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370100004188768U/2025-00286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济南市民政局组配分类: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日期:2025-11-28成文日期:2025-11-28

会议届次

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编号

20250337

标题

关于对我市“养老消费券”的建议

建议者

孙煜航

人大建议领域

经济建设和财政金融

承办单位

市民政局

答复时间

2025-11-28

答复内容

孙煜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我市‘养老消费券’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5年7月,民政部、省民政厅相继下发通知,部署启动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工作,通过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对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购买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以消费券抵扣的形式给予补贴,以减轻失能老年人及其家庭负担。按照国家、省有关工作部署,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制定下发《关于转发鲁民〔2025〕45号文件切实做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工作的通知》,自2025年8月起,启动我市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试点工作,并进一步明确了资金配套标准和有关工作要求。截至11月24日,全市共有120家养老机构、79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76家第三方评估机构通过补贴资格审核,累计发放消费券2.45万张,已使用1.47万张,各主要指标均位居全省前列。为确保这一惠民政策落地,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优化申领服务,破解流程繁琐难题。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群众反映“民政通”注册、评估组织选择、信息填写等流程繁琐问题,在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问题、提出建议的同时,跟进做好政策宣传和服务保障工作。一方面,加强政策宣传。制作“一图读懂”政策海报,拍摄消费券领取操作小视频等,以简洁直观的方式宣传演示消费券申领方式,以方便老年人及家属快速理解、便捷操作。另一方面,跟进做好服务。在市民政局官网公开市、区县两级民政部门政策咨询电话,安排专人值守,及时解答群众问题;组织区县民政工作人员及养老服务机构相关人员专题培训,帮助其熟练掌握政策流程,加强对老年人申领消费券过程中的跟进指导。

二是强化综合监管,保障评估公开透明。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要求,委托具备专业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工作,评估依据统一采用《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确保评估标准的一致性和权威性,目前已审核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76家。同时,组织评估机构签订《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诚信承诺书》,明确评估责任与纪律要求,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监管机制,通过过程抽查、结果复核、群众监督等方式,全程跟踪评估工作,确保评估结果真实、准确,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优化试点工作,减少消费券使用限制。坚持边试点、边优化,及时总结梳理试点过程中的困难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在消费券使用有效期限制方面,我们在落实电子消费券“当月获得、当月使用、次月失效”硬性规定的基础上,积极做好政策解释和使用提醒工作,确保申领的消费券及时使用、核销。在扩大消费券适用范围方面,我们第一时间下发《倡议书》,动员符合资质的养老服务机构积极参与补贴项目,目前,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分别增加到120家、79家。

四是加快资金拨付,缓解机构周转压力。一方面,通过“鲁惠通”平台完成中央和市本级配套资金拨付工作,并督促各区县尽快将资金足额拨付至相关养老服务机构。另一方面,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切实减轻区县财政压力,解决养老服务机构资金周转难题,保障养老服务的持续稳定供给。

目前,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工作尚处于试点阶段,在系统稳定性和操作便捷度方面还有待提升,下步,我们将结合您提出的建议,持续对接上级主管部门做好项目优化工作,同时,结合老年人及其家属现实需求,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消费券使用率,让更多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享受到优质、实惠的养老服务。

济南市民政局

2025年11月28日

吸收采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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