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768U/2025-00030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5-01-22 发布日期: 2025-01-22
  • 发布机构: 济南市民政局
  • 标题: 关于《济南市公墓管理办法》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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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济南市公墓管理办法》的解读
信息来源:济南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一、政策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墓管理,深化殡葬改革,满足人民群众殡葬服务需求,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等有关政策法规,由市民政局等11部门组织起草了《济南市公墓管理办法》(济民发〔2025〕4号)(以下简称“办法”),于2025年1月22日发布,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二、决策依据

本“办法”,主要依据《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建标182-2017)》《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营性公墓综合监管的通知》(鲁政办字〔2024〕65号)《山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性公墓审批监管工作的通知》(鲁民函〔2022〕63号)、《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公墓建设规划指引》、中共济南市市委办公厅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倡导移风易俗推动绿色殡葬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济厅〔2019〕86号)。

三、出台目的

出台本“办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积极适应新时代殡葬改革需求,进一步健全全市殡葬法规体系,确保公墓审批、建设、验收、年检、监督管理等步骤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效杜绝公墓建设、管理工作中违规违纪问题发生,积极推动全市殡葬事业健康发展。

四、新老政策修订

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的《济南市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本“办法”在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方面,继续沿用了《济南市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管理暂行办法》的部分内容,如:公益性公墓建设的主要种类、建设标准等,并在原法规基础上就相关规定进行了补充和完善,较好地实现了新老政策的有效衔接。

五、重要举措

本“办法”设“总则、经营性公墓管理、公益性公墓管理、监督管理和附则”五章,三十六条。“总则”部分,共7条,为“办法”的总括部分。“经营性公墓管理”部分,共7条。主要涵盖了经营性公墓建立、日常管理、年检等内容。“公益性公墓管理”部分,共12条,主要结合我市公益性公墓实际运行现状,涵盖了公益性公墓类别,建设经营主体,建设方式及标准,验收、管理等内容。“监督管理”部分,共5条,主要是对日常监督管理进行明确。“附则”部分。共5条,为“办法”的附加说明条款。

(一)严格公墓建设管理。“办法”对经营性公墓和公益性公墓的申请建立条件和审批流程作了明确规定。对经营性公墓年检的成员单位、年检方式进行了明确。对公益性公墓的建设用地、资金来源、公益属性等内容进行了严格规范。对违规建设、发布违法广告和违反价格管理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作了明确规定。“办法”还对历史埋葬点的定义和管理主体作了特别说明。

(二)创新公墓建设形式。结合我市安葬习俗,“办法”对公益性公墓的建设形式进行了明确,主要以复合型公墓、骨灰堂和纪念林为主。明确了复合型公墓中生态葬的安葬比例,并对墓穴标准、墓碑形式和尺寸进行了限定。明确了骨灰堂的建设形式和建设标准。创新性提出了将植树造林、荒山绿化同绿色殡葬建设有机结合,根据本区县实际情况,有效利用土地资源建设先人纪念林。明确了纪念林土地来源和建设方式,规定了纪念林墓穴设置、骨灰安葬和纪念形式。

(三)规范公墓定价收费。“办法”对公益性公墓价格和维护费进行了明确。“办法”明确了城市公益性公墓(包含公益性骨灰堂)墓穴(格位)和维护管理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复合型公墓和纪念林穴位价格须按照实际成本进行核定,骨灰堂或祠堂格位应当予以免费提供,有效保证了公益性公墓的公益属性。

六、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

具体联系人:王帆

咨询电话:0531-5170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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