度排查工作任务。提升市级养老服务 管理平台功能,实现全市养老服务全覆盖、全过程动态智能监管。
12.优化养老服务体制机制。完善市级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区县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政校社”合作机制,联合开展难点热点工作攻坚破题行动。开展“最美养老人” 评选,落实从业人员褒扬措施。争创省级养老服务示范区县和 示范性养老服务机构各2个,开展养老服务示范街道创建活动, 评选示范单位20个左右。建立市联系帮包区县工作机制,推动养老服务任务落实。
四、 加强儿童福利保障和未成年人关爱保护
13.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机构养育和社会散居孤儿(含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 补贴标准分别提高10%。加强孤困儿童摸底排查和动态管理,及 时将符合条件儿童纳入保障范围。持续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 天计划” “福彩圆梦 · 孤儿助学工程”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 学项目,为孤困儿童提供助学、助医服务。出台成年孤儿社会 安置政策,通过“评估+分类安置”方式,解决孤儿成年后就业、 落户、住房、医疗等问题。落实家庭依法收养残疾儿童鼓励政 策,依法依规开展收养登记。加大政府购买儿童类服务项目力 度,市、区县两级资金投入分别提高10%,每个区县培育孵化不 少 于 1 家儿童类社会组织,为困境儿童提供心理疏导、精神关 爱和权益维护等服务。增强儿童福利机构“养治教康+社会工作” 服务能力,提升工作人员专业持证率,争创全国儿童福利机构高质量发展实践基地,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
14.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出台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意见和2022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开展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试点,争创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县,优化未成年人 保护工作机制。推进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完善区县未成 年人保护中心、街道(镇)未成年人保护站服务功能,鼓励有 条件的区县单独设立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机 构规范化建设。实施基层儿童服务队伍“增能计划”,实现全 市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培训全覆盖,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服务 能力。健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工作人员违法犯罪记录查询 机制,实施“阳光工程2022”专项行动,推进未成年人纹身治 理,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 “圆梦行动”和留守未成年 人、困境未成年人生活状况评估等系列活动,打造“泉心伴童行”工作品牌。
五、 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创新
15.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总结推广章丘区、平阴县乡镇政府 服务能力建设典型经验,以区县为单位制定街道(镇)协商目 录,规范协商议题范围,提升街道(镇)为民服务和议事协商 能力。积极参与乡村建设行动,加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 补齐农村公共服务短板,配合做好市域社会治理、乡村振兴、 平安建设、应急管理等相关工作。做好黄河滩区迁建社区和易 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工作,帮助搬迁群众尽快融入社 区新生活。落实基层社会治理统计调查制度,做好全国基层政 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数据维护、信息报送等工作。常态化开展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斗争,护航乡村振兴。
16.推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建立基层群众性 自治组织法人备案制度,完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履职承诺 和述职制度,进一步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开展社区工作者居民 满意度调查试点,引导社区更好地为民办实事。持续推进社区 减负增效,巩固深化村(社区) “牌子多”问题整治成果,推 动落实村级组织职责任务、社区工作事项清单管理。深化村级 议事协商,推进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工作,以区县为单位制 定村(社区)协商目录。深化村务公开“阳光工程”,开展监 督落实行动,推进4处省级创新实验点建设。配合开展村改社 区基层党建和治理难题集中攻坚行动试点,推动完成121 个村改社区规范工作。
17.强化城乡社区治理工作保障。调整完善基层治理工作协 调机制,制定市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重点工作任 务清单,协调督促成员单位抓好落实。统筹推进城乡社区综合 服务设施建设,打造不少于25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 建设示范点和社区服务综合体。对照每300户居民配备1人的 目标,招录一批全日制社区专职工作者,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 者队伍。适时修订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制度和职业体系。
18.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措施,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我市具体贯彻落实措施。落实《济南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 深入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总结推 广基层治理服务创新优秀案例。举办城乡社区工作者专题培训 班,编纂《济南市社区工作者服务指导手册》,提升社区工作 者服务能力。开展基层治理创新实验工作,做好全国和谐社区 建设示范创建、城乡社区治理专项表彰和基层治理创新实验区推选申报工作,选树更多先进典型。
六、 推动党建引领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19.提升社会组织党建引领能力。以党建引领社会组织高质 量发展为主线,以“能力建设提升年”活动为抓手,持续擦亮 “泉社彤行”党建品牌,巩固党史学习教育和“党建入章”成 果,做好迎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工作。提高“两 个覆盖”质量,落实社会组织党建与成立登记、综合监管、培 育孵化、教育培训、评先树优、购买服务等“六同步”,做到 党组织“应建尽建”;做好省、市无业务主管单位社会组织党 建属地管理工作,建立党建指导员工作台账,做到党建指导员 “应派尽派”;指导党建工作站(行业党委)规范提升,以“三 会一课”、主题党日等为抓手,深化社会组织党建与业务融合 发展;加强社会组织党校建设,分批次组织社会组织党组织书 记、党务工作者、党建指导员培训。加强各级社会组织综合党 委自身建设,推出不少于2个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区县级党建工作品牌。推进社会组织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推出10个社会组织党建品牌和创新案例。
20.提升社会组织综合监管能力。发挥各级社会组织联席会 议作用,健全综合监管体系。推出社会组织“红黑榜”,探索 实行社会组织积分管理制度。试点社会组织分类管理,重点加 强直接登记社会组织监管。加强登管业务协同,完善重要审批 事项联络会商制度,推动审管互动提质增效。发挥“泉社通” APP作用,强化年报、评估、 “双随机、一公开”以及换届等日常 监管,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等要求,实现社会组织监管数据 动态更新。深化行业协会商会管理体制改革,清理规范收费行 为和评比表彰,常态化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加大违法违规 行为曝光力度,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人员教育培训,推进日常监管和信息员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21.提升社会组织内部治理能力。 开展社会组织能力提升行 动,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以章程为核心,以理事会建设为 重点,引导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机制,落实各项制度要求, 明晰责权关系,提升内部治理水平。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 理和联合惩戒,继续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行动,依法处理和规范提升并举,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22.推进社会组织作用发挥。 加强上下联动、多方联合,支 持引导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参与社会服务、民生保障、基 层治理、新旧动能转换和乡村振兴等工作,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搭建政社沟通交流平台,继续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服务省会发展”活动,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提升服务能 力。开展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三年专项行动攻坚,加大省、 市级社区社会组织创新发展基地创建力度,制定社区社会组织 联合会工作指引,推动街镇级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等枢纽型社 会组织普遍组建,实现社区社会组织骨干人才培训率100%。开 展“社会组织工作大调研” “千家进万户,上门送服务” “邻 里守望”关爱行动等活动,选树优秀品牌社会组织和品牌服务项目,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七、强化区划地名管理服务
23.加强行政区划管理。加强党对行政区划工作领导,严肃 行政区划工作纪律。聚焦强省会战略,综合城市发展定位、管 辖幅度、资源环境和空间结构,开展优化行政区划设置研究。稳妥推进撤镇改设街道,完善现代化城镇体系。
24.提升地名管理服务。以“强管理、促规范、优服务、惠 民生”为目标,开展“地名管理服务提升”行动。宣传贯彻《地 名管理条例》,健全地名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地名备案公 告制度,规范地名管理。启动第二批泉城传统地名调查和名录 编制工作,探索推进保护和弘扬黄河流域地名文化,开展“地 名文化大家谈” “讲述身边的地名故事”等系列活动,创新打 造“地名文化口袋公园”,切实加强地名文化保护传承。加强 区划地名信息常态化更新,重点抓好国家地名信息库质量建设提升工作,持续开展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提升行动;以编制新版《济南市行政区划图》、打造济南地名志愿者服务队伍等为重点,开展地名公共服务“六个一 ”活动,持续优化地名服务。
25.深化平安边界建设。开展平安边界建设活动,加大界线 界桩常态化巡查管护力度,强化界线管理经费保障落实,高质 量完成第六轮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年度工作任务,完善涉界矛盾纠纷隐患排查调处机制,确保边界和谐稳定。
八、 提高专项事务管理服务水平
26.深化殡葬管理改革。推动将公益性公墓专项规划纳入市 国土空间规划,加强安葬(放)设施规范建设、运营和管理, 改造提升公益性安葬(放)设施50处,实施公益性安葬(放) 设施封闭式管理,持续优化殡葬服务供给。实施市第二殡仪馆 莱芜馆区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和火化设备节能减排改造,开展全 市殡仪馆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行动、殡葬业价格秩序和公益性 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未经审批或审批手续不全墓地专 项整治,不断提升殡仪服务水平。完成散埋坟墓和传统墓葬点 专项整治年度任务,打造玉函山生态安葬示范园,推广历下区 先人纪念林建设经验,推行生态节地葬式葬法,以全市殡仪馆 为基地打造“互联网+”和“专业服务+志愿服务”相结合的线上线下生命教育体系,推进丧葬礼俗改革和移风易俗。
27.优化婚姻登记服务。加强婚姻登记机关作风和规范化建 设,开展婚姻登记员业务培训,组织颁证员技能大赛,推进身份证电子证照办理婚姻登记试点,提升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创新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免费发放婚姻家庭辅导教育书籍,结 合青年节、建军节、国庆节等节日举办青年联谊活动和集体婚 礼式颁证活动,开展婚姻家庭辅导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 进机关活动,促进婚姻家庭和谐幸福。加强婚介服务机构监管, 引导行业健康发展。探索建立婚俗改革长效机制,总结推广章丘区婚俗改革试点经验,持续推进婚俗改革。
28.加强残疾人关爱服务。 探索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渐 退机制,联合司法、人社等部门完善数据共享信息核查机制,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提高 10%,支持有条件的区县将城乡低保边缘户中的残疾人、依老养 残、 一户多残等群体纳入生活补贴范围,将三、四级智力精神 非重度残疾人纳入护理补贴范围,实现提标扩面、精准保障。 巩固并适时推广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康复辅助器具社区 租赁服务试点成果,联合卫健部门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精 康融合行动”,争取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第二批国家综合创新试点,提升残疾人关爱服务水平。
29.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健全公安、卫健、城管等 部门协同机制,引入专业服务机构,引导志愿者、专业社会力 量等参与流浪乞讨救助工作。打造济南“智慧救助”信息化平 台,建立街面巡查、站内照料、医院救治、寻亲护送、安置回 访“五位一体”的信息化救助新格局,实现流浪乞讨人员一站式救助。加快市救助管理站改造工程项目建设,探索站内托养照料服务模式,推进临时救助点规范化建设,擦亮“社区里的 救助站”服务品牌。开展“寒冬送温暖” “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加强落户安置、源头治理工作体制机制建设。
九、 加快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和福利彩票发展
30.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深入贯彻《慈善法》《山东省 慈善条例》,开展“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和“中华慈善奖” “山东慈善奖”推选,推进慈善组织管理培训和登记认定,落 实税收优惠政策,做好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工作,力争全市慈 善组织数量增长20%以上。深化“五社联动”实践,完善社会力 量参与基层治理激励政策,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 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联动机制,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 广的社区治理典型。拓展“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强化与 农村幸福院结合,优化“幸福家园+农村为老服务”模式,加强 项目监督检查,年内新增村社基金不少于300个,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31.提升社会工作服务能力。 开展街道(镇)社会工作服务 站全面评估和示范建设,年内建成不少于30个示范站点,提升 社工站管理服务水平,确保社工站“建得起、转的动、服务好”。 出台《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实施办法》 《社会工作督导人才管 理办法》,建立社会工作督导人才队伍,开展全市社会工作者 职业资格考试和能力提升培训,开展国际社工日主题宣传,组织第四届“泉城和谐使者”评选和第五届“齐鲁和谐使者”推选,促进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完善社会工作信息平台,实现市、区县两级信息共享。启动社会工作跨省“牵手计划”。
32.加快志愿服务规范发展。 宣传贯彻《山东省志愿服务条 例》,加强志愿服务组织培训,联合宣传部门开展学雷锋志愿 服务“四个100”先进典型宣传评选活动,年内标识志愿服务组 织达到220 家以上,进一步壮大志愿服务队伍。推广使用全国 志愿服务系统2.0版,落实《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开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试点,进一步规范志愿服务活动。
33.推进福彩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强渠道管理,增加销售站 点,优化网络布局,推进福彩综合示范厅建设,合理利用闲置 大厅。加强队伍和制度建设,力争全年福利彩票销量超9亿元, 实现省内位次前移。推进责任彩票建设,完善监督检查机制, 确保依法合规销售、安全规范运行。加大福彩公益金使用宣传力度,打造“泉城福彩”公益品牌。
十、 筑牢民政事业发展基础
34.强化规划引领。全面推动《济南市“十四五”民政事业 发展规划》和《济南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济南 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等专项规划的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落地见效。
35.推进省市一体化和市域合作。完善落实与省民政厅常态 化联系服务机制,充分利用省民政厅基层联系点平台,进一步加大政策、资金、项目、试点争取力度,凝聚省市合力,加快推进省会民政事业发展。推进“省会经济圈”城市及济南、青 岛市域合作,在养老服务、生态殡葬等方面开展协作,实现开放共享、合作共赢。
36.强化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 审查,确保合法性审查率、备案率达到100%。落实行政执法“三 项制度”,强化社会组织、殡葬管理、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双 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和“八五”普法宣传教 育方案,开展“法治民政”综合检查督导,组织两批次民政法 治培训,落实普法责任制。推进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优 化政务服务方式。加强工作调研,开展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创 新案例评选,表彰一批优秀研究成果,加大创新案例复制推广 力度,推动民政工作创新发展。加强民政业务标准化建设,发挥标准规范引导作用。
37.强化信息化建设。 进一步完善济南民政大数据信息平台 功能,推动民政数据平台与市大数据平台深度融合共享;推进 “困难人员救助、婚育”等办事场景集成办,加强现代信息技 术手段在民政工作中的应用。强化网络安全领域风险防控,落 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加大重要时间节点网络安全保障工作力度, 避免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深入开展信息化与网络安全保密培训,提高民政干部信息化工作水平。
38.强化民政直属单位管理。加强民政直属单位规范化建设,聚焦“加强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质效”目标,开展管理服务质效提升行动,重点加强班子建设,完善管理制度,规范日常运 行,开展内部审计,强化督导检查,推动民政直属单位党员干 部精神状态明显转变、内部运转明显规范、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积极协调争取优化民政事业单位职能设置,建立顺畅高效的运行机制。
39.提升内部管理水平。推进民政干部队伍建设,多渠道引 进优秀人才,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开展交流研讨、集中 培训、比武竞赛、业务展示等活动,引导民政系统党员干部争 当“全科大夫、首席专家”;落实好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 遇,丰富老干部文化生活,提升离退休干部服务保障水平。加 强民政资金监管,结合全年专项绩效工作,将困难群众救助资 金纳入重点绩效管理;对转移支付到区县的各类资金的流转、 使用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联合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往 年度拨付的养老补助资金开展专项审计;完成省审计厅困难群 众救助资金专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提高资金管理使用规 范化水平。加强政务公开和民政宣传,强化政策解读,讲好民 政故事,让社会各界更加了解、支持民政工作。高质量完成文明城市创建民政领域相关工作。
十一、防范化解民政领域重大风险
40.毫不松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持续开展民政服务机构 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监督检查,确保民政服务对象及其直接服务工作人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疫苗接种“应接尽接”。督促指导民政服务机构和服务窗口从严落实防控措施,开展常态 化疫情防控教育培训,健全完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加强 防疫物资储备。健全社区疫情防控组织体系,指导社区加强疫 情防控,改进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的社区服务,提高城乡社 区防控精准化精细化水平。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 力量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做好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救助关爱工作。
41.坚定不移抓实民政机构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督促健全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 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推动民政服务机构规范化建 设,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工作预案等制度。常 态化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四不两直”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扎实 推进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适时邀请第三方 专业机构开展隐患预防和排查活动,定期开展问题整改“回头 看”,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演练活动,通过桌面 推演、实地演练等方式,进一步提高民政干部安全防范意识和 应急处置能力。深入推进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事务领域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成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
42.始终如一维护民政领域和谐稳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 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强化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坚决防范负面舆情。落实保密主体责任,健全保密长效机制,强化保密宣传教育,加强涉密载体管理, 消除失密泄密隐患。做好信访接访工作,通过电话回访、上门 反馈、约访约见等方式,及时回应群众初信初访,帮助解决合 法合理诉求。强化重复信访事项化解,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做 好民政政策解读和群众思想疏导工作,尽力解决问题、化解矛 盾。加强民政领域苗头性、预警性信息收集研判,找准风险点和责任点,及时落实稳控措施,确保民政系统安全稳定。
43.坚决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 畅通群众诉求渠 道,通过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网络平台等多种途径收集问题线 索,及时回应困难群众合理诉求。完善落实困难群众主动告知、 主动发现、救助帮扶机制,确保困难群众早发现、早救助、早 帮扶。全面落实街道(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对急难对象 实施24小时先行救助。加强孤困儿童、留守儿童和监护缺失儿 童救助保护,推进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 等关爱服务机制有效运行。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避免其陷入生存困境,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
详细内容见附件:济南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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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民发〔2022〕3号
各区县民政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2022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部署,认真贯彻落实。
济南市民政局
2022年2月28日
2022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
2022 年,全市民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 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 届历次全会精神,不断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落 实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部署,对标对表市委、市政府民政 民生工作要求,弘扬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倾力 做好“六稳”工作,全力落实“六保”任务,聚力服务“12 项 改革创新行动”,奋力推进省会民政事业创新发展、走在前列, 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会建设作出积极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建设
1.强化政治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 功夫,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 育成果,建立完善“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深入学习贯 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举办专题辅导报 告会、研讨会、专题学习班,开展“争做强省会建设先锋队”主题实践活动,深化省市县模范机关建设“三级联动”,推进公开承诺践诺,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到民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2.加强党对民政工作全面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 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民政工作的 定位、职责、思路、目标、任务、措施和方法,切实把忠诚拥 护“两个确立”体现在精准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 安排上,体现在全面履行民政工作职责使命上,在服务党和国 家工作大局中定坐标、有作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 总要求,将党建工作与民政业务工作同谋划部署、同推进落实、 同督导考核,引导民政干部忠诚履职、担当作为,推动各项民政工作提质增效、走在前列。
3.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 彻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决扛起管党治党主体 责任,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持续整治群众身边 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为基层减负增效。持续改进工作作风, 对照“严真细实快”要求,落实省民政厅有关作风建设的部署 安排,着力解决工作研究“不细致”、工作落实“不到位”、 工作运转“不高效”、业务数据“不精准”和上级政策“不落 地”等问题。深入推进“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开展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打造坚强战斗堡垒。
二、 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4.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机制。发挥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修订《济南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协调出台相 关专项救助政策措施,优化临时救助制度,建立完善分层分类、 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健全完善区县社会救助综合服 务中心工作制度,加强和规范与各社会救助职能部门的政策衔 接和工作对接,全面构建共享救助模式。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 况核对机制,推进省、市核对系统并网运行,拓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数据项目,实现精准救助。
5.提升兜底保障水平。城乡低保、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 高不低于10%,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不低于15%、照料护 理标准提高不低于10%,持续推进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城乡一体 化。对标“三清” “五有”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分散供养特困 人员照料护理责任,力争全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采取政府购 买服务方式提供照料服务的比例达到40%以上。持续开展社会救 助领域创新实践和品牌创建活动,推广市中区、钢城区等发展 服务类社会救助的经验做法,推进“物质+服务”救助,争创全省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实验区。
6.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 保持过渡期内社 会救助兜底政策总体稳定,落实低保渐退、收入扣减等政策, 加强与乡村振兴、医保、残联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比对,发挥低 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作用,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 保障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出台《济南市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暂行办法》,做好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成员等救助对象认定和帮扶工作,坚决防止返贫和新致贫。
7.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治理,规范社会 救助档案管理,提升社会救助系统数据信息化应用效能,驱动 社会救助工作模式和管理方式创新。出台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 下放后加强监督管理的相关措施,实现“放管服”改革闭环管理。
三、 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8.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区县养老服务中心建成并投 入使用。建立公建养老机构入住轮候制度,以区县养老服务中 心为主推出第一批基本养老服务床位,每个区县至少在1个街 道(镇)试点开展困难重度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料和免费或低收 费集中托养工作。对照90%覆盖率目标配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完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回头看”任务。修订居家养 老服务规范,推动居家养老服务扩面升级、规范管理。试点建 设家庭养老床位,出台家庭养老床位管理意见,免费培训失能 老年人家庭照护人员,依托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试点设置50 处长者服务站。修订市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区县全部发布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建立特殊家庭老年人月探访制度。
9.开展养老服务专项提升行动。 修订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 心、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长者助餐站点等管理运营规范。实行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分类管理,全面提升规范运营能力,试点打造20处专业服务能力完善的照料站点。评选示范性街道 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长者助餐站点各20处,示范性养老机构10 处。建立老年人照护需求评估等5个市级养老服务组织(企业)库,推动专业养老企业连片连锁托管日间照料中心等设施。
10.全面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改造提升敬老院16处,全 部敬老院护理型床位占比超55%,均达到二级养老机构标准,有 意愿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100%,开展敬老院特困供养经费 规范管理专项行动。对照50%覆盖率目标配置农村幸福院,依托 有条件的农村幸福院,探索建设不少于20处农村区域性照护中 心。修订农村幸福院管理运营规范,评选示范性农村幸福院不 少于50处,引领全市农村幸福院发挥好“保基本、管急需”职能。
11.加强质量安全综合监管。开展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一件 事”试点,制定出台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开展养老机 构达标行动,推动养老机构全部设置“四员一 岗”,推行养老 院长持证上岗制度,培训养老护理员等6000人,举办养老护理 员技能大赛。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完成养老机构燃气 安全、非法集资等各项年度排查工作任务。提升市级养老服务 管理平台功能,实现全市养老服务全覆盖、全过程动态智能监管。
12.优化养老服务体制机制。完善市级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区县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政校社”合作机制,联合开展难点热点工作攻坚破题行动。开展“最美养老人” 评选,落实从业人员褒扬措施。争创省级养老服务示范区县和 示范性养老服务机构各2个,开展养老服务示范街道创建活动, 评选示范单位20个左右。建立市联系帮包区县工作机制,推动养老服务任务落实。
四、 加强儿童福利保障和未成年人关爱保护
13.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机构养育和社会散居孤儿(含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 补贴标准分别提高10%。加强孤困儿童摸底排查和动态管理,及 时将符合条件儿童纳入保障范围。持续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 天计划” “福彩圆梦 · 孤儿助学工程”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 学项目,为孤困儿童提供助学、助医服务。出台成年孤儿社会 安置政策,通过“评估+分类安置”方式,解决孤儿成年后就业、 落户、住房、医疗等问题。落实家庭依法收养残疾儿童鼓励政 策,依法依规开展收养登记。加大政府购买儿童类服务项目力 度,市、区县两级资金投入分别提高10%,每个区县培育孵化不 少 于 1 家儿童类社会组织,为困境儿童提供心理疏导、精神关 爱和权益维护等服务。增强儿童福利机构“养治教康+社会工作” 服务能力,提升工作人员专业持证率,争创全国儿童福利机构高质量发展实践基地,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
14.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出台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意见和2022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开展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试点,争创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县,优化未成年人 保护工作机制。推进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完善区县未成 年人保护中心、街道(镇)未成年人保护站服务功能,鼓励有 条件的区县单独设立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机 构规范化建设。实施基层儿童服务队伍“增能计划”,实现全 市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培训全覆盖,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服务 能力。健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工作人员违法犯罪记录查询 机制,实施“阳光工程2022”专项行动,推进未成年人纹身治 理,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 “圆梦行动”和留守未成年 人、困境未成年人生活状况评估等系列活动,打造“泉心伴童行”工作品牌。
五、 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创新
15.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总结推广章丘区、平阴县乡镇政府 服务能力建设典型经验,以区县为单位制定街道(镇)协商目 录,规范协商议题范围,提升街道(镇)为民服务和议事协商 能力。积极参与乡村建设行动,加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 补齐农村公共服务短板,配合做好市域社会治理、乡村振兴、 平安建设、应急管理等相关工作。做好黄河滩区迁建社区和易 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工作,帮助搬迁群众尽快融入社 区新生活。落实基层社会治理统计调查制度,做好全国基层政 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数据维护、信息报送等工作。常态化开展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斗争,护航乡村振兴。
16.推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建立基层群众性 自治组织法人备案制度,完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履职承诺 和述职制度,进一步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开展社区工作者居民 满意度调查试点,引导社区更好地为民办实事。持续推进社区 减负增效,巩固深化村(社区) “牌子多”问题整治成果,推 动落实村级组织职责任务、社区工作事项清单管理。深化村级 议事协商,推进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工作,以区县为单位制 定村(社区)协商目录。深化村务公开“阳光工程”,开展监 督落实行动,推进4处省级创新实验点建设。配合开展村改社 区基层党建和治理难题集中攻坚行动试点,推动完成121 个村改社区规范工作。
17.强化城乡社区治理工作保障。调整完善基层治理工作协 调机制,制定市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重点工作任 务清单,协调督促成员单位抓好落实。统筹推进城乡社区综合 服务设施建设,打造不少于25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 建设示范点和社区服务综合体。对照每300户居民配备1人的 目标,招录一批全日制社区专职工作者,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 者队伍。适时修订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制度和职业体系。
18.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措施,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我市具体贯彻落实措施。落实《济南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 深入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总结推 广基层治理服务创新优秀案例。举办城乡社区工作者专题培训 班,编纂《济南市社区工作者服务指导手册》,提升社区工作 者服务能力。开展基层治理创新实验工作,做好全国和谐社区 建设示范创建、城乡社区治理专项表彰和基层治理创新实验区推选申报工作,选树更多先进典型。
六、 推动党建引领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19.提升社会组织党建引领能力。以党建引领社会组织高质 量发展为主线,以“能力建设提升年”活动为抓手,持续擦亮 “泉社彤行”党建品牌,巩固党史学习教育和“党建入章”成 果,做好迎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工作。提高“两 个覆盖”质量,落实社会组织党建与成立登记、综合监管、培 育孵化、教育培训、评先树优、购买服务等“六同步”,做到 党组织“应建尽建”;做好省、市无业务主管单位社会组织党 建属地管理工作,建立党建指导员工作台账,做到党建指导员 “应派尽派”;指导党建工作站(行业党委)规范提升,以“三 会一课”、主题党日等为抓手,深化社会组织党建与业务融合 发展;加强社会组织党校建设,分批次组织社会组织党组织书 记、党务工作者、党建指导员培训。加强各级社会组织综合党 委自身建设,推出不少于2个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区县级党建工作品牌。推进社会组织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推出10个社会组织党建品牌和创新案例。
20.提升社会组织综合监管能力。发挥各级社会组织联席会 议作用,健全综合监管体系。推出社会组织“红黑榜”,探索 实行社会组织积分管理制度。试点社会组织分类管理,重点加 强直接登记社会组织监管。加强登管业务协同,完善重要审批 事项联络会商制度,推动审管互动提质增效。发挥“泉社通” APP作用,强化年报、评估、 “双随机、一公开”以及换届等日常 监管,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等要求,实现社会组织监管数据 动态更新。深化行业协会商会管理体制改革,清理规范收费行 为和评比表彰,常态化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加大违法违规 行为曝光力度,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人员教育培训,推进日常监管和信息员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21.提升社会组织内部治理能力。 开展社会组织能力提升行 动,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以章程为核心,以理事会建设为 重点,引导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机制,落实各项制度要求, 明晰责权关系,提升内部治理水平。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 理和联合惩戒,继续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行动,依法处理和规范提升并举,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22.推进社会组织作用发挥。 加强上下联动、多方联合,支 持引导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参与社会服务、民生保障、基 层治理、新旧动能转换和乡村振兴等工作,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搭建政社沟通交流平台,继续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服务省会发展”活动,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提升服务能 力。开展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三年专项行动攻坚,加大省、 市级社区社会组织创新发展基地创建力度,制定社区社会组织 联合会工作指引,推动街镇级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等枢纽型社 会组织普遍组建,实现社区社会组织骨干人才培训率100%。开 展“社会组织工作大调研” “千家进万户,上门送服务” “邻 里守望”关爱行动等活动,选树优秀品牌社会组织和品牌服务项目,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七、强化区划地名管理服务
23.加强行政区划管理。加强党对行政区划工作领导,严肃 行政区划工作纪律。聚焦强省会战略,综合城市发展定位、管 辖幅度、资源环境和空间结构,开展优化行政区划设置研究。稳妥推进撤镇改设街道,完善现代化城镇体系。
24.提升地名管理服务。以“强管理、促规范、优服务、惠 民生”为目标,开展“地名管理服务提升”行动。宣传贯彻《地 名管理条例》,健全地名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地名备案公 告制度,规范地名管理。启动第二批泉城传统地名调查和名录 编制工作,探索推进保护和弘扬黄河流域地名文化,开展“地 名文化大家谈” “讲述身边的地名故事”等系列活动,创新打 造“地名文化口袋公园”,切实加强地名文化保护传承。加强 区划地名信息常态化更新,重点抓好国家地名信息库质量建设提升工作,持续开展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提升行动;以编制新版《济南市行政区划图》、打造济南地名志愿者服务队伍等为重点,开展地名公共服务“六个一 ”活动,持续优化地名服务。
25.深化平安边界建设。开展平安边界建设活动,加大界线 界桩常态化巡查管护力度,强化界线管理经费保障落实,高质 量完成第六轮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年度工作任务,完善涉界矛盾纠纷隐患排查调处机制,确保边界和谐稳定。
八、 提高专项事务管理服务水平
26.深化殡葬管理改革。推动将公益性公墓专项规划纳入市 国土空间规划,加强安葬(放)设施规范建设、运营和管理, 改造提升公益性安葬(放)设施50处,实施公益性安葬(放) 设施封闭式管理,持续优化殡葬服务供给。实施市第二殡仪馆 莱芜馆区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和火化设备节能减排改造,开展全 市殡仪馆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行动、殡葬业价格秩序和公益性 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未经审批或审批手续不全墓地专 项整治,不断提升殡仪服务水平。完成散埋坟墓和传统墓葬点 专项整治年度任务,打造玉函山生态安葬示范园,推广历下区 先人纪念林建设经验,推行生态节地葬式葬法,以全市殡仪馆 为基地打造“互联网+”和“专业服务+志愿服务”相结合的线上线下生命教育体系,推进丧葬礼俗改革和移风易俗。
27.优化婚姻登记服务。加强婚姻登记机关作风和规范化建 设,开展婚姻登记员业务培训,组织颁证员技能大赛,推进身份证电子证照办理婚姻登记试点,提升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创新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免费发放婚姻家庭辅导教育书籍,结 合青年节、建军节、国庆节等节日举办青年联谊活动和集体婚 礼式颁证活动,开展婚姻家庭辅导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 进机关活动,促进婚姻家庭和谐幸福。加强婚介服务机构监管, 引导行业健康发展。探索建立婚俗改革长效机制,总结推广章丘区婚俗改革试点经验,持续推进婚俗改革。
28.加强残疾人关爱服务。 探索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渐 退机制,联合司法、人社等部门完善数据共享信息核查机制,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提高 10%,支持有条件的区县将城乡低保边缘户中的残疾人、依老养 残、 一户多残等群体纳入生活补贴范围,将三、四级智力精神 非重度残疾人纳入护理补贴范围,实现提标扩面、精准保障。 巩固并适时推广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康复辅助器具社区 租赁服务试点成果,联合卫健部门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精 康融合行动”,争取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第二批国家综合创新试点,提升残疾人关爱服务水平。
29.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健全公安、卫健、城管等 部门协同机制,引入专业服务机构,引导志愿者、专业社会力 量等参与流浪乞讨救助工作。打造济南“智慧救助”信息化平 台,建立街面巡查、站内照料、医院救治、寻亲护送、安置回 访“五位一体”的信息化救助新格局,实现流浪乞讨人员一站式救助。加快市救助管理站改造工程项目建设,探索站内托养照料服务模式,推进临时救助点规范化建设,擦亮“社区里的 救助站”服务品牌。开展“寒冬送温暖” “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加强落户安置、源头治理工作体制机制建设。
九、 加快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和福利彩票发展
30.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深入贯彻《慈善法》《山东省 慈善条例》,开展“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和“中华慈善奖” “山东慈善奖”推选,推进慈善组织管理培训和登记认定,落 实税收优惠政策,做好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工作,力争全市慈 善组织数量增长20%以上。深化“五社联动”实践,完善社会力 量参与基层治理激励政策,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 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联动机制,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 广的社区治理典型。拓展“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强化与 农村幸福院结合,优化“幸福家园+农村为老服务”模式,加强 项目监督检查,年内新增村社基金不少于300个,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31.提升社会工作服务能力。 开展街道(镇)社会工作服务 站全面评估和示范建设,年内建成不少于30个示范站点,提升 社工站管理服务水平,确保社工站“建得起、转的动、服务好”。 出台《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实施办法》 《社会工作督导人才管 理办法》,建立社会工作督导人才队伍,开展全市社会工作者 职业资格考试和能力提升培训,开展国际社工日主题宣传,组织第四届“泉城和谐使者”评选和第五届“齐鲁和谐使者”推选,促进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完善社会工作信息平台,实现市、区县两级信息共享。启动社会工作跨省“牵手计划”。
32.加快志愿服务规范发展。 宣传贯彻《山东省志愿服务条 例》,加强志愿服务组织培训,联合宣传部门开展学雷锋志愿 服务“四个100”先进典型宣传评选活动,年内标识志愿服务组 织达到220 家以上,进一步壮大志愿服务队伍。推广使用全国 志愿服务系统2.0版,落实《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开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试点,进一步规范志愿服务活动。
33.推进福彩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强渠道管理,增加销售站 点,优化网络布局,推进福彩综合示范厅建设,合理利用闲置 大厅。加强队伍和制度建设,力争全年福利彩票销量超9亿元, 实现省内位次前移。推进责任彩票建设,完善监督检查机制, 确保依法合规销售、安全规范运行。加大福彩公益金使用宣传力度,打造“泉城福彩”公益品牌。
十、 筑牢民政事业发展基础
34.强化规划引领。全面推动《济南市“十四五”民政事业 发展规划》和《济南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济南 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等专项规划的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落地见效。
35.推进省市一体化和市域合作。完善落实与省民政厅常态 化联系服务机制,充分利用省民政厅基层联系点平台,进一步加大政策、资金、项目、试点争取力度,凝聚省市合力,加快推进省会民政事业发展。推进“省会经济圈”城市及济南、青 岛市域合作,在养老服务、生态殡葬等方面开展协作,实现开放共享、合作共赢。
36.强化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 审查,确保合法性审查率、备案率达到100%。落实行政执法“三 项制度”,强化社会组织、殡葬管理、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双 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和“八五”普法宣传教 育方案,开展“法治民政”综合检查督导,组织两批次民政法 治培训,落实普法责任制。推进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优 化政务服务方式。加强工作调研,开展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创 新案例评选,表彰一批优秀研究成果,加大创新案例复制推广 力度,推动民政工作创新发展。加强民政业务标准化建设,发挥标准规范引导作用。
37.强化信息化建设。 进一步完善济南民政大数据信息平台 功能,推动民政数据平台与市大数据平台深度融合共享;推进 “困难人员救助、婚育”等办事场景集成办,加强现代信息技 术手段在民政工作中的应用。强化网络安全领域风险防控,落 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加大重要时间节点网络安全保障工作力度, 避免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深入开展信息化与网络安全保密培训,提高民政干部信息化工作水平。
38.强化民政直属单位管理。加强民政直属单位规范化建设,聚焦“加强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质效”目标,开展管理服务质效提升行动,重点加强班子建设,完善管理制度,规范日常运 行,开展内部审计,强化督导检查,推动民政直属单位党员干 部精神状态明显转变、内部运转明显规范、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积极协调争取优化民政事业单位职能设置,建立顺畅高效的运行机制。
39.提升内部管理水平。推进民政干部队伍建设,多渠道引 进优秀人才,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开展交流研讨、集中 培训、比武竞赛、业务展示等活动,引导民政系统党员干部争 当“全科大夫、首席专家”;落实好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 遇,丰富老干部文化生活,提升离退休干部服务保障水平。加 强民政资金监管,结合全年专项绩效工作,将困难群众救助资 金纳入重点绩效管理;对转移支付到区县的各类资金的流转、 使用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联合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往 年度拨付的养老补助资金开展专项审计;完成省审计厅困难群 众救助资金专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提高资金管理使用规 范化水平。加强政务公开和民政宣传,强化政策解读,讲好民 政故事,让社会各界更加了解、支持民政工作。高质量完成文明城市创建民政领域相关工作。
十一、防范化解民政领域重大风险
40.毫不松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持续开展民政服务机构 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监督检查,确保民政服务对象及其直接服务工作人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疫苗接种“应接尽接”。督促指导民政服务机构和服务窗口从严落实防控措施,开展常态 化疫情防控教育培训,健全完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加强 防疫物资储备。健全社区疫情防控组织体系,指导社区加强疫 情防控,改进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的社区服务,提高城乡社 区防控精准化精细化水平。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 力量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做好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救助关爱工作。
41.坚定不移抓实民政机构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督促健全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 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推动民政服务机构规范化建 设,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工作预案等制度。常 态化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四不两直”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扎实 推进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适时邀请第三方 专业机构开展隐患预防和排查活动,定期开展问题整改“回头 看”,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演练活动,通过桌面 推演、实地演练等方式,进一步提高民政干部安全防范意识和 应急处置能力。深入推进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事务领域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成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
42.始终如一维护民政领域和谐稳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 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强化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坚决防范负面舆情。落实保密主体责任,健全保密长效机制,强化保密宣传教育,加强涉密载体管理, 消除失密泄密隐患。做好信访接访工作,通过电话回访、上门 反馈、约访约见等方式,及时回应群众初信初访,帮助解决合 法合理诉求。强化重复信访事项化解,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做 好民政政策解读和群众思想疏导工作,尽力解决问题、化解矛 盾。加强民政领域苗头性、预警性信息收集研判,找准风险点和责任点,及时落实稳控措施,确保民政系统安全稳定。
43.坚决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 畅通群众诉求渠 道,通过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网络平台等多种途径收集问题线 索,及时回应困难群众合理诉求。完善落实困难群众主动告知、 主动发现、救助帮扶机制,确保困难群众早发现、早救助、早 帮扶。全面落实街道(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对急难对象 实施24小时先行救助。加强孤困儿童、留守儿童和监护缺失儿 童救助保护,推进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 等关爱服务机制有效运行。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避免其陷入生存困境,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
详细内容见附件:济南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