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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11370100004188768U/2025-00301 | 主题分类: | 政府组成部门,民政_扶贫_救灾,民政_扶贫_减灾_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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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2025-03-27 | 发布日期: | 2025-03-27 |
| 发布机关: | 济南市民政局 中共济南市委宣传部 中共济南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济南市公安局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济南市城市管理局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济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济南市应急管理局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统一编号: | 无 |
| 标 题: | 济南市民政局 中共济南市委宣传部 中共济南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等12部门关于转发鲁民函〔2025〕17号文件切实做好 2025 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济民函〔2025〕4号 | 有 效 性: | |
济南市民政局 中共济南市委宣传部 中共济南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等12部门关于转发鲁民函〔2025〕17 号文件切实做好 2025 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
济民函〔2025〕4号
各区县(功能区)民政局,党委宣传部、网信办,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卫生健康委、退役军人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
现将省民政厅等10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鲁民函〔2025〕1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提前研判清明祭扫工作,增强服务意识,守牢安全底线。健全清明节应急保障机制,严格落实负责同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信息报送,如遇重大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要全面排查殡葬服务机构安全隐患,压实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祭扫场所安全管控,严防火灾、拥堵踩踏等事故发生,确保清明祭扫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倡导移风易俗, 提升保障水平
要积极倡导“无烟祭扫”“低碳祭扫”,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祭祀、家风教育和生命教育活动,大力倡树移风易俗时代新风。引导广大市民利用“云追思——济南祭扫平台”开展网上祭扫,寄托哀思。健全服务保障机制,全面优化祭扫服务,设立绿色便捷通道,延长祭扫高峰日服务时间,引导错峰祭扫;开设便民服务站点,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满足群众多样化祭扫需求。强化部门联合行动,加强殡葬领域服务秩序监管,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妥善做好祭扫场所及周边人员分流、交通疏导工作;强化途经祭扫场所公交线路运力保障;由市民政局在大规模祭扫场所设立医疗保障点,市卫健委负责提供应急医疗保障服务;加大街面清洁工作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科学设置“烧纸处”,引导群众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文明祭祀。
三、加强宣传引导, 深化殡葬改革
要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新闻发布会及服务电话等方式,提前发布祭扫信息,方便群众及时掌握祭扫动态。充分发挥殡葬服务机构宣传阵地作用,大力宣传节地生态安葬服务。积极协调新闻媒体,挖掘和宣传当地殡葬改革经验做法、殡葬行业先进典型和文明祭扫、护林防火的先进事迹,唱响殡葬改革主旋律,引领文明祭扫新风尚。加强网络信息监测,及时处置不实和有害信息,确保不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
清明节期间(4 月1 日至 7 日),各区县(功能区) 民政局每天12时前,将《2025 年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表》(省厅文件附件) 报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4月9日14时前,报送本区县(功能区)清明节祭扫工作总结。
联系人:牛家敬、许庆振,联系电话:51702530,邮箱:jnmzjshswc@jn.shandong.cn。
济南市民政局 中共济南市委宣传部 中共济南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济南市公安局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济南市城市管理局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济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济南市应急管理局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7日
山东省民政厅 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 中共山东省委网信办等10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鲁民函〔2025〕17号
各市民政局,党委宣传部、网信办,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委、退役军人局 、应急局 、市场监管局,林业主管部门:
为做好 2025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服务保障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清明祭扫工作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 加强对清明节祭扫工作的形势研判和风险评估, 全力做好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各级民政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 、单位及时制定完善清明节祭扫应急预案,组织所属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疏散避险、应急处置演练,落实领导带班、应急值守、监测预警、信息报告等制度, 扎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各类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确保清明节祭扫安全、文明、有序。各地民政部门要把握清明节这一重要时间节点, 将殡葬行风建设与清明节工作结合起来,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责任要求, 进一步强化殡葬行业干部职工纪律作风建设; 要加强对殡葬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 确保服务项目 、收费标准公开透明, 坚决杜绝乱收费、强制消费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各殡葬服务机构要引导干部职工将礼敬生命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融入殡葬服务全过程, 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在殡葬领域的操心事和烦心事。
二、 优化祭扫服务
各地要通过增设服务窗口、延长服务时间、优化服务流程等方式,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温馨的殡葬服务。2025 年集中提供祭扫服务时间为 4月1日 至7日,各地要利用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益短信等方式发布祭扫相关信息,方便群众及时掌握祭扫动态, 引导群众错峰祭扫。 对规模较大的殡仪馆、公墓和骨灰堂, 要在 4 月 4 日 ( 清明节 ) 至 4月6日实行预约、 错峰、 限流等祭扫措施 , 设立医疗保障点, 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充分考虑不同群体特别是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等问题, 保留电话预约、线下服务等传统模式, 设立绿色便捷通道, 切实保障特殊群体祭扫需求。 积极组织开展清明祭扫志愿服务活动, 协助现场秩序维持、文明祭扫宣传, 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帮助。要加大途经祭扫场所公交线路的保障力度, 倡导公共交通出行。 深入开展“减项降费优服务”活动 , 聚焦治丧群众基本服务需求 , 明确 15 项左右重点监测服务项目 , 对拒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市场调节价项目收费价格明显偏高的收费项目依法依规处置。
三、 倡导移风易俗
各级民政部门要倡树文明祭扫 , 开展“殡葬管理服务宣传月”活动, 加大“礼安齐鲁”品牌宣传力度 , 积极推广敬献鲜花、绿化植树、 集体共祭、 家庭追思、 吟诵祭文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 , 组织开展殡葬服务机构“开放日” 、鲜花换纸钱等活动 , 积极推进“互联网+殡葬服务” , 开发推广网络祭扫、代客祭扫等在线服务项目,并对祭扫平台内容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积极创建“无烟陵园”, 鼓励引 导群众自觉抵制低俗祭祀用品和迷信行为。开展海葬的地方要主动公布海葬纪念地点。深化丧俗改革,充分发挥殡葬服务机构宣传阵地作用,加大丧俗改革宣传力度 , 将组织祭扫活动与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弘扬厚养礼葬、慎终追远等理念, 引导群众由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 多渠道宣传新时代殡葬行业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廉洁奉献新形象, 提高社会公众对殡葬行业的认知度和认同感 , 按照“突出重点、宣传亮点、把握好尺度” 的要求, 积极稳妥地加强本地区殡葬宣传工作。要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协作, 通过开辟宣传专栏、播放公益宣传片等方式, 宣传推广殡葬改革经验做法和行业发展成果,宣传殡葬行业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 增强职业荣誉感,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守牢安全底线
各级民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殡葬重点场所、关键服务环节、重要设备、相关服务设施及周边环境的安全隐患, 做到无遗漏、无死角、无盲区。 要妥善做好节日期间祭扫场所及周边人员分流、交通疏导工作, 督促殡葬服务机构完善人员车辆疏导、祭扫服务接待等工作方案, 严防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发生。要做好祭祀防火工作 , 通过电视滚动提示、手机发送预警信息、高火险时段发布 禁火令" 等手段, 提醒群众清明节文明祭扫、安全用火, 进一步增强全民防火意识 组织殡葬服务机构开展消防演练, 加强祭扫服务场所火源管控, 严格野外祭扫用火管理。督促指导属地扎实做好祭扫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 严管严控公墓、 森林防火区内墓地、 历史埋葬点和零散坟头焚香点烛烧纸、 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防范拥堵踩踏事故 ,要提前制定群众祭扫交通疏导方案, 实时公布交通拥堵状况 ,防止出现祭扫群众拥堵滞留情况。 要加强殡仪馆、 公墓等祭扫群众密集区域的安全防控, 做好巡逻值守和人流疏散工作, 必要时采取分流和限流措施, 严防拥堵踩踏事故发生。
五、 强化组织保障
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 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祭扫服务保障工作机制, 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机构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民政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信息发布、值班值守和监测预警。宣传部门要协调新闻媒体, 报道清明祭扫安排、发布便民服务信息支持 “礼安齐鲁”品牌宣传, 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殡葬改革的浓厚氛围。公安部门要加强对通往祭扫场所主要道路及周边交通秩序的管理, 保障道路通畅;加大社会面巡防警力投入, 加强对规模较大的殡仪馆、公墓等重点区域巡逻密度和频次, 及时协调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交通运输部门要指导城市公交企业,加大途经祭扫场所公交线路的运力保障。应急、公安、林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民政、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殡葬市场监管, 严肃查处超标准收费、强制捆绑消费等问题。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 “120”值班值守 , 做好医疗保障服务等工作。退役军人部门要做好烈士祭扫工作。
省民政厅在清明节期间安排专人值守, 统筹协调服务地方清明节祭扫工作 。清明节期间 ( 4 月 1 日 至 7 日), 各地要落实专人值班和祭扫情况日报告制度。各市民政局要在每日 14 时前上报《2025 年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表》 ( 见附件 ) , 4 月 10 日前上报本地清明节祭扫工作总结。 联系人: 姜毅颖 , 联系电话: 0531-51781339, 邮箱: sdmzshswc@shandong. cn。
附件: 2025 年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表
山东省民政厅 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 中共山东省委网信办
山东省公安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2025 年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