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768U/2019-00593 组配分类: 领导干部解读
  • 成文日期: 2019-05-21 发布日期: 2019-05-21
  • 发布机构: 济南市民政局
  • 标题: 主要负责人解读:民政局主要领导参加12345市民服务热线活动带头解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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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解读:民政局主要领导参加12345市民服务热线活动带头解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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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一: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新一轮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目前已基本尘埃落定,请问,机构改革对民政工作的提出了哪些新要求?

孙义洪:新时代的民政工作面临着新形势、肩负着新使命。在这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完后,民政部门的工作职能得到了进一步优化。从外部来说,主要是涉军的双优优抚安置职能、防灾减灾救灾、医疗救助、社会组织登记审批等职能分别划转到了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医保局和行政审批服务局;从内部来说,我们的机关处室职能也进行了调整,成立了负责养老服务、儿童关爱和慈善社工工作的专职处室。应该说,机构改革后,民政部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责任更加重大,工作任务也更加艰巨繁重。总体来说,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民政服务对象范围更广。机构改革后,民政服务对象的覆盖面和服务供给的范围规模持续扩大、不断拓展。比如,养老服务将由主要面向特定老年人向面向全体老年人扩展;儿童福利保障对象由孤残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向全体儿童扩展;残疾人福利保障对象由重度残疾人与困难残疾人向全体残疾人扩展;流浪救助服务对象由“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向“生活无着的临时遇困流动人员”拓展。这对进一步做好民政领域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第二,民政工作内容不断完善。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为强烈,生存需要正向改善需要、发展需要拓展,物质需要正向服务需要、精神需要拓展,民政工作的内容更加丰富。比如,随着困难群众需求从温饱型物质需求向多层次需求延伸,社会救助工作正在从单一的现金救助向多维度保障转变,从简单的生活型救助向物质保障与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心理疏导、能力提升和社会融入相结合的综合型救助拓展。在养老服务方面,针对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养老服务工作必须健全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综合养老服务体系,既要保障贫困失能老年人老有所养的基本养老需求,又有效满足中高端群体高质量养老服务需要,不断推动养老产业发展。这对民政工作丰富管理服务内容、完善管理服务方式和手段都提出了新课题。

第三,民政工作标准进一步提高。随着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和公共服务的期望不断增强,民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必须不断改进提高。既要努力推动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提升,为群众提供更多服务;又要不断提高工作的法治化、智能化、精准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在“量”上下功夫,更要在“质”上做文章,以更有效的措施和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工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第四,民政事业结构布局更加均衡。受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民政事业在区县之间、城乡之间和各项业务之间,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发展不均衡现象。统筹城乡之间、区县之间、业务之间的民政事业发展,增强民政工作合力,提升民政工作整体水平,将是新时代省会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着力点。

问题二:民政工作事关基本民生保障,在脱贫攻坚中发挥着重要兜底作用,请问,作为以兜底户为主要代表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在申请低保时有什么政策?

孙义洪:今年初,我们在济南莱芜合并后,统一了两地的城乡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685元/月,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5480元/年。今年5月,我局与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共同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救助工作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的实施意见》,不断加强了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文件规定:要将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大重病患者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脱贫攻坚期内“脱贫不脱政策”,就是说贫困户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可继续保留低保待遇12个月,实现稳定脱贫后再退出低保。此外,我们还进一步提高了临时救助的标准和效率,将临时救助标准由城市低保月标准3-6倍提高到3-12倍,对“急难型”救助对象在24小时内进行先行救助,真正起到托底线、救急难的作用,有效解决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

  问题三:王忠林书记在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动员大会上提出“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营商环境就是竞争力。”民政部门作为行业协会商会的主管部门,为优化营商环境做了那些工作?

孙义洪:行业协会商会是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多年来,各类行业协会商会在加强行业自律、提供决策咨询、服务企业发展、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发展过程中,一些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重复、偏高和过度收费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发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改委、工信部、民政部等7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对各地方、各部门加强涉企违规收费治理工作提出要求。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问题,是涉企收费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作为社会组织管理部门,我们高度重视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通过公布举报电话、对收费目录集中公示和制定政策文件等措施,进一步健全了投诉机制、社会监督机制和清理规范长效机制,切实做好了清理规范工作。2017年全市285家行业协会商会共减免会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133.32万元,2018年共减免会费289.16万元,在减轻企业负担、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上级部署要求,通过开辟网上课堂、建立联络员、落实奖惩机制等措施,加大专项培训和督导力度,有效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将国家为企业着想的意志和决心传达到位,引导行业协会商会自觉剖析,对照法规政策查找差距、分析问题,做到从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央保持一致;同时,对违规收费的行业协会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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