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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民政局对照“凤岐”事例查摆出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发布日期:2019-03-29 浏览次数: 字号:【

           按照《全市开展“更新思想观念、克服顽瘴痼疾、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整顿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瞄准群众关注的堵点、难点和痛点,联系实际查摆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现将查摆出的问题、整改措施梳理汇报如下。

一、查摆的主要问题

(一)对救助政策的目的没有完全理解,执行存在偏差;受各种“红线”和村民意愿的影响,区县公益性公墓数量偏少;部分区县公益性公墓虽有规划,但推进缓慢;部分市区山体上的公墓审批程序不完善,需进一步进行规范。

(二)部分村不接受公益祠堂模式安放骨灰,特别是比较偏远的村仍存在散埋乱葬情况;部分公益性公墓违反《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需要进一步进行规范。

(三)部分养老机构设施陈旧,厨房卫生状况一般,居住区有异味,消防管理存在隐患,机构整体管理不够规范,不专业;个别农村幸福院利用率有待提高;部分养老机构服务人员较少、专业程度不高、年龄偏大;个别养老机构服务协议签订内容过于简单,责任条款规定不明晰;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落实难,部分区县没有核实能力,核对网络尚未完全形成。

(四)个别区县农村低保公示宣传不到位,未按照省市县乡村五级低保公示制度进行公示,村民对社会救助方面的相关政策不了解。

二、整改措施

一是编制《城区公益性公墓规划(2018-2035)》,督促济南、莱芜、钢城、平阴、商河加快编制本辖区公墓规划,加快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逐步解决群众安葬需求。落实村居、街镇、区县属地责任,加强墓地日常监管,对传统村居墓地和散葬坟墓逐步迁移、改造,改善提升城市形象和人居环境。

二是加强殡葬服务单位管理,改善服务条件,提高殡葬服务水平。积极组织海葬、花坛葬等绿色生态安葬方式,在市民政局网站公布生态葬方案,落实生态葬奖补政策。

三是加大移风易俗宣传力度,组织开展文明祭扫、环境保护等方面宣传教育,发挥好红白理事会作用,引导市民群众转变祭扫方式,开展鲜花祭扫、网上祭扫。

四是制定印发《关于调整城乡居民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进一步提高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五是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救助工作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兜底保障作用的实施意见》,加强社会救助与精准扶贫工作衔接,做好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

六是认真组织社会救助业务培训,开展“阳光低保开放日”活动,宣传社会救助政策,为群众解疑释惑。进一步畅通困难群众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渠道,着力解决群众反应的社会救助工作问题。

七是加强养老服务工作,落实《济南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实施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年内新建163处养老服务设施,会同市自然资源局,抓好新出让地块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作。立足市民政局官方网站、济南养老服务信息网等宣传渠道,加大对全市各类养老服务资源的宣传推介力度,引导市民群众了解养老政策和服务资源。

八是切实转变作风、以过硬的作风促进工作落实。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抓好党员干部思想教育,搞好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廉洁意识、强化廉政自觉。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持续纠治“四风”问题。狠抓工作落实,坚决克服不作为、慢作为、跟不上等问题。主动适应机构改革后,民政业务更高的专业化要求,加强民政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其驾驭新时代民政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