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370100004188768U/2025-00199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济南市民政局组配分类: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日期:2025-07-16成文日期:2025-07-16
会议届次
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编号
1540059标题
关于提升我市老年助餐服务质量的建议提案者
张旭东政协提案领域
其他承办单位
市民政局答复时间
2025-07-16答复内容
张旭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我市老年助餐服务质量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聚力解决老年人“一餐热饭”难题,探索形成了政府主导、多元参与、覆盖城乡的“普惠+优待”老年助餐服务模式,实现了老年助餐工作多元化、可持续发展。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注重三个结合,构建老年助餐服务体系
一是城乡结合。在场所布局上,以老年人集中的主城区为重点,并兼顾周边偏远农村,分类建设助餐站点和幸福食堂,确保城乡均衡、布局合理。目前,累计建成城区助餐场所440处,在43%的村(社区)分类设置了助餐站点。
二是点面结合。在站点设置上,按照“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要求,分类设置综合型社区老年食堂、就餐型助餐服务站、企业连锁型助餐服务站和移动型助餐车,实行“1+X+N”运营模式(即1个社区老年食堂带动X个助餐服务站,联动N个企业连锁型助餐服务站和移动型助餐车),构建多元化助餐服务格局。目前,全市共建成社区老年食堂192处,试点投入移动送餐车126辆、移动配餐车16辆。
三是政社结合。在建设方式上,采取公建民营、民建民营等多种形式,依托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农村幸福院等设置助餐场所,并引入企业(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参与建设运营,积极构建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多元参与的“大助餐”格局。
二、完善三项机制,加强老年助餐服务保障
一是分类补贴机制。针对城区助餐场所,区分综合型社区老年食堂、老年助餐服务站、社会餐饮企业(单位食堂)老年助餐服务站三种类型,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和1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根据年度助餐服务人次,分别给予1-3万元不等的“流量补贴”。针对农村助餐场所,按照基本型、标准型、综合型每年分别给予3-5万元的运营补贴,确保助餐服务可持续。
二是示范引导机制。实施老年助餐服务规范提升行动,规范提升社区老年食堂,并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发展社区大食堂。规范设置助餐服务站,由社区老年食堂统一配餐和运营管理。实施助餐站点规范提升行动,按照“五统一”“六公示”要求,2024年规范提升助餐站点400处。开展示范型助餐站点选树活动,累计选树示范型助餐站点35处,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三是综合监管机制。统筹加强老年助餐服务监管,建立老年助餐企业备案机制,规范场所标识,制定服务规范和标准,做到食品经营许可证、餐品价格及对老年人的优惠等“六公示”。建立助餐服务准入退出机制,会同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第三方食品安全评价,开展监督检查,守好老年人“舌尖上的安全”。
三、创新三种模式,提升老年助餐服务品质
一是“普惠+优待”服务。一是就餐补贴。分类实行老年人就餐补助制度,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标准型套餐和自助型用餐优惠服务;对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天补助1元;对60周岁及以上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低保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老年人和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天补助2元。二是送餐补贴。对城区部分失能等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可委托代取餐。对70周岁及以上、失能程度评估为4级及以上的老年人需要送餐的,由老年助餐点根据服务半径提供送餐服务,2公里以内的每人每次补助2元,2公里以上的每人每次补助4元。
二是“智慧+助餐”服务。开发全市统一的老年助餐服务信息系统,实现人员身份验证、数量统计、结算、管理信息化和大数据实时分析,老年人可在助餐站点通过刷身份证、刷脸等方式验证身份,“一站式”享受就餐优惠政策。历下区针对失能、高龄独居等特殊困难老年群体,试点推出“养老外卖”服务项目,通过老人点单、系统推单、志愿者抢单方式,累计提供助餐服务1.5万人次。
三是“定制+上门”服务。鼓励开发老年餐和老年营养食谱,推出“两荤、四素、两主食、一汤”自选餐,满足老年人定制化服务需求。发布长者助餐站点地图,采取养老机构配送餐、“中央厨房+移动助餐车”、“互联网+助餐”等多种形式,街道(镇)社工站、社区志愿者等开展上门送餐服务,满足特殊老年人便捷就餐需求。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提出的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科学布局、合理增设,提升老年助餐服务的可及性。一是优化老年助餐服务布局,结合老年人口数量和助餐服务需求,通过设置站点、中央厨房配餐等多种形式,因地制宜开展老年助餐服务。二是发挥餐饮经营主体作用,推进社会餐饮单位连锁化一体化运营老年助餐站点,提升站点持续运营能力。推动社区基金与老年助餐服务融合发展,鼓励公益慈善组织、爱心企业、志愿服务组织以慈善捐助、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老年助餐工作。三是完善老年助餐服务信息平台,拓展服务模块和支撑功能,实现统计、结算、管理等信息化。加强老年助餐信息服务,支持供餐单位通过手机、电话以及网络等订餐下单方式,进一步增强供需对接。
二是优化政策、稳定投入,构建老年助餐可持续运营机制。一是落实一次性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就餐送餐优惠补贴机制,对每年度评选的示范型老年助餐站点,每个站点奖励5000元。二是支持老年食堂向社区食堂转型,鼓励有条件的老年食堂升级迭代,采取优化就餐时间、划定就餐区域、实行差异收费等措施,在优先保障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的基础上,面向全体市民开放,提供“全龄友好、普惠优享”的便民助餐服务。三是提升农村老年助餐服务。依托现有农村幸福院、幸福食堂等开展助餐服务,完善专职人员与邻里互助相结合的服务模式。探索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在落实政府补贴和村集体补助的基础上,引导慈善组织和爱心企业参与农村助餐服务,发动当地企业捐款捐物并建立公示榜单,鼓励子女为老人“买单”,通过多元筹资机制,确保农村老年助餐服务可持续。
三是广泛宣传、定向推广,提高老年助餐服务政策的知晓度。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结合学雷锋日、重阳节、免费义诊等活动,邀请老年助餐运营方参与现场宣传推广,扩大宣传覆盖范围。优化老年助餐站点名称标识和统一编号工作,提升老年助餐场所辨识度,增强宣传效果。年内继续开展示范站点培树工作,评选示范型老年助餐站点20处。加强日常和集中宣传推介工作,总结打造具有济南特色的老年助餐服务品牌,不断提升老年助餐工作的知晓度。
济南市民政局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