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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济南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09-20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0月11日至2020年1月1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4月24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存在3个方面、9类主要问题,并提出4项意见建议。局党组完全接受市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将此次巡察作为对班子自身建设的一次深度“政治体检”,对局系统党员领导干部的一次全面检阅,必将有力地推动省会民政事业创新发展、走在前列。对巡察反馈出的问题,局党组照单全收、坚决贯彻。4月24日反馈结束后,局党组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局系统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会议精神,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要求上来,切实把巡察组提出的意见要求转化为提升政治站位、加强党的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推进事业发展的实际行动,以整改落实的显著成效,向市委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整改责任。为确保整改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孙义洪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机关处室负责人、局属单位任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抽调专人承担整改具体工作,全面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孙义洪同志全面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制定整改落实跟进措施。局党组其他成员充分发挥示范作用,主动认领问题、对号入座、认真查摆,带头抓好自身整改,带头抓好分管处室和局属单位整改,切实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三)明确目标责任,强化措施保障。聚焦巡察反馈意见,逐条逐句逐字反复学习,吃透精神、领会实质,确保涉及到的问题、事项、要求、建议不遗漏。针对反馈问题和意见进行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归纳,共梳理出3个方面9类17个具体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59项。对照处室、单位职责,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处室、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做到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强化成果运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局党组以此次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注重通过“四个坚持”,强化成果动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落实整改任务与推进民政系统党的建设相结合,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近期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积极组织开展“过硬党支部”和“示范党支部”创建、党员承诺践诺、党员先锋岗等主题活动,推动局系统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坚持把落实整改任务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不断加大党员教育管理力度,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切实筑牢“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坚实防线。坚持把落实整改任务与持续改进作风相结合,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整治民政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持把落实整改任务与班子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推进党员干部岗位交流调整,加大优秀干部跟踪培养力度,切实抓好民政干部队伍梯队建设,着力锻造民政铁军。市民政局党组班子及全体民政干部职工有决心、有信心,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职尽责,扎实抓好整改,切实把巡察工作成果落实到推进省会民政事业创新发展上来,决不辜负市委、市政府对民政工作的殷切期望。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9个问题,进一步细化为17个具体问题。截至2020年8月底,年内需要整改的有10个,已整改完成6个;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有7个,均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全部问题整改完成率35%。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扎实,未能充分发挥民政在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等问题。

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和批示,进一步加深对民政工作在服务脱贫攻坚等重大政治任务中重要性的认识,在思想境界上实现再强化、再提升。出台《济南市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细则》,制定局党组2020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配档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集体学习。截止8月底,共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集体学习12次。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创建“过硬党支部”“示范党支部”,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以党建引领工作开展,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市社会福利院党支部“坚持‘三化’工作法”获评市直机关党建工作“优秀创新案例”,局系统8个党支部被市直机关工委命名为“过硬党支部”。聚焦脱贫攻坚,做好社会工作脱贫示范项目实施工作,为有需要的贫困人员或关联群体提供包括困难救助、人文关怀、心理疏导等专业社会工作服务;贯彻落实困境儿童各类保障政策,提高基层儿童保障服务队伍能力水平,开展“结对帮扶助力困境儿童”试点活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对各类困境儿童的关爱保护;推动各区县出台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政策,全面摸清农村留守老年人底数,完善帮包联系责任机制,加强养老服务支持,完善、规范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一门受理、协调办理机制;加强和规范村务公开工作,开展村务公开目录监督落实专项行动,切实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目前,此问题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关于对党的全面领导存有模糊认识,工作体制机制不健全,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进一步强化办公会组织管理,出台《市民政局办公会制度》,规定局办公会的议事范围为:研究推进局党组会议决定的有关重要事项、工作部署和意见的具体落实措施;研究讨论拟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的专项工作;研究讨论涉及全市民政工作的重要讲话、文件以及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阶段性工作部署;研究讨论局党组会议部署安排或局领导提议的其它重要事项,明确界定办公会与党组会界限。建立办公会议题征集和会前沟通制度,每次召开办公会之前,征集各业务处室议题,并将议题相关材料提前发至参会人员,汇总参会人员意见建议后上会研究。制定、完善《中共济南市民政局党组重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中共济南市民政局党组会议制度》,狠抓“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落实,每次召开党组会议前,经过事前酝酿、沟通,形成初步意见,并经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后,上会研究。

目前,此项问题已经整改完成。

(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制定出台《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济南市民政局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截止8月底,召开3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党组会,举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辅导报告。加强微信群组、QQ工作群、微信公众号管理,组建意识形态骨干(网络引导评论员)队伍,开通“济南贴心民政”抖音号。

目前,此问题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四)关于对中央、省市出台的有关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等政策措施研究不深不透,重视程度不够,标准要求不高等问题。

提升社区治理水平,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关于创新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全市社区物业管理领域大排查、解难题、暖万家专项行动的通知》《济南市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健全完善社区治理工作机制,建立《2020年全市城乡社区治理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社区工作事项清单》,指导督促区县加强社区规范化建设,在全面覆盖基础上将2020年全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标准提高到“老城区社区不低于300平方米、新建城市社区不低于1000平方米(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将城市社区居委会规模调整到3000户左右、入住率达到40%,新建住宅小区社区综合服务用房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每处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标准;指导督促各区启动2020年城市社区综合服务用房改造提升建设计划,审核确定列入奖补计划项目共69处,预计新增面积10万平方米,截止8月底已经完工24处。

目前,此项问题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将于2020年12月完成整改。

(五)关于对上级决策部署被动应付,实效性差等问题。

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调整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发放方式的通知》《济南市民政局关于依托低保审批系统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抓好养老服务场所水电气暖价格优惠政策落实的通知》《关于推进解决养老服务场所消防设施配置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加大对养老服务工作的政策支持,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幸福院分类建设管理的意见(试行)》《关于推进长者助餐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开展2020年全市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等文件;加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今年221处养老服务设施任务已建设完成71处,150处正在全面建设;指导全市确定出让的35个住宅小区地块养老服务设施配建面积达到19.25万平方米;扩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供给,提出到2022年,街道级实现全覆盖、社区级覆盖率达90%以上,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100%;持续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将原先建筑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的标准降低为不低于100平方米的新标准,对农村幸福院实施分类管理。2022年底前,力争农村幸福院覆盖率超过50%。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制定出台《济南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济南市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关于确定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补助标准的通知》,对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按评定等级每年给予8-20万元、4-12万元、1-5万元的运营补助,到年底实现全市幸福院规范运营率不低于95%。对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实行编号管理,将1664处养老服务机构全部录入市级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坚决杜绝养老服务机构重复统计,床位数、建筑面积与上报情况不一致的问题再次发生。

目前,此项问题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将于2020年12月完成整改。

(六)关于“民政为民爱民”观念淡薄、在落实惠民政策方面缺乏担当,计划性和前瞻性不足等问题。

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政策,修订出台《济南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扩大救助范围,拓宽救助渠道,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加强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全面落实兜底保障政策。以市政府名义出台《关于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推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对客观偏差或探索创新、先行先试造成工作失误的,从轻、减轻或免于追责。指导区县成立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镇街配齐配全社会救助专职助理员,持续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和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及时将贫困边缘人口中符合条件的纳入兜底保障,加强特殊群体关爱保障,全面落实好特困人员等特殊群体救助福利政策,实现应养尽养。

目前,此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七)关于推动殡葬改革前瞻性不足,殡葬行业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将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平阴县、商河县、莱芜高新区行政区域一并纳入正在编制的《济南市城区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规划)》范围。加快推进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将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列入《2020年度区县、济南高新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市南部山区和省级以上开发区综合考核指标》,今年计划建成市级1处、区县级16处、镇级58处。目前,全市已建成区县级5处、镇级25处、村级144处;1处市级、11处区县级、33处镇级已开工建设。减轻群众的殡葬负担,实行基本殡仪服务全免费。

目前,此项问题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将于2020年12月完成整改。

(八)关于为民服务标准低,争取各部门支持不够,扶持弱势群体力度小等问题。

进一步强化社会救助政策支持,制定、完善《关于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济南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按照城乡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比例分别测算确定城乡低保标准,2019年城乡低保标准为685元/月、457元/月,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位列第9、第11位, 2020年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740元/月、494元/月,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位列第7 位、第10位,实现位次前移。2020年10月,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济南高新区实现城乡社会救助标准一体化。

目前,此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九)关于“重业务轻党建”问题。

健全以党组书记为主抓党建的工作责任制,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谋划部署、一起推动落实、一起督导考核。始终把抓好党的建设摆在首要位置,真正让各级党组织把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加强党建工作研究部署。每年年初召开党建工作会议,对党建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每年6月召开党建工作推进分析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019年以来多次召开专题党组会听取机关党委关于局属单位党组织划转、机关处室党支部设置、机关党委换届筹备和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主题教育推进等工作,以实际工作成效推进机关党的建设。2020年初,印发《2020年基层党建工作要点》,召开4次专题党组会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召开专题会议推进党建业务融合,在2019年底党支部书记述职述廉会议上,专门就述职报告中“重业务,轻党建”问题进行点评,并强调支部书记的政治责任,明确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不抓党建是失职的政治要求。建立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制定《济南市民政局系统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责任清单》,把党建工作考核赋分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在2019年度各处室、各单位综合考核中,已经将党建工作纳入考核体系中一起考核。

目前,此问题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十)关于党建工作力量薄弱,工作人员少,疲于应付问题。

加强力量配备,选优配强机关党委委员、机关纪委委员,要求党员较多的党支部可以增设一名专职副书记,并抽调一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能组织会协调并具备一定文字水平的同志担任专职党务工作者,使工作有人干、能干好。加强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业务能力培训,使党务工作者熟悉、了解、掌握并熟练运用党的工作要求和业务流程,提高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通过探索挂职培训方式解决人手短缺问题,既培训和培养了骨干,又解决了“党务之急”。目前,局系统党组织和党员组织关系已全部理顺,党务干部已全部配齐。

目前,此问题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十一)关于对基层党建督导不力问题。

健全基层党建督导检查机制。每年年中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督导,不断提高基层党建考核在考评考核中的分值比重。每年年末,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和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等重点考核,一并进行基层党建考评考核。分管党建的局领导不定期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直属党组织的基层党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不断提高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建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高标准召开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议。规范落实述职制度,对不按要求撰写述职报告的,坚决要求重写。局系统每位党支部书记要进行现场述职,由分管局领导逐一进行现场点评,并组织由局领导、熟悉党建工作的党员代表和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书记组成的评议代表对其进行评议。前期,通过调查了解,并征求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同意,对反馈意见中提到的5名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向局党组做出书面检查。

目前,此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十二)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问题。

规范党组织设置。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理顺党组织设置。开展半年党建工作督导检查,重点检查支部书记责任落实情况。结合年度党建工作督导,按照市局修订规章制度的要求,要求各支部对党内制度重新修订完善。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完成了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换届选举。指导到届支部换届,暂时不具备换届条件的,按规定要求审批延期换届。今年以来,先后指导6个基层党支部完成换届,局系统各级基层党组织全部完成换届。加强党员管理,对因工作变动的及时接转党组织关系。

目前,此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十三)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落实不好等问题。

狠抓组织生活各项制度落实,修定、完善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主题党日制度》《党员日常管理制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制度》。督促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创新党员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形式,利用山东e支部开展线上线下党支部活动。定期对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记录和党员学习笔记等党建材料进行检查,规范党组织党建材料。目前,局系统党支部活跃度已接近100%,局系统党员每月主动足额向党组织交纳党费的意识已基本养成。

目前,此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十四)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

进一步畅通干部选拔使用渠道,18名干部晋升职级,6名干部晋升处级职务;提拔使用部分事业单位干部12人;通过全市优秀年轻干部遴选,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大干部轮岗交流,机关轮岗交流15人次,对局属单位4名干部进行了系统内交流。下一步,还将对任职时间较长的重要岗位进行调整。进一步做好干部档案审核和遗留问题的清理工作,制定《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对33份档案遗留问题进行了处理。对巡察提出的“一名机关干部预备党员未按时转正”一事进行了调查,按照有关规定,由其现在党组织为其办理了转正手续。

目前,此问题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十五)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夯实纪律防线,严肃查处干部职工违纪行为。严肃纪律作风,抓好党风廉政宣传,强化风险点管控,大力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教育整治行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关口前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年内实现全覆盖。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通过前移关口加强监督,切实做好源头治理。

目前,此问题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对于巡察提出的局属事业单位出现的8个问题线索,其中6个问题线索已处理完毕,还有2个问题线索,仍在进行审查调查。

(十六)作风建设不严不实,形式主义问题时有发生等问题。

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出台《市民政局政务督查工作制度》,明确7类督查事项、6个督查环节,设立专人承担民政督查工作,今年共办理市委、市政府督查件55件,开展内部工作督查100余次,对年度重点任务进行追踪问效,推动各项民政工作落实到位。规范公文管理,要求部署专项性工作文件不超3000字,部署综合性工作文件不超5000字,对照抄照转上级文件、与上级文件相似度较高且无新的落实举措和政策规定的文件一律不发,压减规范性文件30%以上。严格考勤管理,制定、完善《济南市民政局机关请销假管理规定》《济南市民政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等日常管理制度,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对于巡察提出的“个别局事业单位因工作作风不严谨,操作规程执行不严,造成责任事故”的问题,已经在市纪委监委的监督下进行了处理。对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的6名同志进行了诫勉谈话和经济处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3名工作人员进行了留岗查看和经济处罚。

目前,此问题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十七)廉政风险防控不力,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监管审核不到位问题。

完善财务管理制度,重新修订《济南市民政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济南市民政局公务支出审批及报销流程》,定期组织局机关及局属单位财务人员进行财经制度的学习,定期组织财经纪律专题警示教育。加大对局属单位财务监管力度,完善资金支出事前事后监管程序,将审计结论作为局属单位年度绩效考核的评分依据。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已对部分突破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违规发放补贴问题进行整改,按《济南市市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要求,对所属单位绩效总量给予核定,严肃收入分配纪律,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津补贴。加强对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每月定期检查国有资产台账登记明细和资产月报支出明细,确保单位资产及时入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漏报。规范梳理局属单位财务账目,加强对历史遗留问题的整改,完善局属单位库存物品台账管理制度。

目前,此问题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关于巡察提出的2个局属事业单位违规发放补贴的问题线索,其中1个问题线索已了结,另外还有1个问题线索,正在进行审查调查处理之中。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为扎实推进整改工作见成效、真落实,7月20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出班子在整改推进落实工作方面还存在党的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组织建设方面还有差距和不足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局党组将立说立行,抓好整改,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改进和提高:

(一)加强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执行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综合运用个人自学、集体研讨、专家辅导、实地调研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领会精神实质,指导民政实践。同时,进一步加大党员干部教育力度,特别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引导党员干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向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树牢宗旨意识,保持昂扬状态。坚持把维护群众利益、保障改善民生作为民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作为必修课,努力为干部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加快省会民政事业创新发展,为广大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提升思想境界,振奋精神状态,切实把民政事业和群众利益摆在首位,以等不起、坐不住、慢不得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脚踏实地,扑下身子,真抓实干,扎实做好民生保障、社会福利、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工作。

(三)强化作风建设,持续纠治“四风”。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等要求,带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持续精简会议文件,不断深化调查研究,进一步提高工作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防止“会议落实会议、文件落实文件”现象,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对机关和局属单位党组织的监督管理,时刻教育党员干部在思想上紧绷廉洁纪律弦,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侵蚀,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确保不越制度“红线”,不碰纪律“底线”,不触法律“高压线”,严肃纠正查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行为。

(四)严格执行制度,落实上级部署。认真完善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和纪律,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有效提高制度执行力和纪律约束力,确保执行到位、约束到位,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抓铁有痕、踏石留印抓落实”要求,强化钉钉子精神,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等有关部署要求,切实强化管理执行和监督检查,持之以恒抓落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1-66602553;电子邮箱jnmzjzzrsc@jn.shandong.cn。

               中共济南市民政局党组

                2020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