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768U/2023-00094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3-02-27 发布日期: 2023-02-27
  • 发布机构: 济南市民政局
  • 标题: 【部门解读】《济南市社会团体成立及换届选举工作指引》政策解读
  • 发文字号:
【部门解读】《济南市社会团体成立及换届选举工作指引》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济南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一、制定背景

一是贯彻落实中央有关部署要求的具体举措。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部署要求,为深入推进民政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环境,2018年6月28日,《济南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社会组织领域“放管服”改革的意见》(济民发〔2018〕61)中提出要减少社会组织登记环节,取消社会团体换届事先核准,据此,市社会组织管理局起草了《济南市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指引》,该文件已于2019年9月14日到期。2019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等五项行政许可事项统一划转至行政审批服务局,结合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意见,决定对《济南市社会团体成立及换届选举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进行补充修订。该文件于2023年2月28日到期。根据工作需要,我局与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决定以红头文件格式联合印发《济南市社会团体成立及换届选举工作指引》,有效期一年。

二是登记管理机关加强规范管理的需要。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之后,我市改革登记管理制度,简政放权,对行业协会商会、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和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进行直接登记。审批事项划转后,本着部门协作、业务协同的原则,建立民政与审批“登管协同”工作机制,登记管理机关不断改进登记和监管方式,强化完善事中事后监管。通过落实《指引》,可以有效规范和提升登记管理机关的依法行政和管理效能。

三是社会组织加强内部治理的客观需要。当前社会团体在自身建设方面还存在组织机构不健全、决策不民主、不按期换届等法人治理不完善的问题,严重影响了社会团体的社会诚信和作用发挥,亟需通过完善政策、规范管理来解决。

二、主要依据

1.《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

2.《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

3.《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济办发〔2017〕29号)。

4.《济南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社会组织领域“放管服”改革的意见》(济民发〔2018〕61号)。

三、出台目的

通过落实《指引》,促进社会团体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治理机制,逐步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发展。

四、主要内容

(一)明确社会团体的组织机构。一是明确了会员管理的基本要求;二是明确了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监事会的届期、职责权限和会议表决方式;三是规范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和秘书长的职数、条件、任期及选举和罢免程序。

(二)规范社会团体的成立及换届选举程序。一是明确成立及换届选举工作的负责机构、主持机构和监督机构,以及选举方式和候选人的产生方式;二是规范选举的方式和无记名投票程序;三是规范社会团体届中增补理事、监事、负责人的程序。

(三)规范成立及换届选举,以及变更登记的报批备案。一是明确社会团体成立及换届的审核及公示制度;二是明确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负责人、监事长备案和变更登记服务规范;三是明确社会团体延期换届事先报批程序。

五、服务事项

六、法律要件

1.社会团体负责人变动申请表

2.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

七、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咨询方式:0531-66602512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