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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养老服务】对市政协“关于设立农村社区食堂让老年人安全进食三餐的建议”提案的答复内容
(2019)第28号
郭翠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设立农村社区食堂让老年人安全进食三餐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老龄化发展速度快、程度高、高龄化态势相当突出。截至2018年年底,我市户籍人口数786.2万(济南656.7,莱芜129.5),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168.1万(济南139,莱芜29.1),老龄化率21.38%,比全国17.9%的老龄化率高出近3.5个百分点。近年来,市委、市政府着眼于满足老年人急需的养老需求,积极推进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城乡全覆盖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工作有了新进展。
一、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一)加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度。2018年市政府将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列入了为民办实事。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省、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大力支持下,截至目前全市养老服务设施1554处,其中:市级养老服务中心1处,区县养老服务中心6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56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473处,农村幸福院870处,养老机构148处(包括养老公寓83处,敬老院65处),力争到2020年,全市基本形成以区县养老服务中心为骨干,以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敬老院)为支撑,以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为基础,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设施体系。
(二)完善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运营机制。为确保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顺利实施,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济南市民生设施三年建设规划(2019-2021)》。在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过程中,重点解决“新帐不欠、老帐力还”的问题。针对新建住宅小区,制发了《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监管暂行意见》和《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规划、建设和移交管理的通知》,坚持与开发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核实、同步验收,做到“五同步”。在项目规划、土地招拍挂、土地熟化、建设施工、预售许可、竣工验收等环节设置制度卡口,各相关部门共管共治,形成合力。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列入土地招拍挂条件,由土地竞得者实施同步建设,分期开发项目必须安排在首期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区县政府,交由专业机构运营。对新出让住宅和商住小区地块,未按规定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或配建标准不达标的,实行一票否决。今年全市出让的9宗居住地块中,配建养老服务设施24处,总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针对老旧住宅小区养老设施配建欠帐较多问题,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对于未配建或不达标的,由区县政府采取购买、租赁、置换或利用闲置资源和存量房产改造等方式,按照三年行动计划要求逐年清偿。2018年,共解决了298个老旧住宅小区的养老设施。
(三)居家和社区养老工作实现新突破。2016年1月,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在全省选取15个县区开展“全省养老服务实验区”创建工作,我市历下等5区入围。2016年11月,经积极争取,民政部、财政部将我市确定为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首批试点城市。根据省市商议并拨付省级专项资金,又将我市槐荫、天桥两区纳入实验范围,济南市7个区统筹国家试点和省实验区创建任务。我市成立了养老服务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围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7+4”的试点任务和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创新实验区确定的“1个平台、2个中心、3项服务”的任务目标,按照两区同建、省市共抓的思路全面开展工作。制定了《第一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建立试点经费保障机制,开展了特困老年人筛查摸底,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养老工作的意见》,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聚焦城区社区居家养老,打造出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主城区嵌入式街道和社区的养老服务中心。全市9个区县建成区级综合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市级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将于年底正式启动,50处示范性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成并投入运营。
去年,省民政厅组织全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济南现场观摩会,组织淄博、东营等6市民政局对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成果进行现场观摩。2018年召开的全省养老工作会议上,王桂英副市长代表济南市介绍了养老服务建设的经验做法,在全省引起较好反响,东营、滨州等地市先后来济考察学习。省民政厅在《山东民政》上对我市出台的有关加快养老服务设施的文件进行了转载。
(四)注重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2016年市民政局联合市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推进公建民营。重点引导扶持品牌企业投入养老服务业,并鼓励民间资本对闲置企业厂房、商业设施等社会资源进行整合、改造,用于养老服务。去年,鲁商福瑞达颐养中心、济南万科商埠怡园长者公寓、济南金龄老年公寓等启动运营。银丰集团银丰花园社区居家日间照料中心、银丰唐郡社区居家日间照料中心已运营;山东舜世养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九月九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中山公园)已运营;引进了上海爱照护、广东谷丰,培育了和孚、大家园等一批专业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目前,全市所有县区级养老服务中心和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全部委托专业社会组织运营。
今年,结合“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试点城市”活动的开展,完善养老服务发展投融资渠道,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积极性。
(五)医养结合模式有了新探索。一是内设式。以大型公建养老机构为主,山东济南养老服务中心内设二级甲等老年病康复医院,商河社会福利中心全面由商河县中医院管理运营,提升医疗服务功能。其他养老机构中,有内设诊所、卫生室的31家,纳入医保定点18家。二是一体式。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的指导作用,鼓励医疗机构兴办护理院时,同步办理养老院,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同时或分步设立,同一法定代表人,一套班子两块牌子。比如济南皮肤疮疡医院(历城区红夕阳老年公寓)、市中区颐和护理院等。三是合作式。鼓励小型养老机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业务协作机制。四是合约式。主要是依托社区各类服务和信息网络平台,协调借助推动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积极转变服务模式,为居家和社区老年人建立家庭医疗契约服务。
(六)加强人才培养。去年12月,我市召开济南市养老服务业发展论坛,邀请到许多养老服务领域的专家学者和行业精英,共同分享养老服务先进理念,探讨养老服务业发展大计,并成立了“济南市养老服务业专家指导委员会”。另外,养老管理人员、护理人员技能培训工作不断规范,全市年均培训养老管理人员、养老护理员800多人次,培训失能老年人家庭护理员4000多人次。根据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文件要求,先后举办2018年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专题培训班、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护理员培训班,培训人数近300人。
(七)重视智慧养老。目前,市级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已建成,目前正处于测试阶段,县级养老服务平台实现全覆盖,引进了山东东方红、上海安康通、无锡万家安康等知名品牌,信息平台全部委托专业机构运营。下步,将加快推进市县两级信息平台的推广应用,构建以平台热线、服务门户网站、一键呼叫终端及远程健康医疗设备为纽带,以专业服务队伍为支撑,覆盖全市的“安全、便捷、周到”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八)实施相关保险制度。一是推行职工长期医疗护理保险。近年来,市人社局、财政局、民政局、卫计委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职工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济南市职工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实施办法》,提高参保职工的医疗保障水平。二是推行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去年,我局出台了《关于实施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切实做好养老机构风险防范工作。仅去年一年,投保养老机构63家,投保床位数6475张,保费总额645500元,其中政府补贴80%,支付保费516400元。
二、下步打算
当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工作,把养老服务业纳入推进的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建设、“十大千亿产业计划”、打造济南国际医疗康养名城和争创国家级医养结合示范区建设等重点工作加以推进。2019年,除市委在推进“1+474”工作体系安排外;市人大把养老服务业推进情况列入听取专项汇报和专题询问内容;市政府把养老服务设施列为20项“为民办实事”之一持续推进 ;市政协把“老有所养”作为今年《商量》第一个专题拍摄。我们将以此为牵引,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一)加强组织保障。一是依托已成立的济南市养老工作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29个市直成员单位按照任务分工切实履职尽责,保障养老服务工作顺利开展。二是继续强化督导考核。在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列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内容基础上,督促区县列入本级考核事项,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三是督促区县把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区县要成立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挂帅,把养老工作切实上升到重要的民生工作加以推进。
(二)加大财政投入。为加快养老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医养结合深入发展,结合省级相关政策,在市级现行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补助政策的基础上,拟定了《济南市健康养老服务业发展市级奖补政策》,并向市政府作了请示汇报,按照拟定补助政策测算,2018 年投入资金 11901.5 万元,2019 年需资金 13212 万元,2020 年需资金 12662.5 万元。另外,根据我市养老服务发展实际,近期联合市财政、卫计部门制定出台了《济南市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补助实施细则》,一是加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补助标准,丰富补助内容,鼓励吸引更多养老专业人才参与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业。二是注重政府补助资金的使用方式,建立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制度,逐步从单纯补砖头、补床头向补人头转变,促使养老供给方提升服务水平,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并实现优胜劣汰。三是加强对财政投入资金使用情况的绩效考核,保障政府资金使用效益。
(三)抓好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根据习近平主席签署的第二十四号主席令,从2018年12月29日起,取消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今年也是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开展的关键一年。下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要求,结合济南实际,在市政府的领导下,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养老机构综合监管机构,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
(四)加大“互联网+养老”推进力度。年底前启动市级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实现市、区县两级全覆盖、全联通,更好地整合养老服务资源、项目,促进供需对接,打造没有围墙的养老院。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在服务管理中开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信息产品,构建以平台热线、服务门户网站、一键呼叫终端及远程健康医疗设备为纽带,以专业服务队伍为支撑,覆盖全市的“安全、便捷、周到”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五)推进推动医养结合有效衔接。一是建立医养融合发展的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按照就近就便、互利互惠的原则,推进二级以上医院与养老机构建立合作机制,签订长期合作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建立完善可持续的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二是推动各县区二级及以下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转型为医养结合机构。公立医院资源丰富的区域可积极稳妥地将部分公立医院转为康复、老年护理等接续性医疗卫生机构。鼓励具有一定规模的养老机构转型升级,支持其按相关规定开办康复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机构。到2020年,每个县区至少建成3处医养结合示范机构、4家护理院。三是推进“互联网+”智慧健康养老。为居家养老、机构养老的老年人提供移动医疗服务。
(六)强化人才智力支持。发挥“济南市养老服务业专家指导委员会”的作用,为养老服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加大培训力度,重点打造基层管理人员、专业服务保障人员、志愿者和家庭成员四支队伍,积极提高职业岗位吸引力,鼓励支持更多的高校毕业生留在省内从事养老服务。会同市总工会组织全市养老护理员大赛。组织养老服务人员“走出去”,开阔视野,增长才干。积极吸引境内外先进的专业管理团队和技能人才,或授课指导,提供管理咨询,引进先进经验、理念和运营模式。
(七)做好各项保险实施工作。加大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推行力度,切实做好养老机构风险防范工作。继续推行职工长期医疗护理护险的实施,并推动建立居民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拓宽保障人群范围,由目前保障职工医保对象拓展到居民医保群体,以减轻失能老年人康复照护需求的经济负担。到2020年建立覆盖全体居民的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
(八)做好养老机构备案工作。做好养老机构设立事前指导、备案后的事中事后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管力量,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综合监管机制;借助市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创新监管方式,保持行业安全运行和稳定发展;召开养老服务供需对接会,为专业养老组织和基层创造对接条件。
济南市民政局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