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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慈善组织2025年度年报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24 浏览次数: 字号:【

各市管慈善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山东省慈善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慈善组织(基金会)2025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6〕9号)要求和省民政厅部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主体

2025年12月31日前登记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应当于2026年3月31日前向登记的民政部门报送2025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基金会和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还应当报送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拟申请确认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慈善组织,应当一并报送专项信息审核报告。

二、报送方式

慈善组织通过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以下简称“慈善中国”,网址:https://cszg.mca.gov.cn),在线填写2025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填写完成后打印纸质文本,由法定代表人、监事审定并签名,加盖本组织印章后送交业务主管单位初审,于2026年3月31日前将经初审的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PDF格式文件上传至“慈善中国”,无需向民政部门报送纸质材料。

年度审计报告和年度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的《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规定的格式出具,一并送业务主管单位初审,于2026年3月31日前上传至“慈善中国”。

如对填报系统有疑问,可通过登录界面所留联系方式咨询技术服务人员。

三、其他要求

本次年报工作要求较往年有重要调整:所有基金会无论是否具有公开募捐资格,均须同步提交年度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请各基金会务必提前对接具备相应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依规出具相应报告。

联系人:王流钦

联系电话:0531-51702567

济南市民政局 

202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