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768U/2020-00586 组配分类: 残疾人福利
  • 成文日期: 2020-12-03 发布日期: 2020-12-03
  • 发布机构: 济南市民政局
  • 标题: 【申请审批程序】残疾人福利补贴申请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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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审批程序】残疾人福利补贴申请审批程序
信息来源:济南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一)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申报采取主动申报与告之申报相结合的方式。主动申报是指由残疾人本人申请,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被委托人代为申请。告之申报,就是根据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信息系统提示的信息、残疾人证数据和低保数据比对的信息,镇(街)或村(居)工作人员以电话、入户等方式通知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申报。

    申请时,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低保证、残疾人证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提交有关申请材料,提出申请

   (二)审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后,区县民政部门进行审批工作。每月发放名单在镇(街)或村(居)公示。

   (三)发放。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补贴按月发放,发放时间为每月10日前。补贴发放采取社会化形式,由县级财政部门按月通过金融机构转账存入残疾人账户。有条件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详细划分补贴类别和标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四)管理。对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残疾人实行县、乡两级档案管理,做到一人一档。建立定期复核机制,采取残疾人主动申报、发放部门定期抽查与即时核查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信息系统提示的信息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复核由县级民政部门、残联共同完成,内容包括申请人资格条件是否发生变化、补贴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等。加强对残疾人基本信息的实时监测、比对、归纳分析和动态管理,做到应补尽补、应退则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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