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768U/2023-00668 组配分类: 部门计划及总结
  • 成文日期: 2023-12-31 发布日期: 2023-12-31
  • 发布机构: 济南市民政局
  • 标题: 济南市民政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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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民政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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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准确把握《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部署要求,依法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民政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在全市民政系统取得显著成效。

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始终站在“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把民政法治建设作为推进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定自觉扛牢政治责任。印发《2023年全市民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全市民政法治建设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将民政法治建设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在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对民政法治建设作出部署,对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救助制度改革、持续推进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等重点工作,带头学习研究,全程推动落实。加强示范创建组织领导,成立市民政局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并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宣传、公开。成立局行政争议调解中心,设在政策法规处,统筹推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化解调解。组织局系统新提拔领导干部、新入职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学法抽考,考试通过率100%。建立“双档案”制度,针对责任指标细化分解任务,建立工作档案和部门建档的同时,报市创建专班。认真落实经常性议法学法制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召开学习(扩大)会议,安排学习研讨法治方面的内容,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等方面的内容。

二、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

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在全市率先完成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17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进厅办理。加强政务服务“一件事”建设,“申请困难人员救助”一件事、“婚育”一件事实现落地办理和网络平台建设。推进“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在市中区开展养老服务领域综合监管试点,在平阴县、市中区、历城区、长清区、起步区开展殡葬服务跨部门综合监管“揭榜挂帅”改革试点。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计划,按时完成部门联合及部门内部抽查任务,并按规定进行公示。2023年,全市新增护理型床位1736张,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81.66%,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100%,农村幸福院覆盖率超57%。完成218处助餐站点规范提升任务,建成家庭养老床位2524张,实施适老化改造934户。建立政府购买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托养服务和特殊困难老年人分类分级探访关爱制度,为4164名老人提供居家养老和集中托养服务。运用“困境儿童信息数据比对模型”,月比对数据9万余条,通过疑点线索主动发现3名孤困儿童并纳入保障。强化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在全省率先出台《济南市社会组织日常积分管理制度》,实施社会组织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撤销登记社会组织41家,列入活动异常名录50家,取缔劝散非法社会组织57家。

三、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度体系

重视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管理,把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来抓紧抓好。贯彻落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规则》《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实施办法》《济南市司法局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程序规定》《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对《“海右”社会工作高层次人才选拔管理办法》《济南市市区道路命名规则》政府规范性文件和《济南市社会工作服务站管理办法》《济南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统一安排,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12件,其中,代市政府办公厅起草3件,以市局名义出台部门规范性文件9件。经清理,代市政府办公厅起草的3件,2件继续有效,1件予以修改;以市局名义出台的部门规范性文件9件,继续有效7件,建议废止1件,建议修改1件。按照清理决定,废止《济南市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规定(试行)》。

四、严格遵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明确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和程序,落实《济南市民政局专家咨询论证办法》《济南市民政局重大事项听证办法》,对属于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的事项,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坚持开门决策,提高决策透明度。加强重大民政行政执法行为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民政部门依法行政,健全完善《济南市民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对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决定,在决定作出之前,由政策法规处对其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组织开展“民政开放日”系列活动,选取7个民政服务领域,诚邀广大市民朋友走进民政、体验民政,提升群众对民政行政执法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贯彻落实《济南市民政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试行)》和《济南市民政局开展公职律师工作实施方案》,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参与民政重大行政决策、重大信访事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代理参加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协助做好法律方面的业务培训和法治宣传教育。

五、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贯彻落实民政行政复议纠错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报告制度,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方面,本年度未被提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2件,均驳回当事人诉讼请求。积极参加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100%。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截至目前,我局共有行政处罚事项42项,对41家拒不接受或不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社会组织进行撤销登记,无一例引起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加强民政标准化建设,制定出台《街道(镇)社工站服务指南》《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规范》两项地方标准,组织开展“建章立制月”活动,梳理业务流程图62个,推进民政政务工作提质增效。

2023年全市民政系统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全市法治建设工作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是民政领域标准化建设仍需要推进,法治思想教育仍需加强,等等,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细照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加强民政法治建设,努力为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贡献力量

   济南市民政局   

2023年12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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