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768U/2023-00541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 2023-05-10 发布日期: 2023-05-10
  • 发布机构: 济南市民政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济民发〔2023〕16号】济南市民政局关于印发践行“六个必须坚持” 倾力打造“六个民政”加快推进省会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十条措施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济民发[2023]16号 有效性: 有效
【济民发〔2023〕16号】济南市民政局关于印发践行“六个必须坚持” 倾力打造“六个民政”加快推进省会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十条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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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民政局关于印发践行“六个必须坚持” 倾力打造“六个民政”加快推进省会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十条措施的通知

济民发〔2023〕16号


各区县民政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践行“六个必须坚持”倾力打造“六个民政”加快推进省会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十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济南市民政局

2023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践行“六个必须坚持”倾力打造“六个民政”加快推进省会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十条措施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贯彻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决策部署,贯彻省厅“1261”工作总体思路,准确把握、积极践行“六个必须坚持”,倾力打造为民民政、品牌民政、活力民政、实干民政、整体民政、忠诚民政等“六个民政”,加快推进省会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主动服务融入“强新优富美高”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建设大局,结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必须坚持人民至上,倾力打造“为民民政”

1.加强教育培训。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民生工作重要论述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青年理论“三级联学”和全市民政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深入开展教育培训,引导民政干部树牢宗旨意识,厚植为民情怀。(责任处室: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23年12月取得阶段性成效)

2.深入调查研究。根据中央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确定的16个方面调研重点,结合全市“项目突破年”10个领域的重点任务,聚焦破解复杂难题和群众急难愁盼、实施民生实事项目、推动民政政策精准落地、推进党建与民政业务互促共进等28个方面,深入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成果,推出一批惠民举措。(责任处室:机关党委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3.办好民生实事。扎实推进民政领域省、市民生实事项目,将9类困难群众11项保障标准提高5%以上,更好地保障24万困难群众;建设家庭养老床位2000张,新增护理型床位1300张;新建改扩建节地生态公益性安葬(放)设施36处;将符合条件的孤困儿童全部纳入“护佑健康”大病保险项目。(责任处室:社会救助处、养老服务处、社会事务处、儿童福利处;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4.兜牢民生底线。修订特困供养人员管理服务办法,出台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办法。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推进“三主动”救助服务。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推动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社会化照护比例达到40%以上,失能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60%以上。实施儿童福利服务对象“全走访、全核查、全建档、全落实、全监测”,打造不少于30家镇(街道)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示范站。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责任处室:社会救助处、儿童福利处、社会事务处;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5.创新基层治理。出台《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贯彻落实措施,建立社区“三张清单”制度。将专职网格员纳入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实现社区工作者每万城镇常住人口不少于18人目标。出台街镇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工作指引,引导161家街镇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推动慈善组织数量增加10%以上,推进“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和社区基金融合发展,力争全市社区基金达到100个以上。(责任处室: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社会组织管理局、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市慈善事业促进发展中心;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6.优化公共服务。出台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修订发布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实施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不少于800户,提升社区长者助餐站点200处,培训养老从业人员不少于3000人次。推动殡仪馆设施设备及环境改造提升,推进散埋坟墓和传统墓葬点专项整治。修订社会工作服务站管理办法,制定镇(街道)社工站服务指南。开展传统地名认定工作,发布第三批传统地名保护名录。(责任处室:养老服务处、社会事务处、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区划地名处、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7.加快项目建设。建成区县养老服务中心不少于4处,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达到100%,进一步提升农村幸福院覆盖率。改造提升面积不达标社区综合服务设施41处,打造不少于25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示范点,新增国际化社区(街区)3个。推进市救助管理站、市第二殡仪馆莱芜馆区、蟠龙山公墓和北康回民公墓改造工程。配合启动市社会福利院新院建设。(责任处室:养老服务处、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社会事务处、市救助管理站、市第二殡仪馆、市回民殡葬服务站、市社会福利院;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二、必须坚持自信自立,倾力打造“品牌民政”

8.着力打造“泉心泉意 贴心民政”品牌矩阵。拓展提升“贴心民政”服务品牌,打造“1+10+15+N”济南民政服务雁形品牌矩阵。“1”即“泉心泉意 贴心民政”济南民政工作主品牌;“10”即市级层面打造十大业务类服务品牌;“15”即指导15个区县结合各自实际,突出特色打造“一区县一品牌”;“N”即鼓励全市161个街道(镇)打造覆盖基层治理和服务全域的工作品牌。(责任处室:各处室、单位,各区县民政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23年12月取得阶段性成效)  

9.着力打造“泉心共助”社会救助品牌。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加快形成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格局,丰富品牌内涵,增强品牌影响力。开展全市社会救助优秀品牌选树活动,打造以市级“泉心共助”品牌为引领,以历下区“历即救”、市中区“始终有爱·惠救助”、槐荫区“暖阳满槐”、章丘区“暖心工程”、济阳区“济民纾困 暖阳救助”、莱芜区“莱无忧”、钢城区“钢暖心”、平阴县“平易救助”、商河县“河(呵)护你”、高新区“益新共助”、起步区“润土厚植”等11个区县品牌为支撑的品牌矩阵,推动我市社会救助事业走在全省前列。(责任处室:社会救助处,各区县民政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23年12月取得阶段性成效)

10.着力打造“泉心安养”养老服务品牌。规范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统一养老服务标识和名称。提升城乡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能力,分类打造示范性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长者助餐站点各20处。开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示范街道评选,选树示范镇(街道)10处。遴选市级优秀养老服务企业(组织),培育支持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养老服务企业(组织)不少于10家。持续开展“最美系列”和“养老服务高层次人才”评选,提升养老从业人员知名度和影响力。(责任处室:养老服务处,各区县民政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23年12月取得阶段性成效)  

11.着力打造“泉心伴童行”儿童福利工作品牌。持续提高儿童福利服务对象精准化保障水平,推动孤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助医、助学政策全面落实。出台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规范,以标准化服务推动困境儿童关爱更加专业化、规范化。制定未成年人监护工作指引,切实履行监护缺失未成年人临时监护和长期监护职责。推进四级困境儿童救助服务场所实体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增强村(居)儿童主任履职服务能力。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及时为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提供监护指导、精神慰藉、政策链接、转介帮扶等关爱服务,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困境儿童的浓厚氛围。(责任处室:儿童福利处,各区县民政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23年12月取得阶段性成效)  

12.着力打造“泉城hui生活”社区治理服务品牌。持续深化“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实施城市社区“领航计划”,成立“泉城优社+”济南优秀社区联盟,提升社区服务精细化、专业化、标准化水平,打造优质高效“汇生活”社区。高标准布局建设一批社区服务综合体,打造多元共享“荟生活”社区。深化基层议事协商,积极探索“云协商”等线上议事协商新形式,总结提炼一批优秀社区工作法,打造和谐美好“会生活”社区。积极配合市大数据局推进智慧社区平台集约化建设,试点拓展智慧社区多场景应用,推动“互联网+”与基层治理服务深度融合,打造科技赋能“慧生活”社区。持续优化“一窗受理、全科服务”模式,在有条件的社区建立“开放式、无柜台”服务环境,提供全方位、互动式、零距离服务,打造便民服务“惠生活”社区。(责任处室: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各区县民政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23年12月取得阶段性成效)

13.着力打造“泉社彤行”社会组织工作品牌。强化党建引领,持续打造党建品牌矩阵,推动50%以上的区县实现“一区(县)一品牌”。加强登管协同和信息化建设,实行量化积分和分类管理,健全完善党建与业务相融合、专项整治与常态监管相结合、登记管理机关与有关部门相配合的“三合一体”监管体系。坚持“建好管好用好服务好”社会组织,坚持扶持优秀社会组织、宣传标杆社会组织、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清理僵尸社会组织、查处违规社会组织、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六社并进”,持续开展“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提升年”“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三年专项行动”“市、县、街道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三年计划”,广泛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东西部协作、基层治理等。(责任处室:社会组织管理局,各区县民政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23年12月取得阶段性成效)  

14.着力打造“泉城·爱帮”“礼安泉城”“泉城避风港”专项事务品牌。深化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户籍类电子证照办理婚姻登记试点,创新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开展当事人“冷静期”内婚姻危机干预,修订婚姻家庭辅导教育用书,促进婚姻幸福、家庭和谐。深化婚俗改革,打造“公园里的婚姻登记处(巡回点)”,举办中式水上集体婚礼,广泛开展新事新办宣传,倡树文明新风。深入开展生命教育服务,加强红白理事会建设,引导城区文明治丧,规范农村殡葬活动,管控不文明祭祀行为,大力倡导移风易俗,打造“礼安泉城”丧俗改革品牌。聚焦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体制创新,锚定区域中心一体化目标定位,完善以市救助管理站为中心、以166处“泉城避风港”为节点、多元社会力量协同参与的“1+166+N”的流浪乞讨救助新体系,扩大“泉城避风港”品牌影响力。(责任处室:社会事务处、市救助管理站,各区县民政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23年12月取得阶段性成效)  

15.着力打造“泉心向善”慈善事业发展品牌。大力培育发展社区基金,创新慈善模式,通过“慈善+社工+志愿服务”融合模式,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广泛动员引导慈善组织围绕乡村振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实施慈善项目,发挥慈善组织主体力量。规范慈善组织信息公开,打造“阳光慈善”。开展“中华慈善日”宣传,开发“泉心向善”慈善信息宣传专栏,举办第三届“泉城论善”主题研讨会,开办慈善市集,讲好慈善故事、宣传慈善文化,擦亮泉城慈善品牌。(责任处室: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各区县民政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23年12月取得阶段性成效)

16.着力打造“大美济南·泉城地名”地名文化品牌。重点围绕市域内黄河地名、泉水地名、古城地名、商埠地名、乡村地名、红色地名等地名资源,深挖地域特色文化,厚植城市内涵底蕴。制定地名文化遗产认定规范,编制济南地名文化遗产名录,开展“口述济南”老地名采写,筹建地名文化主题社区和地名文化广场,打造济南乡村地名数字博物馆,研发地名文化创意产品,大力弘扬省会地名文化。(责任处室:区划地名处,各区县民政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23年12月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必须坚持守正创新,倾力打造“活力民政”

17.积极创先争优。争创全国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料服务示范城市。推动市儿童福利院争创全国儿童福利机构高质量发展实践基地。推进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单位建设,争创全国基层治理创新试点单位。推动市救助管理站争创全国首批流浪乞讨救助区域中心站试点。争创省级生态安葬试点。(责任处室:养老服务处、儿童福利处、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社会事务处、市儿童福利院、市救助管理站,各区县民政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23年12月取得阶段性成效)

18.推进创新发展。完善创新机制,完成市委深改委确定的年度重点改革任务,统筹开展政策理论研究和工作实践创新,推动整体工作上水平、提质效。强化制度创新,开展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五社联动”聚力基层治理创新,在养老服务、殡葬改革上实现新突破。强化手段创新,推进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建设,升级市养老服务平台,建设社区居家养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完善困境儿童信息比对数据模型,加强民政大数据开发应用,打造“数字民政”。(责任处室:各处室、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19.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困难人员救助一件事”“公民婚育户一件事”集成办,推进婚姻登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孤儿资格认定、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全省通办、跨省通办事项应办尽办。推进养老服务领域“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落实省级“综合监管一件事”实施规范。加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制定工作规范和流程图,提高民政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20.激发队伍活力。加强干部考核激励,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强化省厅重点民政工作综合评估和全市高质量发展考核结果运用,建立通报表扬和责任追究机制,以实绩论英雄。落实容错免责工作机制,鼓励民政干部干事创业。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继续开展“干部上讲台”活动,举办民政干部专题培训,加大优秀人才引进力度,健全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加强年轻干部跟踪培养和实践锻炼,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责任处室:组织人事处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23年12月取得阶段性成效)

四、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倾力打造“实干民政”

21.服务中心大局。聚焦乡村振兴、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着力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区治理、婚丧改革、地名文化等方面探索新思路、新办法,推出更多立得住的经验、叫得响的品牌。梳理细化市党代会、市“两会”和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安排部署,制定全市重点任务民政责任清单,狠抓重点工作落实,争做强省会建设排头兵。(责任处室:各处室、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23年12月取得阶段性成效)

22.坚持项目化推进。落实全市“项目突破年”工作要求,分解细化省厅“1261”工作思路和年度重点任务,将重点工作任务包装为项目,明确组织方式、运作模式、管理结构和考核标准。实行重点任务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完善落实周调度、月通报、季督查、半年小结、全年总评工作机制,统筹开展督导检查和综合评估,推动工作落实落地。(责任处室:各处室、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23年12月取得阶段性成效) 

23.补齐短板弱项。综合市委巡察、审计整改和主题教育,深入查摆全市民政工作短板弱项,制定整改措施,形成补齐民生短板任务清单;深入查摆在省厅综合评估中未排在首位、在全市综合考核中丢分失分、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排名靠后的工作,制定追赶措施,形成争创一流业绩任务清单;突出标本兼治、举一反三,强化建章立制,做到补齐一块短板、完善一套机制,形成完善制度机制任务清单。对照以上“三张清单”,狠抓工作落实,补齐民政工作短板弱项。(责任处室:各处室、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23年12月取得阶段性成效)

24.守牢“一排底线”。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审计式”监督检查和安全生产演练,深入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不出安全问题。加强疫情防控,完善分级分类健康服务方案、部门联合处置应急预案,建立就医绿色通道,最大限度减少重症率和死亡率。加强社会救助热线值守,强化孤困儿童、留守儿童和监护缺失儿童救助保护,保障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依法依规解决信访问题,强化民政领域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确保民政领域和谐稳定。(责任处室: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23年12月取得阶段性成效)

五、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倾力打造“整体民政”

25.推进融合发展。推进阵地融合,依托街道(镇)社工站,开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服务,为失能老年人、残疾人、困境儿童及双老家庭提供“喘息服务”。推进资源融合,实施“五社联动”,融合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吸纳多方力量参与基层治理。推进业务融合,推进“养老+社工”“地名+福彩”“社工+”“志愿服务+”“社会组织+”“移风易俗+”等民政业务融合发展,实现相互促进、共同进步。(责任处室:各处室、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23年12月取得阶段性成效)

26.上下左右联动。推进省市一体化发展,完善与民政部、省厅常态化联系服务机制,积极邀请民政部和省厅领导来济调研走访,及时向省厅报告工作进展,不断加大政策、资金、项目、试点争取力度,凝聚省市合力助力省会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强化市域合作,推进“省会经济圈”城市、省内黄河流域城市及济南、青岛市域合作,在养老服务、生态殡葬等方面开展协作,实现开放共享、合作共赢。(责任处室:各处室、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23年12月取得阶段性成效)

27.强化协调配合。发挥市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统筹推进基本救助和教育、医保、住房、就业、流浪乞讨等专项救助,凝聚合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召开全市养老服务联席会议,研究推进养老服务工作。召开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社会组织管理难点问题。发挥市倡导移风易俗推动绿色殡葬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持续深化殡葬改革,推进散埋坟墓和传统墓葬点整治。召开市地名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部署今年重点工作。(责任处室:各处室、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23年12月取得阶段性成效)

六、必须坚持胸怀天下,倾力打造“忠诚民政”

28.强化理论武装。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完善理论学习计划,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牢牢把握其中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举办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班,采取中心组学习、宣讲报告会、专题辅导讲座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责任处室:机关党委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23年12月取得阶段性成效)  

29.加强党的领导。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常态化开展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和对党忠诚教育,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工程,落实“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基本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社情民意大走访,扎实开展为民办实事系列活动,争做强省会建设先锋队。(责任处室:机关党委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23年12月取得阶段性成效)  

30.持续正风肃纪。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民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整治民政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大力倡树“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突出抓好社会救助、福彩、殡葬等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人员的廉政风险排查和监管,严防出现违纪违法问题。(责任处室:机关党委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23年12月取得阶段性成效) 

济民发[2023]16号.doc

济民发[2023]16号.pdf

济南市民政局关于印发践行“六个必须坚持” 倾力打造“六个民政”加快推进省会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十条措施的通知

济民发〔2023〕16号


各区县民政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践行“六个必须坚持”倾力打造“六个民政”加快推进省会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十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济南市民政局

2023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践行“六个必须坚持”倾力打造“六个民政”加快推进省会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十条措施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贯彻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决策部署,贯彻省厅“1261”工作总体思路,准确把握、积极践行“六个必须坚持”,倾力打造为民民政、品牌民政、活力民政、实干民政、整体民政、忠诚民政等“六个民政”,加快推进省会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主动服务融入“强新优富美高”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建设大局,结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必须坚持人民至上,倾力打造“为民民政”

1.加强教育培训。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民生工作重要论述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青年理论“三级联学”和全市民政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深入开展教育培训,引导民政干部树牢宗旨意识,厚植为民情怀。(责任处室: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23年12月取得阶段性成效)

2.深入调查研究。根据中央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确定的16个方面调研重点,结合全市“项目突破年”10个领域的重点任务,聚焦破解复杂难题和群众急难愁盼、实施民生实事项目、推动民政政策精准落地、推进党建与民政业务互促共进等28个方面,深入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成果,推出一批惠民举措。(责任处室:机关党委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3.办好民生实事。扎实推进民政领域省、市民生实事项目,将9类困难群众11项保障标准提高5%以上,更好地保障24万困难群众;建设家庭养老床位2000张,新增护理型床位1300张;新建改扩建节地生态公益性安葬(放)设施36处;将符合条件的孤困儿童全部纳入“护佑健康”大病保险项目。(责任处室:社会救助处、养老服务处、社会事务处、儿童福利处;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4.兜牢民生底线。修订特困供养人员管理服务办法,出台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办法。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推进“三主动”救助服务。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推动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社会化照护比例达到40%以上,失能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60%以上。实施儿童福利服务对象“全走访、全核查、全建档、全落实、全监测”,打造不少于30家镇(街道)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示范站。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责任处室:社会救助处、儿童福利处、社会事务处;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5.创新基层治理。出台《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贯彻落实措施,建立社区“三张清单”制度。将专职网格员纳入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实现社区工作者每万城镇常住人口不少于18人目标。出台街镇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工作指引,引导161家街镇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推动慈善组织数量增加10%以上,推进“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和社区基金融合发展,力争全市社区基金达到100个以上。(责任处室: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社会组织管理局、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市慈善事业促进发展中心;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6.优化公共服务。出台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修订发布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实施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不少于800户,提升社区长者助餐站点200处,培训养老从业人员不少于3000人次。推动殡仪馆设施设备及环境改造提升,推进散埋坟墓和传统墓葬点专项整治。修订社会工作服务站管理办法,制定镇(街道)社工站服务指南。开展传统地名认定工作,发布第三批传统地名保护名录。(责任处室:养老服务处、社会事务处、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区划地名处、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7.加快项目建设。建成区县养老服务中心不少于4处,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达到100%,进一步提升农村幸福院覆盖率。改造提升面积不达标社区综合服务设施41处,打造不少于25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示范点,新增国际化社区(街区)3个。推进市救助管理站、市第二殡仪馆莱芜馆区、蟠龙山公墓和北康回民公墓改造工程。配合启动市社会福利院新院建设。(责任处室:养老服务处、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社会事务处、市救助管理站、市第二殡仪馆、市回民殡葬服务站、市社会福利院;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二、必须坚持自信自立,倾力打造“品牌民政”

8.着力打造“泉心泉意 贴心民政”品牌矩阵。拓展提升“贴心民政”服务品牌,打造“1+10+15+N”济南民政服务雁形品牌矩阵。“1”即“泉心泉意 贴心民政”济南民政工作主品牌;“10”即市级层面打造十大业务类服务品牌;“15”即指导15个区县结合各自实际,突出特色打造“一区县一品牌”;“N”即鼓励全市161个街道(镇)打造覆盖基层治理和服务全域的工作品牌。(责任处室:各处室、单位,各区县民政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23年12月取得阶段性成效)  

9.着力打造“泉心共助”社会救助品牌。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加快形成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格局,丰富品牌内涵,增强品牌影响力。开展全市社会救助优秀品牌选树活动,打造以市级“泉心共助”品牌为引领,以历下区“历即救”、市中区“始终有爱·惠救助”、槐荫区“暖阳满槐”、章丘区“暖心工程”、济阳区“济民纾困 暖阳救助”、莱芜区“莱无忧”、钢城区“钢暖心”、平阴县“平易救助”、商河县“河(呵)护你”、高新区“益新共助”、起步区“润土厚植”等11个区县品牌为支撑的品牌矩阵,推动我市社会救助事业走在全省前列。(责任处室:社会救助处,各区县民政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23年12月取得阶段性成效)

10.着力打造“泉心安养”养老服务品牌。规范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统一养老服务标识和名称。提升城乡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能力,分类打造示范性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长者助餐站点各20处。开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示范街道评选,选树示范镇(街道)10处。遴选市级优秀养老服务企业(组织),培育支持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养老服务企业(组织)不少于10家。持续开展“最美系列”和“养老服务高层次人才”评选,提升养老从业人员知名度和影响力。(责任处室:养老服务处,各区县民政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23年12月取得阶段性成效)  

11.着力打造“泉心伴童行”儿童福利工作品牌。持续提高儿童福利服务对象精准化保障水平,推动孤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助医、助学政策全面落实。出台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规范,以标准化服务推动困境儿童关爱更加专业化、规范化。制定未成年人监护工作指引,切实履行监护缺失未成年人临时监护和长期监护职责。推进四级困境儿童救助服务场所实体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增强村(居)儿童主任履职服务能力。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及时为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提供监护指导、精神慰藉、政策链接、转介帮扶等关爱服务,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困境儿童的浓厚氛围。(责任处室:儿童福利处,各区县民政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23年12月取得阶段性成效)  

12.着力打造“泉城hui生活”社区治理服务品牌。持续深化“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实施城市社区“领航计划”,成立“泉城优社+”济南优秀社区联盟,提升社区服务精细化、专业化、标准化水平,打造优质高效“汇生活”社区。高标准布局建设一批社区服务综合体,打造多元共享“荟生活”社区。深化基层议事协商,积极探索“云协商”等线上议事协商新形式,总结提炼一批优秀社区工作法,打造和谐美好“会生活”社区。积极配合市大数据局推进智慧社区平台集约化建设,试点拓展智慧社区多场景应用,推动“互联网+”与基层治理服务深度融合,打造科技赋能“慧生活”社区。持续优化“一窗受理、全科服务”模式,在有条件的社区建立“开放式、无柜台”服务环境,提供全方位、互动式、零距离服务,打造便民服务“惠生活”社区。(责任处室: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各区县民政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23年12月取得阶段性成效)

13.着力打造“泉社彤行”社会组织工作品牌。强化党建引领,持续打造党建品牌矩阵,推动50%以上的区县实现“一区(县)一品牌”。加强登管协同和信息化建设,实行量化积分和分类管理,健全完善党建与业务相融合、专项整治与常态监管相结合、登记管理机关与有关部门相配合的“三合一体”监管体系。坚持“建好管好用好服务好”社会组织,坚持扶持优秀社会组织、宣传标杆社会组织、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清理僵尸社会组织、查处违规社会组织、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六社并进”,持续开展“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提升年”“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三年专项行动”“市、县、街道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三年计划”,广泛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东西部协作、基层治理等。(责任处室:社会组织管理局,各区县民政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23年12月取得阶段性成效)  

14.着力打造“泉城·爱帮”“礼安泉城”“泉城避风港”专项事务品牌。深化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户籍类电子证照办理婚姻登记试点,创新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开展当事人“冷静期”内婚姻危机干预,修订婚姻家庭辅导教育用书,促进婚姻幸福、家庭和谐。深化婚俗改革,打造“公园里的婚姻登记处(巡回点)”,举办中式水上集体婚礼,广泛开展新事新办宣传,倡树文明新风。深入开展生命教育服务,加强红白理事会建设,引导城区文明治丧,规范农村殡葬活动,管控不文明祭祀行为,大力倡导移风易俗,打造“礼安泉城”丧俗改革品牌。聚焦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体制创新,锚定区域中心一体化目标定位,完善以市救助管理站为中心、以166处“泉城避风港”为节点、多元社会力量协同参与的“1+166+N”的流浪乞讨救助新体系,扩大“泉城避风港”品牌影响力。(责任处室:社会事务处、市救助管理站,各区县民政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23年12月取得阶段性成效)  

15.着力打造“泉心向善”慈善事业发展品牌。大力培育发展社区基金,创新慈善模式,通过“慈善+社工+志愿服务”融合模式,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广泛动员引导慈善组织围绕乡村振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实施慈善项目,发挥慈善组织主体力量。规范慈善组织信息公开,打造“阳光慈善”。开展“中华慈善日”宣传,开发“泉心向善”慈善信息宣传专栏,举办第三届“泉城论善”主题研讨会,开办慈善市集,讲好慈善故事、宣传慈善文化,擦亮泉城慈善品牌。(责任处室: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各区县民政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23年12月取得阶段性成效)

16.着力打造“大美济南·泉城地名”地名文化品牌。重点围绕市域内黄河地名、泉水地名、古城地名、商埠地名、乡村地名、红色地名等地名资源,深挖地域特色文化,厚植城市内涵底蕴。制定地名文化遗产认定规范,编制济南地名文化遗产名录,开展“口述济南”老地名采写,筹建地名文化主题社区和地名文化广场,打造济南乡村地名数字博物馆,研发地名文化创意产品,大力弘扬省会地名文化。(责任处室:区划地名处,各区县民政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23年12月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必须坚持守正创新,倾力打造“活力民政”

17.积极创先争优。争创全国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料服务示范城市。推动市儿童福利院争创全国儿童福利机构高质量发展实践基地。推进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单位建设,争创全国基层治理创新试点单位。推动市救助管理站争创全国首批流浪乞讨救助区域中心站试点。争创省级生态安葬试点。(责任处室:养老服务处、儿童福利处、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社会事务处、市儿童福利院、市救助管理站,各区县民政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23年12月取得阶段性成效)

18.推进创新发展。完善创新机制,完成市委深改委确定的年度重点改革任务,统筹开展政策理论研究和工作实践创新,推动整体工作上水平、提质效。强化制度创新,开展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五社联动”聚力基层治理创新,在养老服务、殡葬改革上实现新突破。强化手段创新,推进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建设,升级市养老服务平台,建设社区居家养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完善困境儿童信息比对数据模型,加强民政大数据开发应用,打造“数字民政”。(责任处室:各处室、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19.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困难人员救助一件事”“公民婚育户一件事”集成办,推进婚姻登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孤儿资格认定、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全省通办、跨省通办事项应办尽办。推进养老服务领域“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落实省级“综合监管一件事”实施规范。加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制定工作规范和流程图,提高民政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20.激发队伍活力。加强干部考核激励,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强化省厅重点民政工作综合评估和全市高质量发展考核结果运用,建立通报表扬和责任追究机制,以实绩论英雄。落实容错免责工作机制,鼓励民政干部干事创业。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继续开展“干部上讲台”活动,举办民政干部专题培训,加大优秀人才引进力度,健全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加强年轻干部跟踪培养和实践锻炼,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责任处室:组织人事处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23年12月取得阶段性成效)

四、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倾力打造“实干民政”

21.服务中心大局。聚焦乡村振兴、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着力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区治理、婚丧改革、地名文化等方面探索新思路、新办法,推出更多立得住的经验、叫得响的品牌。梳理细化市党代会、市“两会”和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安排部署,制定全市重点任务民政责任清单,狠抓重点工作落实,争做强省会建设排头兵。(责任处室:各处室、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23年12月取得阶段性成效)

22.坚持项目化推进。落实全市“项目突破年”工作要求,分解细化省厅“1261”工作思路和年度重点任务,将重点工作任务包装为项目,明确组织方式、运作模式、管理结构和考核标准。实行重点任务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完善落实周调度、月通报、季督查、半年小结、全年总评工作机制,统筹开展督导检查和综合评估,推动工作落实落地。(责任处室:各处室、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23年12月取得阶段性成效) 

23.补齐短板弱项。综合市委巡察、审计整改和主题教育,深入查摆全市民政工作短板弱项,制定整改措施,形成补齐民生短板任务清单;深入查摆在省厅综合评估中未排在首位、在全市综合考核中丢分失分、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排名靠后的工作,制定追赶措施,形成争创一流业绩任务清单;突出标本兼治、举一反三,强化建章立制,做到补齐一块短板、完善一套机制,形成完善制度机制任务清单。对照以上“三张清单”,狠抓工作落实,补齐民政工作短板弱项。(责任处室:各处室、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23年12月取得阶段性成效)

24.守牢“一排底线”。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审计式”监督检查和安全生产演练,深入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不出安全问题。加强疫情防控,完善分级分类健康服务方案、部门联合处置应急预案,建立就医绿色通道,最大限度减少重症率和死亡率。加强社会救助热线值守,强化孤困儿童、留守儿童和监护缺失儿童救助保护,保障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依法依规解决信访问题,强化民政领域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确保民政领域和谐稳定。(责任处室: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23年12月取得阶段性成效)

五、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倾力打造“整体民政”

25.推进融合发展。推进阵地融合,依托街道(镇)社工站,开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服务,为失能老年人、残疾人、困境儿童及双老家庭提供“喘息服务”。推进资源融合,实施“五社联动”,融合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吸纳多方力量参与基层治理。推进业务融合,推进“养老+社工”“地名+福彩”“社工+”“志愿服务+”“社会组织+”“移风易俗+”等民政业务融合发展,实现相互促进、共同进步。(责任处室:各处室、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23年12月取得阶段性成效)

26.上下左右联动。推进省市一体化发展,完善与民政部、省厅常态化联系服务机制,积极邀请民政部和省厅领导来济调研走访,及时向省厅报告工作进展,不断加大政策、资金、项目、试点争取力度,凝聚省市合力助力省会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强化市域合作,推进“省会经济圈”城市、省内黄河流域城市及济南、青岛市域合作,在养老服务、生态殡葬等方面开展协作,实现开放共享、合作共赢。(责任处室:各处室、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23年12月取得阶段性成效)

27.强化协调配合。发挥市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统筹推进基本救助和教育、医保、住房、就业、流浪乞讨等专项救助,凝聚合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召开全市养老服务联席会议,研究推进养老服务工作。召开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社会组织管理难点问题。发挥市倡导移风易俗推动绿色殡葬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持续深化殡葬改革,推进散埋坟墓和传统墓葬点整治。召开市地名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部署今年重点工作。(责任处室:各处室、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23年12月取得阶段性成效)

六、必须坚持胸怀天下,倾力打造“忠诚民政”

28.强化理论武装。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完善理论学习计划,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牢牢把握其中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举办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班,采取中心组学习、宣讲报告会、专题辅导讲座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责任处室:机关党委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23年12月取得阶段性成效)  

29.加强党的领导。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常态化开展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和对党忠诚教育,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工程,落实“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基本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社情民意大走访,扎实开展为民办实事系列活动,争做强省会建设先锋队。(责任处室:机关党委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23年12月取得阶段性成效)  

30.持续正风肃纪。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民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整治民政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大力倡树“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突出抓好社会救助、福彩、殡葬等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人员的廉政风险排查和监管,严防出现违纪违法问题。(责任处室:机关党委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23年12月取得阶段性成效) 

济民发[2023]16号.doc

济民发[2023]1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