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768U/2011-00023 组配分类: 部门计划及总结
- 成文日期: 2011-02-26 发布日期: 2019-01-16
- 发布机构: 济南市民政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2010年全市民政工作总结和2011年工作意见
2010年全市民政工作总结
和2011年工作意见
2010年,全市民政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大力践行科学发展观,以创建“贴心民政”服务品牌为总抓手,深入开展“执政为民、廉洁高效”和“创先争优”活动,抢抓机遇,开拓创新,着力完善“七大民心工程”,不断加强民政基础设施建设,在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服务社会方面有突破、有创新,各项民政事业科学发展。
一、2010年全市民政工作情况
(一)“贴心民政”服务品牌创建工作全面推进
年初,“贴心民政”服务品牌创建工作被列入《济南市政府工作报告》。各级民政部门结合实际,勇于创新,天桥区“五位一体”社区管理服务体制创新、平阴县“村(居)民政强基工程”、济阳县农村公益性祠堂建设等一大批惠及面广、工作基础好、有发展潜力的服务子品牌不断涌现,历城区阳光民生救助平台、长清区低保听证家园品牌进一步发展提升。针对基层一线民政工作力量薄弱等问题,开展“村(居)民政强基工程”,出台《关于实施“村(居)民政强基工程”的意见》,以市政府名义召开全市村(居)民政强基工程推进会,在全市推广了平阴县村(居)民政助理员做法。围绕群众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一年来,先后7次开展 “走进民政看民生”、 5次“民政局长现场办公日”、5次“局长在线答疑”等活动,办理12345市民热线724件、回访满意率93%,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44件,解决或落实社会各界反映问题1033件(次)。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80件(次),办结率98%,群众满意率96%以上。12月20日,市局代表济南市在全省推进政务服务及办事公开经验交流会议上进行了交流。举办三期“贴心民政”论坛,邀请有关领导、专家学者作专题讲座。4月2日,以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省民政厅、市政府名义召开了济南市“贴心民政”服务品牌创建工作推进会,民政部孙绍骋副部长、省政府郭兆信副省长、省民政厅张国琛厅长、市政府张建国市长、齐建中副市长等出席会议并讲话。2010年,市局《打造“贴心民政”服务品牌的探索与实践》调研文章荣获全国民政政策理论研究二等奖,并在全国民政论坛上做了发言。另有2篇调研文章获省民政厅政策理论研究征文二等奖,1篇获三等奖。继续推进民政信息化建设,加强对城乡低保、优抚安置等民政各项业务的数据收集整理,为构建“数字化、信息化、专业化”民政打下良好基础。
1、推进暖心工程。一是落实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提标任务。率先完成市政府承诺的“为民办12件实事”中的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提标任务。城镇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30元提高到36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年人均不低于1200元提高到1320元;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不低于2700元提高到28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不低于1700元提高到1800元。1-11月份,全市发放城镇低保金及各类补贴1.42亿元,月人均补助水平214元,同比增长17%;发放农村低保金5875万元,月人均补助水平71元,同比增长18%。二是稳步推进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目前全市共有五保对象12292人,乡镇敬老院79处、床位12012张,其中集中供养9316人、分散供养2976人,基本实现了五保对象“愿进全进”的目标。在全市开展星级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评定活动,强化了敬老院规范化管理。三是大力推动专项救助工作。联合市财政局先后建立完善城乡低保分类施保、大学新生教育救助、城乡居民临时救助等专项救助制度,为9222户低保家庭发放分类施保金349万元,对城乡低保家庭中343名2010年的大学本科新生,按照每人4000元标准进行资助,共发放136.8万元;对789户遭受意外事故等突发性事件的困难家庭,发放临时救助金230万元;1-3季度,对5507名困难群众发放医疗救助金643万元;对2.7万户城市低保家庭,发放取暖补贴973万元;对城乡低保家庭、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优抚对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党员,发放一次性价格临时补贴2163万元。四是加强灾害救助工作。针对今年我市遭受的洪涝、风雹、低温冷冻等自然灾害,全年发放救灾款1574.78万元,救济4.2万人,恢复重建房屋2640间。圆满完成支援玉树、舟曲灾区救灾任务,分别募集款物619万元和480多万元。五是加大社会流浪乞讨人员巡回救助力度。开展“关爱救助在行动”活动,实行24小时巡回救助,全年共救助7450人(次),救助满意率和安置率分别达到98%、99.6%以上。六是进一步发挥慈善互助作用。市、县慈善总会共募集善款8948.3万元,支出善款6273.8万元,用于社会互助活动。大力开展“情暖万家”、“康复助医”、“朝阳助学”、“爱心助残”、“夕阳扶老”等五大救助工程,救助各类困难群众17万人(次)。连续7年开展“雪中送炭”活动,救助每户困难家庭半吨煤,累计拨出善款近184.8万,为5931户贫困家庭解决了“燃煤之急”。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市筹集送温暖救助资金4988.6万元,救助城乡各类困难群众79260户。
2、推进放心工程。一是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建立和完善抚恤补助金自然增长机制和新型优抚医疗保障制度,实施“功臣安居工程”,开展“十个一”特别关爱行动,初步构建起以生活、医疗、住房、精神抚慰和轮流休养为主要内容的“五位一体”新型优抚保障体系。全年共发放各类抚恤补助金1.31亿元,发放在乡抗日老战士一次性抚恤金189万元,发放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300多万元。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将优抚对象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他有农村优抚对象的县(市)区全部出台并实施了《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优抚对象门诊慢性病保障工作实施办法》。 2010年,全市共为优抚对象缴纳参保(合)费845.6万元,发放门诊补助342万元。优抚对象享受医疗减免262.6万元、“新农合”住院补助1944万元、大病救助162.5万元。联合山东施尔明眼科医院开展“光明献功臣”活动,为全市优抚对象进行免费眼科检查,并为66名优抚对象实施了免费眼科手术。开展“功臣安居行动”,投入484.2万元,帮助354户优抚对象修建房屋1102间。协调房管部门,将七个区5300多名城镇优抚对象全部纳入了住房保障范围,符合条件的优先优惠享受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待遇。开展优抚对象轮流休养,242名优抚对象分别到省厅三个疗养院休养,同比增长47%。市和各县(市)区光荣院、乡镇休养院集中供养孤老优抚对象151人,轮流休养优抚对象470多人次。扎实开展“十个一”特别关爱行动,全市共走访各类优抚对象1.3万户,发放慰问金296万元,发放各类慰问品价值243万元,救助困难优抚对象1724户,发放救助金、救助品总计约62万元;召开各类优抚对象座谈会128场(次),为义务兵家庭、烈属发放及更换光荣牌3900多块,发放各类专题年画、春联42100多幅。二是加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2010年,共接收退役士兵4600名,其中城镇义务兵2047人、转业士官450人。联合山东蓝翔技校建立了全市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基地,开展城乡“一体化”职业技能培训,探索订单式下达计划、定向式进行培训、定位式安置工作的“一条龙”服务新方式,培训退役士兵2400余名,其中农村退役士兵1700余名。城镇退役士兵事业单位安置工作,继续实行档案考核与文化考试相结合的“双考”安置,对133个事业单位编制岗位,做到安置计划、双考成绩、安置结果“三公开”。提高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金标准,义务兵自谋职业金从2万元提高到3.1万元,士官从3万元提高到5.2万元,自谋职业率提高20%左右。三是提高军休服务管理水平。开展“贴心民政,温馨军休”品牌创建活动,认真落实军休干部两项待遇,努力为军休干部办实事、解难题,服务管理社会化稳步推进。各军休单位与社区和驻地单位签订共建协议,开展共驻共建活动,有效解决了军休干部活动服务设施不足和军休干部奉献社会平台欠缺的问题。四是做好复退伤残军人稳定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应急处理机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政策,加大帮扶救助力度,积极鼓励困难复退军人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再就业,通过再就业和帮扶创业,提高复退伤残军人的自身解困能力。
3、推进舒心工程。一是继续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出台《济南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意见》,对服务对象的确定、服务内容和方式、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支付、申办程序及管理、经费的来源和管理等都作了修订,列入了财政预算,建立起居家养老工作长效机制。社会化养老和居家养老服务普惠程度进一步提高,全市已有1868名老人享受到优惠政策。2010年,财政共投入居家养老服务资金438万元。二是完善孤儿福利保障制度。联合财政部门制订出台《关于建立孤儿福利保障制度的意见》,建立孤儿保障城乡并重和自然增长机制,对社会散居孤儿、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分别按照每人每月600元和1000元的标准进行保障,实现城乡孤儿救助一体化。截至目前,全市共保障孤儿839名,发放保障金749万元。继续开展孤残儿童免费医疗项目。对社会福利院孤残儿童继续实施“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截至11月底,具备手术适应症的21名残疾孤儿全部完成手术,累计手术278人;对城乡低保家庭中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未成年人实施免费手术29例,累计手术101例。三是着力抓好福利企业稳定工作。针对福利企业部分退休职工因要求提高津贴补贴、取暖费等问题,在认真做好解释、政策宣传等工作的同时,努力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对部分有家庭困难的职工,及时给予救济、救助,并帮助有特殊困难的家庭解决了住房、子女就业等问题。四是福彩销售量实现突破。加强投注站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加大营销宣传力度,全年发行福利彩票8亿元,同比增长40.27%。开展“福彩百千助学”活动,全年投入100万元,对全市1000名特困高三学生每人资助1000元。
4、推进称心工程。一是社区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联合市财政局出台《关于加强社区居委会成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强社区居委会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候选人考试推荐机制、考评管理机制、岗位补贴考核机制、教育培训机制和激励约束等机制。出台《关于在全市推行“五位一体”社区管理服务模式的意见(试行)》,以市政府名义在天桥区召开现场会,推广“五位一体”社区管理服务模式,明确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的责任和义务,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等社区组织成员可以依法参加选举或义务聘为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探索出解决高档封闭式社区内各类组织职能交叉、管理服务难以协调等问题的途径。二是社区建设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按照“居居有特色,居居有品牌,居居有亮点”的总体要求,打造30个精品社区和农村100个村精品社区。农村社区覆盖面扩大,章丘市通过民政部“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评估验收。不断强化社区服务功能,开展“社区十分钟生活服务圈”星级评定活动,评选出一星级社区5个、二星级社区8个、三星级社区6个。全市社区推行“微笑服务”,将“微笑服务”作为管理服务工作标准,社区服务水平明显提高。联合市文明办在全市广泛开展“邻里节”活动,有效促进了社区和谐。联合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和济南电视台,历时1个半月举办全市首届“社区红歌会”,数万人在英雄山纪念碑前唱响红歌。大力推广“贴心一键通”助老服务项目,与120、12345等实现联动,目前全市用户达到4000多户,挽救老人生命177例。三是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深入推进。发挥牵头作用,协调纪委、组织等部门联合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检查。通过听、访、查、看四种方式,提高基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水平,推出了济阳县村务公开“立体互动”的做法。评选了一批模范村委会主任和居委会主任,发挥了典型示范作用。举办了济南市《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培训班,邀请民政部、省社科院有关专家专题授课,对各县(市)区及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为顺利推进2011年农村换届选举工作奠定了基础。
5、推进顺心工程。一是加强婚姻收养登记管理服务。深入推进婚姻登记机构规范化建设,全市所有婚姻登记机关全部达到全国婚姻登记规范标准。在婚姻登记工作中实行预约服务,开展微笑服务,在全市开展星级婚姻登记处和星级婚姻登记员评比活动,被省民政厅在全省推广,并被民政部纳入2011年全国婚姻登记标准化建设范围。一年来,依法办理婚姻登记67472对,其中结婚登记55735对、离婚登记11737对、预约登记3150对。倡导文明婚风,为102对来自全国各地的新人举办“十全十美·百合之缘”大型公益集体婚礼。扎实做好私自收养登记收尾工作,为350余户私自收养子女办理了收养登记。二是加强和规范殡葬服务保障体系。为1000多名城乡低保家庭成员和无丧葬补助的优抚对象减免基本丧葬费用120多万元。在市属两个殡仪馆全面推行“清单式”服务,实现了当事人明明白白消费。推进农村殡葬改革,推广济阳县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建设做法,全市农村共建骨灰堂44处,安放骨灰31000余个,退林还耕土地800余亩,节约丧葬费用1000多万元。在清明节祭奠高峰期,大力宣传鲜花祭奠、错时祭扫,全市接待祭奠群众85万人,无一事故发生、无一投诉发生。
6、推进省心工程。一是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方法,全年共成立市级社会组织55家(其中,社团20家、民办非企业单位35家),变更(注销、撤销)社会组织140家。开展分层次、区别化年检,推出“两年优秀免检一年”的奖励政策,对年检中存在不履行变更手续、公务员兼职等问题的34家社团予以整改。开展全市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通过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落实四个阶段工作,规范了社团财务行为。联合市文联,组织相关协会的30余位知名作家、美术家、书法家、摄影家,开展了“文艺家走进民政看民政”采风创作活动。在全国首次举办社会组织成果展,127家社会组织参展,展示了近年来我市社会组织发展成果。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全市广大社会组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泉城先锋”活动,被民政部表彰为全国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工作先进单位。目前,全市已经建立社会组织党组织306个,占社会组织总数的10%以上。二是加强区划地名服务工作。服务省会城市化进程,进一步优化城市布局,先后实施局部区域区划调整6次,涉及5个县(市)区、11个乡镇,是“十一五”期间我市区划调整规模最大的一次。其中,历城区撤销华山镇、王舍人镇、郭店镇、港沟镇和遥墙镇,设立华山、荷花路、王舍人、鲍山、郭店、唐冶、港沟、遥墙、临港等9个街道办事处;平阴县撤销平阴镇,设立榆山、锦水2个街道办事处,撤销安城乡,设立安城镇;长清区撤销双泉乡,设立双泉镇;章丘市撤销官庄乡、辛寨乡,设立官庄镇、辛寨镇;济阳县撤销新市乡,设立新市镇。服务“济南都市圈”建设,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联合财政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的通知》,为平安边界创建工作提供资金支持和财力保障。拓展地名信息化服务,“济南市区划地名边界线三位一体信息系统”和地名网站集群系统投入使用,新增4500余个地名查询点,在全市建立了立体式、多渠道的地名查询服务平台。积极开展地名文化保护活动,成功举办首届“济南地名文化论坛”和地名文化征文。
7、推进安心工程。深化双拥共建工作。积极探索拥军工作社会化,走出了一条党委领导、政府搭台、企业社会、社团社区全民参与的社会化拥军新路子。8月,全国拥军工作社会化现场会在我市召开。精心做好双拥模范城考评考核迎检和推荐工作。先后召开市双拥办主任会议、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全市争创“七连冠”工作动员会议,对创城工作进行动员部署。6月10日至11日,对我市申报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区)的县(市)区双拥工作进行集中检查。6月21日至22日,省双拥模范城(县、区)考评组对市中区、长清区进行了考评,对我市创建新一轮双拥模范城过程中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出台《争创双拥模范城“七连冠”奖励办法》和《随军家属安置就业暂行办法》,举办了“随军家属专场招聘会”,并拿出60个事业编制岗位进行了公开考试考核安置。积极推进社区双拥工作站建设,全市建立双拥工作站达1833个。“八一”期间,市主要领导先后到济南军区、济南军区空军、省军区和武警山东总队等驻济部队领率机关走访慰问,赠送慰问金700万元。一年来,为驻济部队官兵送去慰问金、慰问品共计1000余万元。
(二)深入开展“执政为民、廉洁高效”和“创先争优”活动
1、扎实开展“廉洁高效、执政为民”集中教育和“创先争优”活动。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在全体党员中深入开展“执政为民、廉洁高效”集中教育和创先争优活动,制定活动实施意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指导组,并明确各机构的工作职责和要求。结合开展“廉洁高效、执政为民”集中教育活动,出台了《加强干部管理和作风建设的意见》,与创建“机关党员先锋号”、“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创文明机关、做人民满意公务员”等工作和活动结合起来,与“机关效能月”活动结合起来,与推动各项民政工作科学发展、深化“贴心民政”服务品牌创建工作结合起来,着力突出实践特色,立足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增强活动的针对性、连续性和实效性。组织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困难群众活动、“一对一”换位体验活动和“一对一”向省厅各处室求教活动,强化党员干部执政意识、服务意识,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出台了《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泉城先锋活动的实施意见》,组织召开局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深化创建机关党员先锋号”推进会,在全体党员中实行“双诺、双述、双评”制度,设立了效能提速先锋岗、遵纪守法先锋岗等以及“七大民心工程”先锋岗。举办全系统先模事迹报告会,引导党员干部转变作风,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争做“服务先锋”。
2、民政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高度重视和加强干部培训,组织县(市)区民政局、市局机关处室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民政业务知识培训班,邀请10位民政部司局领导和专家学者授课,努力提升干部决策水平、领导能力和执行能力。健全完善事业单位干部选拔聘任机制,特别是在局属单位县(处)级干部选拔过程中,打破单位界限,采取公开选拔的方式选拔县(处)级干部。在军休系统科级干部选拔中,打破单位和人员身份界限,公开选拔优秀人才到管理岗位。全年局系统调整交流28名县(处)级领导干部,提拔使用61名科级干部。积极推进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推行政府购买社工岗位,投入51万元购买了17个社会工作岗位。目前,我市获得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已有1043人,有效推动了民政工作向专业化、职业化发展。12月,历城区民政局被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省级文明机关”称号。
3、廉洁勤政建设进一步加强。加强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出台《全市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深入开展行风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建立完善行风建设标准,13个窗口单位被省民政厅授予“全省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称号。出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以制度规范约束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落实。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在重大问题和事项上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有效防止了个人说了算、暗箱操作和办事不公开透明等问题。带头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确保工作落实。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强经费预算管理和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重要物资的购买,一律实行政府采购;在民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上,一律实行公开招标、阳光操作,加强跟踪监督,打造“廉洁工程”、“放心工程”。在领导干部的带领下,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讲团结、讲党性、讲纪律、作表率,齐心协力共同构建预防腐败的安全线,维护了民政部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三)其他工作进展顺利
重点民政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市儿童福利院工程作为市政府“2010年为民办12件实事”之一,目前已全面完工。9月,民政部李立国部长为我市新建儿童福利院题词:“慈心育孤,大爱无疆”,对我市大力实施儿童福利机构蓝天计划所做的扎实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市军休服务大楼将于明年春节前封顶。山东济南养老服务中心正在办理立项手续;市精神病院病房楼和优抚医院已经完成立项,将尽快开工建设。莲花山殡仪馆迁建和市救灾仓库项目已经完成选址,进入立项程序。
民政财务保障服务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年投入各项民政事业经费9.99亿,同比增长21.8%,为民政事业健康发展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同时,加强外审、内审,配合完成对全市援川抗震捐助资金、玉树地震捐助资金的审计,完成对市属军休系统13个单位及市救助管理站等5个单位的财务审计,为民政资金安全运转保驾护航。加强重点工程资金保障,及时审计、核拨工程经费,保证了基建经费及时到位。加强民政统计工作,统计数字服务于各项业务工作决策和资金分配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加强固定资产的系统管理,完善大额审批、采购与报废手续等制度,积极发挥管家理财作用。加强财务政策研究,在单项业务工作增资提标、创新拓展等方面,从财务的角度,注重前期科学论证,积极协调财政等部门的支持,为各项重点业务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圆满举行全市民政系统“福彩杯”第一届职工运动会,增强民政干部身体素质,提高职工凝聚力和向心力。此外,保密、档案、老干部、机关服务中心等工作也取得了新的成绩。
2010年,各级党委政府高度关注民政工作,加大政策支持、资金投入力度,有力地促进了民政事业健康发展。广大民政干部职工围绕创建“贴心民政”服务品牌,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勤奋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但回顾一年来的工作,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围绕大局确定发展思路的主动性、创造性还不够强,特别是长远发展谋划还不够;二是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民政工作的思路和方法较少,协调相关部门配合的主动性不够,全社会合力推进民政事业发展的氛围有待于加强;三是部分民政干部的思想观念、业务能力、服务意识还不能适应现代民政发展的要求,创新意识不强,很多工作还停留在传统民政的一些思路和方法上;四是与民政公共服务的需求相比,民政工作手段、政策法规宣传、人才资源和基层经费投入需要进一步加强等等。
二、2011年全市民政工作意见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打基础、谋发展的任务非常繁重。2011年全市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围绕中心,突出主线,重点突破,全面提升”。围绕中心,就是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关于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中心任务;突出主线,就是突出“贴心民政”服务品牌创建工作这条主线,全力实施“七大民心工程”;重点突破,就是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城乡服务一体化三个方面有所突破;全面提升,就是全员树立一流意识,推动各项民政工作全面提升。按照上述要求,2011年要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五大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
1、加强城乡社会救助工作体系建设。健全完善以城乡低保、五保供养、临时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等专项救助和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为主要内容,覆盖城乡困难群众的阳光民生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困难群众的生活权益。进一步规范完善各项社会救助制度,建立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稳步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从2011年起,城市低保标准参照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30%左右的比例,农村低保标准参照上年度农民人均生活费支出33%左右的比例,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参照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40%左右的比例,分散供养标准参照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25%左右的比例来确定当年保障标准。同时,按照省民政厅要求,城乡低保补助水平不低于城乡低保标准的60%。建立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和城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比对系统,准确认定低收入家庭,杜绝错保、漏保。健全完善城乡一体的医疗救助制度,在全市开展医疗救助费用“一站式”结算工作。加强敬老院规范化建设,继续开展全市星级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活动,提高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水平。贯彻落实《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推进灾害信息员职业资格认定工作,加强救灾综合协调机构建设,加快救灾应急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四级慈善组织网络,加强慈善组织能力建设,继续开展“情暖万家”、“康复助医”、“朝阳助学”、“爱心助残”、“夕阳扶老”等五大救助工程,加大大病救助和经常性临时救助工作力度。
2、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工作体系建设。组织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扩大直选覆盖面,保障基层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确保选举依法、有序进行。继续以和谐社区建设为总揽,进一步加快城乡社区建设步伐,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在城市,以打造“社区十分钟生活服务圈”为重点,进一步优化社区服务结构布局,科学设置服务项目,拓宽社区服务领域,推动驻区单位服务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完善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网络,城区社区基本达到《社区十分钟生活服务圈指导标准》要求。借鉴商业机构做法,对社区居委会进行标准化建设,逐步实现外观、内部设施、窗口设置、服务流程等方面的统一规范,提升工作层次。以改善社区服务设施为重点,构建居、街、区、市分工协作的社区服务网络。完善“贴心一键通”服务功能,提高市场普及度和社会影响力,为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众提供紧急救助和日常信息服务。结合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结合旧城整治,整合社区资源,做好社区服务设施规划。广泛开展邻里互助等活动,探索建立全市统一的“邻里节”。在农村,扩大农村社区建设覆盖面,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全市所有农村实现社区建设“全覆盖”。加大农村精品社区打造力度。对新一届村(居)干部集中培训,提高其素质和能力。推广济阳县“立体互动”模式,促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深入开展。
3、加强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优待抚恤政策,进一步完善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健全完善专项制度和措施,解决优抚对象医疗、生活、住房等方面的困难。重点探索建立优抚对象社会优惠制度,探索基层优抚工作规范化工作模式和探索建立优抚工作评价机制。加大优抚医院、光荣院和休养院等优抚事业单位建设力度,进一步增加住院床位,提高入住率。加强复退军人精神病网络化防治模式建设,提高医疗服务的保障范围和水平。积极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建立以职业技能培训为基础、以扶持就业为支撑、以自谋职业为方向的城乡一体化安置体系。积极完成军休干部接收安置任务,认真落实政治、生活两项待遇,建立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服务管理新模式,努力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加大双拥共建工作力度,创新共建活动新形式,发挥军民共建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完善双拥工作社会化长效机制,加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推进科技拥军、文化拥军、行业拥军和非公组织拥军工作,积极为军人特别是困难军人解难题、办实事。协调部队开展扶贫帮困、军民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军民共建和谐社区等活动,加大医疗、文化、教育和科技等方面的互助力度,进一步巩固军政军民关系,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
4、加强社会福利工作体系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事业,规范社会养老服务市场,保障入住老人的合法权益;探索对个人兴办老年公寓给予政策性鼓励及资金支持,逐步实现养老服务的专业化、多元化、社会化。以社区为依托,大力发展日间照料和养老机构,逐步实现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到普惠型的转变。加强全市日托养老站、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增加社会福利床位,满足养老服务需求。加强局属福利机构建设,满足三无智障人员、精神疾病患者等对象的入住、抚养、治疗需要。加强“星光老年之家”管理和监督,丰富社区老年人生活。继续实施“明天计划”、“重生行动”、城乡低保家庭0-18周岁的先天性心脏病未成年人免费手术和“齐鲁福彩助残行动”,提高孤残、贫困未成年人及城乡低保肢体残疾者的福利保障水平。深化国有社会福利企事业单位改革,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强福彩投注站规范化建设,培育福彩销售新的增长点,努力扩大福利彩票发行量,进一步发挥福彩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方面的作用。
5、加强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体系建设。一是提升婚姻、殡葬窗口单位服务群众的水平。继续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开展“星级婚姻登记处”、“微笑服务”活动,积极推广普通话等标准化、人性化服务,探索在全省率先实现网上在线登记,进一步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继续举办“百合之缘”大型公益性集体婚礼。推进收养登记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收养登记服务水平。深化殡葬改革,探索建立济南市殡葬服务网,搭建综合性的殡葬服务网络平台,实行殡葬、祭奠网上“一条龙”服务。大力倡导鲜花祭奠、网上祭扫等文明节俭的祭扫方式,推广生态、环保、绿色公墓。推动殡葬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丧事办事程序,推广使用清单化服务。推广济阳县农村殡葬改革管理方式,加强农村公益性祠堂建设。推进殡葬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改革,探索建立基本殡葬服务由政府提供、选择性殡葬基本服务由市场调节的服务格局。二是提升区划地名管理工作服务城市化进程的水平。配合城镇化进程发展,稳妥推进区划调整,探索行政区划体制创新,推进撤乡设镇和撤镇设办工作。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地名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健全界线管理体制和界线纠纷应急处理机制,规范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深化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切实维护边界地区长期和谐稳定。积极推动地名文化建设,打造泉城特色地名文化品牌,大力弘扬优秀历史地名文化。三是提升社会组织管理服务水平。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发展体系、管理体系、党建体系。探索创新行业协会、商会登记管理模式,重点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行业协会、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经济协会,提高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强社会组织执法体系建设,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规活动和非法社会组织,营造良好的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健全社会组织党工委和党建工作机构,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提供政治保障,在社会组织中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二)搭建“两个平台”,进一步构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服务平台
1、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搭建民政公共服务的“硬件平台”。抢抓新机遇,全面落实重点民生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民政事业科学发展基础。一是加强社会福利设施建设。抓好市儿童福利院的后续建设、配套、验收等工作,确保“六一”投入使用。加快山东济南养老服务中心(市老年公寓)建设项目的立项、开工工作。同时,计划在农村地区,每个县配套建设一处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床位数200张以上,努力提高政府主导的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水平。推进市精神病院(市优抚医院)综合服务楼项目、社会福利院爱心院(智障院)建设项目立项、开工,满足精神疾病患者和三无智障人员的疗养需求。二是加强军休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市军休干部服务中心大楼内外装修和配套建设,确保“八一”投入使用。三是加强灾害和社会救助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市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建设项目立项工作,年内开工建设,加强救灾应急物资储备,有效应对各种突发灾害。配合旧城改造,推进新建市救助管理站(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尤其是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力度。四是加强婚姻殡葬设施建设。加快新建殡仪馆项目的规划、选址和立项工作。计划在东部地区设计、建设一处国家一级殡仪馆,满足城市居民殡仪丧葬需求。推进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计划投入5000万元建设一处市属城市公益性公墓,投入1000万元在槐荫区、长清区、章丘市、平阴县和济阳县建设50处公益性骨灰堂。推进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建设项目,计划新建一处专门针对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居民的涉外婚姻登记处,新建高新区社会保障局婚姻登记处,满足群众婚姻登记需求。五是加强烈士褒扬设施建设。加强对重点烈士纪念建筑保护单位的维修改造,不断提升全市烈士纪念建筑保护单位的管理维护水平,完善服务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的功能。
2、落实村(居)民政强基工程,搭建民政公共服务的“软件平台”。大力抓好村(居)民政强基工程,在全市各县(市)区全面推开村(居)民政助理员制度。借助两委换届工作,在新两委班子成员中选择优秀人才,充实民政助理员队伍。完善机制,落实保障措施,形成政府购买民政服务的良性机制,建设本土化社工人才队伍。结合实际,制定有利于村(居)民政助理员自身发展的配套政策和细化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民政助理员的监督、管理和培训。科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定期对助理员集中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民政助理员的业务水平和为民服务的能力。建立对民政助理员的监督奖惩机制,对认真履职、成绩突出、被群众广泛认可的民政助理员,给予适当奖励,对不负责任、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的予以解聘,并追究相关责任,建立优胜劣汰、能进能出的良性机制,形成“有管理、有培训、有奖惩、有考核、有监督”的比较完善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民政助理员的责任心,提高基层民政工作的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不同民政对象的服务需求,树立民政部门贴心为民的良好形象。
(三)加强“四个建设”,进一步推动民政事业长效发展
1、推进民政工作品牌化建设。在全市民政系统进一步强化品牌建设理念,健全品牌创建长效机制,继续总结和提升好“老品牌”,挖掘和培养好“新品牌”,全力提升“贴心民政”服务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围绕构建“服务型民政”,进一步转变服务观念,规范服务流程,深化服务水平,提升服务能力,努力做大、做亮、做强“贴心民政”服务品牌,使品牌具有活力和生命力。
2、加快民政工作信息化建设。加快民政信息化建设进程,通过全力实施“金民工程”、建立民政政务内、外网数据分中心,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实现民政业务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提高民政服务和管理水平。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抓好政务公开在基层民政部门的普及和延伸,进一步深化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
3、加强民政工作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民政领域的公共服务及其设施建设标准体系,加强民政服务标准化建设,对“七大民心工程”进行标准化定义,进一步规范“三服务”流程,重点在民间组织、优抚安置、减灾救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15个专业领域开展标准化建设,对各项业务工作进行重新梳理,形成标准化流程,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民政公共服务。
4、提高民政工作专业化建设。建立干部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加强调查研究,开展“调查研究月”、“政务公开月”、“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等活动,提高民政干部科学决策和实践的能力。定期举办“贴心民政”论坛,邀请领导及相关领域专家学者进行授课,提高广大民政干部专业层次。积极探索开展民政技能人才工作,实施民政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通过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民政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和服务能力。推动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民政工作专业化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