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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2025-06-25 发布日期: 2025-06-25
  • 发布机构: 济南市民政局
  • 标题: 济南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组织案例宣传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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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组织案例宣传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民政局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各区县(功能区)民政局,各市管社会组织:

近年来,全市社会组织大力践行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宗旨使命,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生福祉改善、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为激励全市社会组织更好投身“强新优富美高”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建设,总结经验做法,推广先进典型,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广泛开展“社会组织案例宣传100佳”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类别

分为“社会组织党建品牌创建十佳案例”“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十佳案例”“社会组织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十佳案例”“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东西部协作十佳案例”“社会组织助力稳岗就业十佳案例”“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十佳案例”“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十佳案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枢纽型工作十佳案例”“社区社会组织开展‘邻里守望’关爱行动十佳案例”“社区社会组织骨干人才工作十佳案例”等10类。

二、申报主体

全市依法登记且按时参加年报、无违法违规记录的社会组织;纳入备案管理且正常开展活动的社区社会组织。

三、案例要求

1.真实性。案例是社会组织真实参与且执行完成的案例。

2.创新性。案例要聚焦社会组织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提出具有针对性、创新性、开拓性的措施。

3.时代性。案例要充分体现新时代社会组织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鲜明特色。

4.实效性。案例所反映的工作,要得到相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

5.典型性。案例要有一定的代表性,对社会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有借鉴价值。

6.可读性。案例文本要主旨清晰、层次分明、资料翔实、语言生动,数据真实准确,富有感染力。

四、案例确定

(一)案例申报。市管社会组织填写《案例申报表》(见附件1),由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或党建工作机构)审核同意后报市民政局。区县(功能区)民政局可组织区县管社会组织和备案社区社会组织积极申报,并将填写好的《案例申报表》附件2和附件3统一报送市民政局。每家社会组织提交案例数量不得多于2个。

(二)案例评审。市民政局将组织工作力量,对申报案例进行评审,形成拟定名单。

(三)案例公示。市民政局结合评审意见确定优秀案例,通过市民政局官网(http://www.jnmz.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结果应用。依托“济南贴心民政”微信公众号逐一对优秀案例进行宣传。

五、相关要求

(一)申报推荐的案例可包含但不限于:标题、案例背景、案例内容、实施成效、经验探讨等,1500字左右,可附图片、视频、媒体报道等佐证材料。

(二)认真填写相应《案例申报表》,于7月31日前将word版和盖章后的电子扫描件一并发送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邮箱:jnmzsgj@shandong.cn,联系人:王猛,联系电话:0531-51702538。

附件:1.案例申报表(市管社会组织).docx

           2.案例申报表(区县管社会组织).docx

           3.案例申报表(备案社区社会组织).docx

济南市民政局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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