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
经查,济南泉心公益服务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70100MJD690323G)未接受我局于2025年7月开展的专项审计检查,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规定的违法情形,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民办非企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动;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本机关拟对其依法予以警告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济南泉心公益服务中心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济南市民政局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济南泉心公益服务中心如对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有异议的,可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听证申请,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济南市民政局慈善事业促进处联系方式:
地址:济南市龙奥大厦C区1107-2房间
联系电话:0531-51702588。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