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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民政局 济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济南市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5-26 浏览次数: 字号:【

济南市民政局 济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济南市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民发〔2020〕41 号


各区县民政局、财政局:

       现将《济南市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印 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认真做好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


济南市民政局 济南市财政局

2020年7月27日

济南市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发〔2020〕7 号)文件精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帮助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以下简称适老化改造),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改造目标

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按年度实施。通过对老年人家庭生活环境和设施进行最急需的适老化改造,进一步改善老年人居家生活环境,缓解老年人因生理机能退化导致的生活不适应,有效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舒适度和安全度。

二、实施对象

济南市户籍的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要符合以下条件:纳入特困供养;享受低保、建档立卡范围的高龄(80 周岁及以上)、失能或残疾老年人家庭。已享受低收入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家庭不在申请范围内。申请改造的房屋老年人应当拥有产权或长期居住权,且近期没有纳入动迁规划。

三、改造原则

(一)坚持自愿申请,困难优先。适老化改造应尊重老年人

意愿,以家庭为单位按照自愿原则进行申请,结合家庭困难和急需程度,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残疾、独居、孤寡等特殊对象,兼顾各级年度保障经费等情况确定名额及改造顺序。

(二)坚持需求导向,按户施策。适老化改造要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住宅环境等实际情况制定改造方案,做到一户一案。要在有限的预算内选择最适合、最迫切的需求进行改造,在助行、助力、助浴、防滑等方面下功夫,切实提升老年人家庭居住质量, 改善老年人居住环境适宜度。

(三)坚持公开规范,务求实效。在适老化改造申请、评估审核、方案设计、项目实施等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程序执行,做到程序公正、结果公平。要严把改造质量关,确保改造项目方便实用,按时高效完成。

(四)坚持协调配合,权责统一。进一步加强与适老化改造家庭的协调配合,适老化改造家庭在改造期间如需临时搬家过渡的,由其自行解决。老年人及其家庭成员应接受和遵守适老化改造前后的约束条件和规定,签署有关协议并承担相应义务。

四、改造内容

(一)生活空间适老化改造。对室内地面、通道和起居室等区域进行无障碍改造,主要对地面进行防滑处理、安装扶手和增配其他设施等,改善适老化起居环境。

(二)康复辅助器具适配。通过有针对性地配备基本康复辅助器具,对老年人缺失的生理功能进行补偿,改善和提高老年人适应居家生活环境能力。

以上具体改造项目详见《济南市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基本项目清单》。

五、实施方法

各区县民政局根据本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安排部署本地适老化改造工作,合理确定年度改造计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有关工作流程如下:

1. 改造申请。申请人按照自愿原则,由本人或委托亲属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村)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由老年人或亲属填写《济南市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申请表》(附件 1),并提交拟进行适老化改造的住房信息(房产证或其他产权证明等)。

2. 资格审核。社区(村)对申请人基本情况和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报街道(镇)审核;经街道(镇)审核后,报区县民政局审批。申请人员身份特征等有关证明无需本人提供,由区县民政部门通过相关系统比对核验确认。

3. 政府采购。区县民政局按照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确定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改造服务机构和工作人员应具备装修装饰、辅助器具适配等相关专业资质和项目经验。

4. 评估设计。中标服务单位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入户调查,开展居室环境评估和康复辅助器具需求评估,设计并提出改造方案, 填写《济南市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表》(附件2)。改造方案经老年人和家庭成员在信息系统中确认,由街道(镇)审核后报区县民政局审批。

5. 改造实施。改造服务机构根据改造方案,按标准实施改造。改造完成后,改造服务机构应建立完善的改造档案,保留完整的改造信息,包括竣工图、安装成功说明、完整清晰的改造前后图片等资料,并在适老化改造信息系统中填报上传。全部项目改造完工后,由街道汇总报送区县民政局。

6. 验收审核。区县民政局收到街道(镇)报送的汇总表后, 组织力量实地验收审核,填写《济南市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验收表》(附件 3)。各区县适老化改造项目应于当年度 11月底前完成,并将改造项目实施情况报送市民政局(附件 4、附件 5)。12 月上旬,市民政局将对改造项目进行随机抽查。

7. 工作监管。加强适老化改造全过程监管,改造服务单位应将评估信息、设计方案、改造前后照片对比、售后维护等相关信息上传到市级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

六、资金保障

资金补助政策将根据基本项目和每个家庭实际评估内容确定,基本项目清单内费用由市和区县按比例承担。市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资金从市、区县级政府安排的养老服务体系扶持资金中列支。对经评估验收达标的改造项目费用,由市和区县按比例承担解决。具体承担比例为:历下区、高新区按照市、区 2:8 比例分担;市中区、天桥区、槐荫区、历城区、长清区按照市、区 3:7 比例分担;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莱芜高新区、平阴县、商河县按照市、区县 4:6 比例分担;南部山区、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由市承担。

各区县要根据年度适老化改造目标任务及工作安排,统筹考虑,制定具体资金使用计划,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严格规范使用资金。对经评估后的改造资金需求,经区县汇总打包,按承担比例由民政、财政联合向市级提出资金申请,市级根据核对情况预拨需承担资金的50%。根据区县验收评估报告,再清算市级应承担资金,预拨资金多退少补。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区县民政和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站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困难家庭老年人权益的高度,将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作为重要民生实事项目, 认真制定实施方案,不断强化工作指导,切实加强资金保障,确保任务明晰、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二)立足基本,探索创新。各区县民政部门要将家庭设施适老化改造工程纳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重要内容,以特殊困难人群为重点,结合本地实际,逐步扩大改造范围,适当拓展改造内容,积极探索政策创新,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深入发展。

(三)认真组织,确保质量。各区县民政部门要认真组织, 合理确定改造对象及任务目标,制定具体落实措施、管理办法和详细计划。要认真完善台账资料,按照档案保管要求,及时留存

申请材料、评估验收资料和改造前后图片及文档等有关资料。要严格评估验收,确保适老化改造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附件:1.济南市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申请表

2. 济南市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表

3. 济南市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验收表

4. 济南市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花名册

5. 济南市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资金汇总表

6. 济南市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基本项目清单


附件 1

济南市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申请表



附件2


济南市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表



附件3


济南市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验收表



附件4


济南市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花名册




附件5


济南市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资金汇总表



附件6



济南市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基本项目清单


城市居民家庭


改造基本项目清单以防滑处理、助行助力和配置辅具为主。

1. 卫生间、厨房等区域的防滑处理。铺设 PVC 等材质的防滑地砖(地板、地胶),避免滑倒并具有一定的防潮作用。卫生间局部可使用防滑垫。

2. 安装床边护栏(抓杆)。在老年人床边安装牢固可靠、便于抓握的扶手或抓杆,防止翻身意外跌落。

3. 如厕区扶手安装。在坐(蹲)便器旁安装“一”字形扶手或L 形扶手等,辅助老年人起身、站立、转身和坐(蹲)下。

4. 洗浴区扶手安装。根据洗浴区墙体情况,视情安装横向结合纵向扶手或 L 形扶手、135°扶手、T 形扶手等,辅助老年人站立支撑。

5. 洗澡椅(浴凳)。辅助老年人洗澡用,避免老年人滑倒, 提高安全性。

6. 安装防撞护角/防撞条。在家具尖角或墙角处安装防撞护角或防撞条,防止老年人磕碰划伤。

7. 防走失胸卡(手环)。主要用于失智老人或精神残疾老人。



农村非单元户家庭


1. 地面高差处理。台阶改坡道,铺设水泥坡道,保证无高差障碍,方便轮椅进出。不宜铺设水泥坡道的,可加设橡胶等材质的可移动式坡道。

2. 住所院内道路平整硬化。住所内通道水泥平整硬化,住所外便道水泥平整硬化,方便老年人行走或轮椅进出。

3. 高差处扶手。安装于高差变化处,方便老年人通过时撑扶。

4. 安装防撞护角/防撞条。在家具尖角或墙角处安装防撞护角或防撞条,防止老年人磕碰划伤。

5. 配置坐便椅。坐便椅(带便桶),方便使用蹲厕老年人如厕或体弱或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就近如厕,可放于卫生间或卧室。6.室内老旧电线更换和配置节能型灯具。防范因线路老化引

发火灾,改善室内照明环境。

7. 安装床边护栏(抓杆)。在老年人床边安装牢固可靠、便于抓握的扶手或抓杆,防止翻身意外跌落。

8.防走失胸卡(手环)。主要用于失智老人或精神残疾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