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768U/2022-00682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2-03-01 发布日期: 2022-03-01
- 发布机构: 济南市民政局
- 标题: 【问答解读】2022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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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2022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2021年,市民政局党组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完成四件民生实事、持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特殊群体关爱保障到位、养老服务事业提速升级、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践、社会组织发展健康有序、慈善社工工作成效显著、基本公共服务优化提升。
2022年,市民政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要求,牢牢把握新时代现代化强省会建设重大战略机遇,扎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能,实现省会民政事业创新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问:民政工作要点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弘扬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倾力做好“六稳”工作,全力落实“六保”任务,聚力服务“12项改革创新行动”,奋力推进省会民政事业创新发展、走在前列,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会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三、问: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答:《2022年山东省政府工作报告》
《关于贯彻落实强省会战略的实施意见》
四、问:主要内容和工作亮点有哪些?
答:《2022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立足于自身职能,从加强党的建设、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强儿童福利保障和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创新、推动党建引领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强化区划地名管理服务、提升专项事务管理服务水平、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和福利彩票发展、民政事业发展、防范化解民政领域重大风险11个方面做出规划部署。
各个方面的亮点如下:
1.深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决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为基层减负增效。
2.修订《济南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城乡低保、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不低于10%,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不低于15%、照料护理标准提高不低于10%,持续推进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城乡一体化。
3.修订市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依托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试点设置50处长者服务站,改造提升敬老院16处,推动养老机构全部设置“四员一岗”,推行养老院长持证上岗制度,培训养老护理员等6000人。
4.机构养育和社会散居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分别提高10%。
5.配合开展村改社区基层党建和治理难题集中攻坚行动试点,推动完成121个村改社区规范工作。打造不少于25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示范点和社区服务综合体。对照每300户居民配备1人的目标,招录一批全日制社区专职工作者,编纂《济南市社区工作者服务指导手册》。
6.以党建引领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能力建设提升年”活动为抓手,持续擦亮“泉社彤行”党建品牌。推出社会组织“红黑榜”,探索实行社会组织积分管理制度。
7.开展“地名管理服务提升”行动。宣传贯彻《地名管理条例》,启动第二批泉城传统地名调查和名录编制工作。
8.改造提升公益性安葬(放)设施50处,打造玉函山生态安葬示范园,推行生态节地葬式葬法,以全市殡仪馆为基地打造“互联网+”和“专业服务+志愿服务”相结合的线上线下生命教育体系,推进丧葬礼俗改革和移风易俗。
探索建立婚俗改革长效机制,总结推广章丘区婚俗改革试点经验,持续推进婚俗改革。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提高10%。
打造济南“智慧救助”信息化平台,建立街面巡查、站内照料、医院救治、寻亲护送、安置回访“五位一体”的信息化救助新格局,实现流浪乞讨人员一站式救助。
9. 力争全市慈善组织数量增长20%以上,优化“幸福家园+农村为老服务”模式,年内新增村社基金不少于300个。开展街道(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全面评估和示范建设,年内建成不少于30个示范站点。
10. 推进“困难人员救助、婚育”等办事场景集成办,加强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在民政工作中的应用。
11.健全社区疫情防控组织体系,指导社区加强疫情防控,改进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的社区服务,提高城乡社区防控精准化精细化水平。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做好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救助关爱工作。
深入推进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事务领域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成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
五、政策解读机构:济南市民政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1-5170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