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768U/2023-00586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 2023-10-25 发布日期: 2023-10-25
- 发布机构: 济南市民政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济民函〔2023〕36 号】济南市民政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济民函〔2023〕36 号 有效性: 有效
济南市民政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的通知
济民函〔2023〕36 号
各区县(功能区)民政局: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 专项行动的通知》(民办函〔2023〕57 号)和《山东省民政厅关 于转发民办函〔2023〕57 号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 专项行动的通知》(鲁民便函〔2023〕37 号)要求,决定在全市 范围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 年 10 月-2024 年 12 月。
二、重点任务
(一)形成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和政策建议。 鼓励引导行 业协会商会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建设中心任务,通过调研走访、数 据分析、问题研究、政策咨询、专家座谈、专题研讨等方式,形 成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政府部门制定和实施法律法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管理制度等提供决策咨询与专业支持。
(二)推动一批行业发展支持性政策落地见效。 鼓励引导行 业协会商会认真研究我市经济建设重点任务,加大联系和走访会 员企业力度,通过座谈、培训、宣讲、研讨、论坛、编写指南等 多种方式,指导和帮助会员企业了解、掌握、用好政策,引导行业和会员企业凝聚共识,坚定信心,激发活力。
(三)壮大一批行业发展必需的人才队伍。 鼓励引导行业协 会商会在认真研究我市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和企业需求的基础上, 培养和配备一批高素质的行业党务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 术人才和产业工人,鼓励构建行业人才支撑和储备体系,为我市行业产业稳定持续发展提供人才和人力支持。
(四)发布一批科学准确有效的经济发展数据。 鼓励引导行 业协会商会创新统计信息采集和挖掘分析技术,及时准确掌握我 市经济发展、产业发展、市场供需、质量管理、交通运输、现代 物流、原材料供应等各项行业发展信息,加强汇总分析,为政府决策、行业发展、企业投资和社会认知提供科学参照。
(五)培育一批推动行业产业发展的服务平台。 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发挥资源链接优势,积极培育和建设技术研发、产学研合 作、技术服务、创新成果转化、区域协同发展等交流合作平台和 供需对接平台,鼓励上下游产业链合作,助力提升我市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六)推出一批引领行业产业发展的先进标准。 鼓励引导行 业协会商会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积极探索完善本行 业领域的标准体系,配合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和业务主 管单位制定或修订本行业领域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鼓励支持参与制定企业标准、国际标准等先进标准体系建设。
(七)策划一批服务行业产业发展的品牌项目。 鼓励引导行 业协会商会根据市场变化和行业需要,通过举办或承办交易会、 展览会、洽谈会、咨询、培训、考试、论坛、研讨、认定、鉴定、 科技奖励等一批品牌务项目,增强会员企业创新能力,改善会 员企业经营管理,帮助会员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协调解决融资、市场、技术等实际困难。
(八)制定一批维护行业发展秩序的自律公约。鼓励引导行业 协会商会强化行业自律功能,积极参与制定并自觉遵守自律规约, 遵守行业职业道德准则, 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和行业质量建设, 建立 完善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 规范会员企业行为, 协调会员企业关系,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规范健康的行业发展秩序。
(九)服务一批促进产业能级提升的产业集群。鼓励引导行业协会商会从自身优势出发,发挥专业优势和枢纽功能,通过信息共享、资源聚集、产业调研、产业联动等方面优势对接,发挥 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宣传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产业政策,服务我市产业集群发展,为我市经济发展和重大战略发挥积极作用。
(十)助力一批服务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新举措。 鼓励引导行 业协会商会在推动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发展、搭建政企桥梁、参 与社会治理、实现资源共享等方面优势,积极参与我市推动高水 平对外开放、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各项举措,积极动员会员企 业参与我市重点项目招引与落地, 将协会作用发挥融入和服务我市高质量发展大局。
三、阶段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 年 10 月中旬-10 月底)。制定实施方案,下发通知,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安排。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 年 11 月上旬-2024 年 8 月底)。 引导动员各级行业协会商会围绕重点任务贯彻落实形成具体新勾当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责任人,加快推进实施,确保取得成效。
(三)总结提高阶段。 (2024 年 9 月上旬-2024 年 12 月底)。 全面总结成效与不足,系统梳理经验做法,推动互学互鉴,加大宣传推介,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区县(功能区)民政部门要高度重 视专项行动开展,提高思想认识, 提升政治站位,扎实推动专项行动各项重点任务在行业协会商会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抓好工作落实。 各区县(功能区)民政部门要积极引 导各行业协会商会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优势项目和业务专长,制 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有效推进举措。 要积极争取各业务主管单位、 行业管理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将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评先树优、等级评估等工作考虑, 加大宣传推介。
(三)加强信息报送。 各区县(功能区)民政部门于本通知 下发后一周内反馈一名专项行动工作联络人(姓名、职务、联系 方式)报送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并分别于2023 年12月3 日、2024 年6月3 日、2024 年 12 月 3 日前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统计表(附 件 1)和书面总结报告(包括工作情况、取得成效、经验走法、 问题困难和意见建议等)报送市局, 同时报送 1—2 个典型案例素材(每个案例不超过 1500 字)。
联 系 人 : 宋 群 , 电 话 : 0531-66602565 , 邮 箱 :jnmzjshzzglc@jn.shandong.cn。
附件: XX 区县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济南市民政局
2023 年 10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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