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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优化老年人优待政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5-26 浏览次数: 字号:【

关于进一步优化老年人优待政策的通知

济卫发 〔2020〕 44 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 , 市直有关部门 (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老年人优待政策的通知》 (鲁政字 〔2020〕 240 号) 精神 , 经市政府同意 , 结合我市工作实际 , 现将我市进一步优化老年人优待政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 优待对象

我市及来济的 60周岁 (含 60周岁 ) 以上老年人 , 不分国籍 、 不分地域 , 一律享受本通知规定的优待政策。

二 、 优待方式

(一) 老年人凭居民身份证 、 山东省老年人电子优待证(2021年推行)、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 护照和省内其他地市及其它省 ( 自治区 、 直辖市) 颁发的老年人优待证中任何一种有效证件 , 享受我市老年人优待政策。

(二) 自 2021年 1 月 1 日起 , 我市停止办理纸质版《 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 已经办理的老年优待证依然有效。

三 、 优待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 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市交通运输局 、 市财政局 , 各区县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职责分工负责)

(二) 半价乘坐政府投资建设的国有景区内的观光车、缆车等代步工具。 (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市国资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各区县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职责分工负责)

(三) 优先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 , 需要住院的 , 优先安排住院 ; 省外老年人来济旅行期间突发疾病的 ,医疗机构提供急诊 “绿色通道”。(市卫生健康委 , 各区县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职责分工负责)

(四) 政府兴办或支持的公园 、景点免购门票 ; 社会力量兴办的公园、景点 , 七十周岁以上免购门票 , 不满七十周岁半价购买门票。 (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 , 各区县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职责分工负责)

(五) 免费进入公共文化馆 、图书馆 、博物馆  科技馆、美术馆 、展览馆 、纪念馆等场所。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发展改革委 , 各区县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职责分工负责)

(六) 按照时段免费或半价进入政府兴办或支持的公共体育健身场所健身。(市体育局 、市国资委 、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县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职责分工负责)

四 、有关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人民政府及市直各有关部门 、单位要高度重视 , 加强统筹协调 , 完善配套措施 , 确保各项优待政策落实到位。

(二) 切实履职尽责。 市直各有关部门 、 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 , 根据老年人的特点 , 出台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 , 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 , 提高工作效率 , 同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 确保老年人能够便利、快捷享受有关优待政策。

(三) 加强宣传引导。 要充分利用宣传媒介 , 广泛开展政策宣传 , 提高全社会政策知晓度 , 营造政策落实的良好氛围 , 让老年人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 同时, 注重引导老年人合理规划出行时间 , 优化社会公共资源利用及运行秩序。


市卫生健康委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国资委 

市体育局

2020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