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济南市民政局党组
关于市委第三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12日至6月13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中共济南市民政局党组开展巡察。2023年8月24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市民政局党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民政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全市民政系统的重要政治任务,面对问题,不回避、不遮掩,始终站在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民政事业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不断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推动巡察整改。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对巡察反馈问题,局党组照单全收、坚决贯彻,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认真对待、对号入座,切实把反馈意见中的每一个问题都当成一道政治必答题,以高度负责的整改精神和坚定不移的政治态度狠抓问题整改。坚持将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相结合,通过巡察整改实际效果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2023年8月29日,局党组召开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暨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书记、党组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深查细究,明确整改措施,切实担起巡察整改落实责任。2023年9月29日,局党组召开主题教育总结会暨巡察整改推进部署会,持续督促局系统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整改要求,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工作部署上来;2024年3月11日,召开市民政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坚决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以高度负责的整改精神和坚定不移的政治态度,分析研判整改落实的薄弱环节,抓好问题的持续整改,切实把巡察反馈意见转化为深化主题教育、加强党的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推进事业发展的实际行动,以整改落实的显著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整改任务。为加强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圆满完成,经局党组研究,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苏楠任组长,局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组织人事处,负责协调督促责任处室和局属单位抓好整改任务落实。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坚决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负首责、负总责,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安排部署,带头整改问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带领局党组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逐项推动各项整改举措落地见效,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
三是完善措施保障,强化整改跟踪问效。聚焦巡察反馈意见,逐条逐句逐字反复学习,吃透精神、领会实质,确保涉及的问题、事项、要求、意见不遗漏。分工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处室、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定期调度督查,做到解决一个、销号一个 、巩固一个。对当前能解决的问题,推动立行立改;对一些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拿出具体措施办法,跟踪督办、限时完成;对长期整改任务,建立以问题为导向的长效工作机制,以专项整治促进长期整改任务落实,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够深入
1.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2020年1月至2023年4月,49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只组织了27次研讨交流。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理论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认真贯彻落实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切实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贯彻执行,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融会贯通、加深理解,切实打好理论基础、筑牢思想根基。
2.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议事职责不明确,以党组会代替局长办公会研究具体业务工作。局长办公会作用发挥不够,2020年1月至2023年4月共召开57次局长办公会,低于“每月至少两次”的要求。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厘清会议界限。修订《济南市民政局办公会议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局办公会议事原则、议事范围、参加人员、议事程序及要求,厘清了与局党组会的职责界限,确保局党组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局办公会研究具体业务推进,增强了会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规范议题申报。规范局党组会、局办公会议题申报,完善落实每周议题申报、紧急事项随时申报制度,扎实做好议题审核工作,按要求及时召开局党组会、局办公会研究推进相关工作,实现了重大事项及时研究、业务推进常态开展。
3.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不好。作为全市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养老服务联席会议等6个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的牵头单位,仅局限于召开会议、部署工作,2020年以来6个机构共召开会议14次,仅有1次协调调度工作落实情况。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充分发挥议事协调机构牵头抓总作用,严格落实议事协调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规范议事程序,加强沟通联系,全面压实责任,推进议事协调机构发挥作用。
一是社会组织管理全面加强。召开了济南市社会组织管理联席会议暨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题会议,部署开展2023年“打非”专项行动,出台《济南市社会组织日常积分管理制度》,对我市社会组织信用等级由高到低列入“ABCD”四类等级,实行差异化监管。修订社会团体成立和换届选举工作指引等制度,实行社会组织量化积分分类监管,社会组织年报率达到96%,16家社会组织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深化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61家,取缔劝散非法社会组织57家。下一步,将根据机构改革进展情况,动态调整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以适应社会组织管理发展趋势。向各成员单位及时部署和通报社会组织管理重点工作及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工作督促落实。二是社会救助工作扎实推进。2023年6月份以来,市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召开4次联席会议,与有关部门加强协同配合,规范落户安置工作流程;召集15家成员单位研究通过并正式出台《济南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组织各成员单位围绕适当放宽特困人员认定条件,重点对认定特困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涉及的部分条款进行了讨论修订和完善;市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推广社会救助创新实践案例的通知》(济社救办〔2023〕2号),推广了济南市、历下区、市中区、章丘区、高新区共计8个案例,其中2个案例入选了2023年全省社会救助创新实践案例,通过印发文件、开展宣传将优秀救助做法在全市进行了制度性推广。三是地名保护工作稳步开展。市地名工作领导小组以小组办公室名义公布《济南市第三批传统地名保护名录》,共同研究起草了《济南市地名管理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试行)》和《济南市地名管理工作向党委政府报告的重大事项清单(试行)》,经会签一致印发实施。充分发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优势,补充完善地名电子书有关山体、水系、泉水、公路等各类地名信息200余条,编制完成《济南市地名文化遗产地图》。四是殡葬改革持续深化。组织召开全市农村殡葬改革座谈会,征求农村殡葬改革意见建议;召开殡葬领域有关问题专题会议,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情况汇报;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逐项落实批示要求,共同推进殡葬改革。五是养老服务联席会议适时调整。针对机构改革和成员单位职能变化情况,对全部成员单位调整情况进行了梳理汇总,调整印发《济南市养老服务联席会议成员调整名单》,组织成员单位提报了2024年重点工作安排。六是未保工作领导小组即将撤销。2021年7月,我市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2023年3月以后,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制(民政部牵头)撤销,相关职能并入全国妇联。此后民政部、省民政厅均未再对此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4.履行职能责任不力。主动融入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定位不准、措施不实。申报的重点项目未列入《济南市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2022年工作要点》,也没有重点任务列入《2022年济南市支持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建设工作任务(要点)清单》。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研究出台了《济南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市民政领域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济民发〔2023〕23 号),共制定20条具体措施,健全完善了救助帮扶兜底保障、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社会力量服务参与、城乡社区治理服务质效提升、基本养老服务供给优化提升、黄河地名文化保护弘扬、组织保障等六大工作机制,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实施。指导起步区编制完成《起步区道路命名导则和重点片区道路命名规划方案》,经市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第78次会议研究审议通过,作为起步区道路命名审批的指导性文件,并将道路命名规划方案列入《2023年济南市支持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5.市级重点项目推进缓慢。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驻点办公加强督导跟进。成立工作专班进驻项目,会同施工、审计、监理等有关单位,积极协调解决改造工程的相关难点问题,积极推进电梯、消防、强弱电等各类配套工程建设,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交付验收前的工程收尾工作。二是启动设备采购和搬迁工作。成立搬迁筹备工作小组,加快推进包含办公使用、救助服务等设备采购工作,力争实现工程交付的同时即可启动搬迁。财务审计处对已有预算安排的做好申请拨付工作,新增部分及时编制预算,争取列入2024年济南市政府投资计划;做好内部设备、设施购置、调拨工作,在保证实现基本救助功能的基础上,为救助对象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三是推进新站土地确权房产办证事项。按照市级行政事业资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十次、十二次全体成员会议的有关要求,协调相关部门尽快落实会议要求,确保工程竣工后确权、审计等工作顺利实施。四是做好搬迁后功能区规划设置。做好医养照料、康复训练、教育矫治、心理辅导、应急庇护、隔离处置、培训研究等各功能区域的合理装饰布置,充分发挥区域中心效能,为救助对象创造安全舒适、综合高效的救助管理环境。强化基础设备智能化配置,实施包含用电、消防、监控等各类配套工程,提高安全风险辨识水平和管控能力,确保新建站用电、用气等重点环节安全。截至目前,救助管理站改造项目工程已完成主体验收并交付。
6.系统谋划和统筹推进工作不及时。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措施:系统梳理市党代会、“两会”和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涉及的民政工作重点任务,制定《2023年全市重点任务民政责任清单》,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工作部署,全市民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6项困难群众保障标准、养老服务设施数量、长者助餐站点数量、慈善组织数量、慈善信托备案数量和合同金额、持证社工人数、福彩销售额增幅等均居全省首位,全省率先制定《街道(镇)社工站服务指南》《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规范》两项地方标准。会同市规划设计院开展了《济南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1年—2035年)》编制工作,10月底完成了草稿,并组织了一次论证会,目前,正按规划编制有关要求走评审程序。我市获评2022年度全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督查激励城市,作为唯一省会城市在(第六届进博会)第六届虹桥国际经济论坛银发经济分论坛上作典型发言。国务委员谌贻琴等4位副国级领导、民政部原部长唐登杰专题调研我市民政工作,副省长王桂英两次批示我市养老服务工作,市委书记刘强、市长于海田3次批示民政工作,各级领导均对济南民政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7.安全生产责任制考评不佳。2022年一至四季度在全市26个安全生产考评单位中分列第20、24、21和22位,2023年第一季度列第24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成立由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民政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养老服务处等有关处室共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抓安全。先后制定出台了《2023年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等5项制度文件,召开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压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了人人抓安全的浓厚氛围。强化隐患排查整治,聘请专家定期抽查和检查民政服务机构,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全面消除问题隐患。推进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加强智慧安防建设,民政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在2023年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安全生产考评中分别取得了全市第4名、第6名的好成绩。
(二)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民政民生保障有缺憾
8.基本民生保障服务有弱项。为民服务政策宣传不到位,践行为民服务宗旨不深入。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12345热线知识库维护。及时将政策性强、群众关注度高的相关信息充实到知识库中,新录入政策信息62条,总量达到160条,为热线解答处理相关问题提供信息支撑。2023年1-10月份,市民政局12345热线转办件服务过程、办理结果满意率分别达到99.94%、99.97%。二是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依托“济南贴心民政”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和区县民政宣传平台,打造新媒体宣传矩阵。同时,修订《贴心民政服务手册》并向基层发放,以简明直观的形式向群众宣传民政政策。三是开展“走进民政”系列活动。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接听12345市民服务热线,开展“民政开放日”“代表委员走进民政”等系列活动,通过现场观摩体验形式让市民群众了解民政工作,民政工作的知晓度、美誉度不断提升。四是完善社区工作者考核评价机制。督促指导区县落实新修订的《济南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坚持注重实绩、群众满意的导向,健全完善以群众满意度占主要权重的社区工作者考核评价机制。五是优化养老服务机构设施配置。按照《济南市社区式日间照料机构工作指引》《济南市农村幸福院分类建设意见》,对全市1000余处日间照料中心和2600余处农村幸福院配置情况开展专项排查,进一步优化功能和设施配置。
9.作风建设不严不实。党组行文存在一定程度的“照搬照套”。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公文规范管理。修订完善《济南市民政局公文办理制度》,对公文制发、公文办理、公文管理及安全保密等各项公文处理流程进行规范,公文处理水平不断提高。督促各处室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济南市〈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公文把关,公文起草质量不断提升。二是纠治不严不实作风。结合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开展局系统工作作风排查整治,每月组织作风纪律检查,大力弘扬“快稳严真实细”工作作风,树立不折不扣抓落实、雷厉风行抓落实、求真务实抓落实、敢作善为抓落实的鲜明导向,全面纠治文风不实、会风不严、作风不硬等问题。三是提升工作落实能力。完善机制抓落实,落实容错免责和督查激励工作机制,深化制度设计和流程再造,加快形成一批务实管用的工作推进机制、协调配合机制、责任落实机制,旗帜鲜明地鼓励和支持民政干部担当有为、干事创业。紧盯重点任务抓落实,制定2024年省、市重点任务民政责任清单,按照“项目深化年”部署要求,建立健全“线上+线下”项目全生命周期推进服务体系,统筹开展督导检查和综合评估,推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聚焦服务提升抓落实,持续开展民政直属单位管理服务质效提升行动,深化领导班子能力提升、内部管理规范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提升、争创一流业绩提升行动,提升整体服务水平。
10.“慢作为”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建章立制,补齐制度短板。印发三个落户移交安置规程,对移交安置流程进行全面梳理,明确办理落户、特困申请、协议签订、移交安置等重点环节的时间节点,厘清部门职责,从制度层面查漏补缺,避免类似问题发生。目前,相关人员移交社会福利机构、移交未成年人保护机构规程已出台。二是节点推进,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执行入站登记实时人脸比对、24小时内通过全国救助寻亲网和今日头条发布寻亲公告、3个工作日内完成首次医疗救治人员甄别、7个工作日内完成采集 DNA 并报送公安机关查询、2个月尚未查明户籍信息者先行启动落户安置准备工作等规定,确保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任务。三是举一反三,持续巩固整改实效。争取区域性中心试点名额,优化区域协作机制。利用全国救助管理领域开展区域性中心试点的工作契机,承接省级“寻亲服务”“接收送返”等功能平台建设项目,同步建立市县区域一体化救助工作格局,解决外省机构寻亲配合力度差、本地户籍人员安置难、时效差的突出问题。发挥救助管理联席会议效能,强化部门议事协调。做好部门间协调配合,建立多部门配合的长期滞留人员落户安置绿色通道。对现行规章制度及历史遗留问题开展“拉网式”排查,在前期审计整改的基础上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甄别问询、医疗救治、寻亲安置等重点环节内控及监督体系,完善制度机制,持续巩固整改成效。
11.“不作为”问题。截至现场巡察结束,未对9家连续三年没有从事活动的慈善组织撤销登记,未依法依规对14家较少开展活动的慈善组织给予行政处罚。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政府部门监管,提升行业自律。健全综合监管体系,加强部门协调合作,开展“阳光慈善”工程专项检查行动,全面梳理慈善组织信息公开、活动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对9家连续3年未从事活动的慈善组织及14家较少开展活动的慈善组织,采取约谈、召开专题整改会、下发整改通知书等形式,督促整改。二是严管厚爱统筹兼顾,注重规范引导。坚持从实际出发,对因开展活动不规范造成负面问题的慈善组织,秉持鼓励支持与监督管理并重的原则,加强工作调研、政策宣传和扶持引导,因地制宜精准整改,提升容错弹性,帮助慈善组织及时纠错、走向正轨,促进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截至2024年1月底,1家慈善组织已经注销,其余慈善组织已按整改计划陆续开展25次慈善活动,支出资金114.86万元,服务1000余人次。三是加强教育引导,提升慈善组织活力。坚持约谈整改与教育相结合,通过召开工作推进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慈善组织依法开展慈善活动的重要性予以强调,通过现场检查等方式指出组织存在的问题,提升慈善组织的依法行善水平。联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制定《慈善组织登记明白纸》《慈善组织登记告知书》,做好慈善组织登记把关工作,在慈善组织登记成立时做好慈善法规政策宣讲,提升慈善组织质量。2023年9月27日,举办全市慈善工作能力提升培训班,对慈善组织慈善活动支出和管理费用规定进行系统解读,持续加大慈善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学习力度,提升各级民政部门执法人员、慈善组织从业人员“依法行善、依法治善”意识,从源头规范慈善组织管理。四是打破信息壁垒,实现数据共享。建立“凡申请必核对”机制,扩大数据比对来源。已横向协同公安、人社、教育、住房、医保等24个相关部门力量,可归集住房、车辆、工商登记等80项数据进行即时对比查询,实现了跨系统、跨部门、跨层级数据管理,目前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12.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管理力度不够。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及时纠正党员干部中苗头性问题。二是部署完成全局党员干部个人廉洁档案填写工作,范围由副处级以上,扩大至全体处科级,及时掌握了解干部个人有关信息。制定《关于建立市民政局政治监督活页的实施方案》,内容涵盖单位基本情况、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巡察监督情况等,形成了2023年活页档案。三是经派驻组指导对收到移交线索进行初步分析,召开专题会议集体研究,进行函询。同时,为进一步明确问题线索处置流程,研究制定线索处置、初步审核等6个流程图,该项工作已经作为亮点工作上报至市纪委。四是加大对干部个人事项填报工作的教育宣传,引导干部提高重视程度。加强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填报前的辅导培训,填报中注重解答和指导,录入时从逻辑上加强核对,确保查核一致率稳步上升。
13.民生资金监管不严实。对长者助餐机构领取补贴的相关基础数据把关不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长者助餐工作监管,升级完善市级助餐系统,2022年技术公司已经修正了系统重复补贴问题。提高识别精准度,完善规则设置,避免出现错误信息,不断提升监管水平,为老年人提供优质助餐服务。二是加强代领、送餐服务管理,大力宣传助餐政策,现场精准核对手机APP上显示的老人信息。成立助餐工作技术群,每日统计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技术指导,并组织工作人员对助餐系统使用和助餐政策进行培训,严格要求工作人员规范操作。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短板,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
14.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谋划少,2020年1月至2023年3月,局党组未专题研究党建工作。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落实落细管党治党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印发党的工作要点,将党建工作与民政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先后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文化建设工作会议、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会议。2023年11月6日召开党建工作推进会,对党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年12月14日召开专题党组会,专题研究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建工作情况,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在民政系统落实落细。二是加强思想和政治建设。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并在中央督导组座谈会上作交流发言。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和中心组学习制度,以理论清醒确保政治坚定。制定宣传思想工作要点。三是加强组织和制度建设。制定党建“三级三张清单”,逐级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施党支部建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严肃组织生活,示范党支部达到3个,获评党建创新案例2项,4项党建调研成果获奖。扎紧制度笼子,出台党务公开实施办法,党(团)员信仰宗教问题排查处置办法,研究制定纪检工作流程图。
15.党建品牌特色不明显,在2022年度全市机关党建200个优秀研究成果和优秀组织奖评选中,民政系统无一入选。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扎实推进模范机关“三级联动”,积极挖掘推广模范机关建设典型案例,积极履行模范机关协作区秘书长单位职责,创新开展协作区经验交流、学习观摩等活动。申报两项省市区机关联动“双报到”为民办实事项目,争创“双报到”为民办实事优秀项目。二是积极参加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创新案例评选。积极组织各基层党支部开展党建课题调研,继续加强党建课题研究,征集党建课题调研成果11项,向工委推荐9项参加评选,力争在党建课题研究方面实现“零突破”,推动党建实践与理论创新相互促进、良性循环。
16.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教育办法不多、创新不够。常态化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多限于观看警示教育片、发廉洁提醒。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落实“双月双警”警示教育制度,认真开展“廉政警示暨作风纪律教育月”活动。2023年组织党员干部参观“泉城清风”廉洁文化建设展、齐鲁银行廉洁馆等实地教育4次,组织观看《远离家庭腐败》等6部警示教育片。运用“山东通”等载体,坚持每周向全局党员干部点对点推送廉洁教育文章或视频,并做好重要节日廉洁提醒。主题教育期间,6名党组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分管领域,为党员干部讲授专题党课。二是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配合市纪委监委及派驻纪检监察组持续加强民政干部监督管理。先后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文化建设工作会议、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会议。与机关处室、局属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三是打造“清风民政”廉政品牌。制定方案,打造平台,通过开展“学党章党纪、学传统文化”活动,征集“廉言心语”,发布廉政相关政策文件等,不断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夯实廉政教育成果。
17.“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督导检查。在党建工作督导检查中,对局系统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重点对党支部“三会一课”记录本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坚决予以整改。以党支部评星定级管理为抓手,实施党支部建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将“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党支部评星定级的重要标准,纳入党建考核重要内容,扎实推进局系统党支部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二是开展党务工作培训。举办局系统党务工作培训班,提高党务工作者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开展“年轻干部讲党务”活动,推动基层党务干部学党务、讲党务、精党务。三是提升组织生活信息化水平。利用“灯塔”山东e支部的信息化手段开展党支部活动纪实,每月上旬、中旬、下旬对局系统党内组织生活记录情况进行调度检查,及时督促提醒。
18.党员发展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深入开展普查。组织专门力量对近三年来局系统发展党员档案进行全面普查,按发展党员规范对发展党员程序进行重点检查。对党员发展中的程序问题和档案记载问题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对缺少入党宣誓记录的,区分宣誓未记和未宣誓两种情况,坚决予以整改。二是规范发展党员流程。督促局系统各党支部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中共济南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中共济南市委组织部发展党员工作责任清单》《济南市直机关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发展党员工作政策解读》等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以学代训,准确掌握发展党员流程,高标准、严要求、按程序发展党员。三是开展发展党员工作专题培训。在党务工作培训班中,安排发展党员工作专题培训,提升发展党员工作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
19.局属事业单位组织生活会不严肃。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高标准严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每年组织生活会召开前,认真研究制定召开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对组织生活会提出明确要求。组织生活会召开前,规范组织生活会程序步骤,局机关党委对局系统党(总)支部班子和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剖析发言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做好纵向横向对比,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局领导班子成员作为组织生活会指导员,到本人所在党支部或党建联系点党(总)支部到会指导点评,不断提升组织生活会质量。
(四)上轮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20.十一届市委第六轮巡察材料共发现存在3方面9类17个问题。截至巡察进驻,11个问题已整改落实到位,6个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已取得明显成效,但需长期坚持推进。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牢牢把握主题教育总要求、目标任务和方法措施,坚持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有机融合、一体推进,从严从实推动主题教育开展与扎实履行民政主责主业互融共进,同向同心。以高标准主题教育引领省会民政党员干部用心用情用力保民生、兜底线、办实事、促发展,推动主题教育见行见效。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市民政局党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政治责任不松、整改标准不降、工作力度不减,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持之以恒抓好巡察后续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见成效、真落实,助推省会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执行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领会精神实质,指导民政实践,以理论坚定引领政治坚定。进一步加大党员干部教育力度,引导党员干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向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树牢宗旨意识,保持昂扬状态。坚持把维护群众利益、保障改善民生作为民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作为必修课,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践行“六个必须坚持”,倾力打造“为民、品牌、活力、实干、整体、忠诚”等“六个民政”,着力加快省会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广大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提升思想境界,振奋精神状态,切实把民政事业和群众利益摆在首位,以等不起、坐不住、慢不得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脚踏实地,扑下身子,真抓实干,扎实做好民生保障、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工作。
(三)坚决压实责任,夯实整改实效。压紧压实巡察整改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狠抓整改任务落实,确保巡察整改取得明显成效。全面梳理巡察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在日常工作中时时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方案和时间计划,毫不放松抓好整改。对需长期坚持的任务,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真正使深化整改的过程成为健全机制、强化管理、提升能力、促进工作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1-51702553;电子邮箱:jnmzjzzrsc@jn.shandong.cn。
中共济南市民政局党组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