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768U/2022-00702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2-06-07 发布日期: 2022-06-07
  • 发布机构: 济南市民政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问答解读】济南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市民政领域服务民生促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问答解读】济南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市民政领域服务民生促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信息来源:济南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一、【政策背景是什么?

答:2022年以来,市民政局积极完善社会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联合市财政局下发《关于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将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等九类困难群众保障标准分别提高10%以上。今年1月起,将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995元/月、770元/月,城乡低保标准之比缩小到1.17:1;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救助标准分别提高到1492元/月、1356元/月;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按照自理、半自理、全护理标准分别提高到255元/月、424元/月、847元/月,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围绕经济“稳中向好、进中提质”中心工作,社会救助处牵头印发本通知。

二、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济南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

三、出台目的是什么

答: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稳定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落 实省、市稳定经济运行工作会议要求,切实兜牢基本民生底线,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结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梳理完善若干 措施如下。

四、主要措施有哪些

答:《通知》梳理落实低保渐退期制度、实施社会救助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扣减劳动就业支出等17条社会救助政策帮助困难群众纾困解难。亮点如下:

1.低保渐退对低保对象因家庭成员就业或家庭经 济生活状况改善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延长低保待遇 312个月。

2.扣减支出。对4类情况实施资金减免。

3.加强就业帮扶。拿出一定数量社区工作者岗位优先或专门招录高校毕业生和困难家庭子女。

4.加强疫情期间临时救助。对有新冠肺炎患者的低保、特困 等低收入家庭,按 需直接进行救助;对其他因生活困难提出救助申 请的患者及家庭,先行给予救助。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 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 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 等未参保失业人员,取消临时救助户籍限制,按不高于三个月城市 低保标准,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5.拓展“ 幸福家园 ”村社互助工程 “幸福家园 ”村社互助工程与农村幸福院、街道 (镇 )社工站的结合, 设立村社互助基金,用于困难群体救助帮扶及村 (社 区)基础设施 改造提升等。

五.政策解读机构:社会救助处

联系电话:0531-6660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