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768U/2020-00691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 2020-05-26 发布日期: 2020-05-26
- 发布机构: 济南市民政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济南市民政局 济南市公安局等13部门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 发文字号: 济民发〔2020〕33 号 有效性:
济南市民政局 济南市公安局等13部门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民政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教育和体育局、扶贫办、妇儿工委办公室、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等 13 部门《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妇女 关爱服务工作的意见》(民发〔2019〕86 号)和省民政厅等 13 部门《转发民政部等 13 部门〈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民〔2019〕59 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详细内容见附件:
济南市民政局 济南市公安局等13部门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济民发〔2020〕33 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