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 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和省民政厅通知精神,市民政局持续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整治。
那么,行业协会商会
会费收取有哪些规定?
发现哪些情况可以进行举报?
一起来看看!
问:
行业协会商会会费收取标准和程序有哪些规定?
答: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行业协会商会应按照法律法规和自身章程要求,合理、自主确定会费标准和档次,并明确会员享有的基本服务,严禁只收费不服务或多头重复收费。
会费标准须经会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的,一律不得收取会费。对已脱钩和直接登记的行业协会商会确定的会费标准,行政机关不得通过行政手段强制要求调整。
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收取会费,不得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
问:
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具体内容有哪些?
答:
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
只收取会费不提供服务,或者对会费所包含的基本服务项目重复收取费用;
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收取会费;
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
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
以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
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向会员收取除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会费标准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
强制或诱导会员单位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展览、评比评选、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
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和刊物;
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其他收费突出问题。
济南市
今年上半年,济南市开展持续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全市568家行业协会商会认真组织开展收费自查自纠工作,会费减免和降低247.33万元,享受减免和降低收费的会员企业987个,未发现行业协会商会存在违规收费问题。同时对行业协会商会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逐一进行排查,均未发现有违规举办情况。
举报受理电话
市民政局:0531-66602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