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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2019-01-21 发布日期: 2019-01-21
  • 发布机构: 济南市民政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济南市民政局2018年全市民政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意见
  • 发文字号: 济民发〔2019〕1号 有效性:
济南市民政局2018年全市民政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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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民政系统坚持以党建为统领,围绕全市“1+454”工作体系要求,以“争创一流、走在前列”为目标,大力弘扬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着力在落实市委、市政府对民政民生工作部署要求上下功夫,在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增进民生福祉上求突破,各项民政工作扎实推进,省会民政事业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为打造四个中心、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2018年工作情况

(一)服务中心大局有新担当。服务“拥河北跨”发展,多次协调省民政厅赴民政部沟通对接,顺利完成济阳撤县设区,为我市发展拓展了新空间;协调服务民政厅、民政部,并安排工作骨干全程参与济南莱芜行政区划调整工作,为济莱合并顺利实现做出积极贡献。服务民生工作大局,完成3件为民办实事项目,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616元/月、4928元/年,新建养老服务设施218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126处。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战略,局主要负责同志带领相关处室主动赴先行区管委会对接,就区划调整、地名命名、社会事务管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规划等工作与管委会进行深入沟通,制定切实措施,搞好对接服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梳理确定“一次办好”政务服务事项66项,推出社会组织“放管服”改革措施12项。服务全市脱贫攻坚,加强低保制度与扶贫政策衔接,核对贫困户信息31.8万人次,及时将符合条件贫困人口纳入低保。服务对口扶贫协作,援助湘西自治州“慈爱园”项目建设资金100万元、“泉润书屋”项目图书200万元。服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抽调9名精干力量组成专班,摸排处置线索67条,对有关区县开展五轮专项督导。

(二)基本民生保障有新成果。推进基本民生保障,强化低保城乡统筹,发放低保金3.6亿元,保障低保对象54285户、77617人;发放特困供养资金4076万元,为5105名特困供养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落实取暖补贴资金2773.16万元,保障6.12万户困难群众温暖过冬;落实低保家庭高校新生入学救助资金29.6万元,保障74名低保家庭高校新生顺利入学。推进医疗、临时救助,强化医疗救助“一站式”信息结算平台建设,将低保和特困人员范围内住院救助比例提高到70%以上,落实医疗、临时救助资金9493.8万元,救助17943人次;支出慈善善款9155.98万元,惠及19.34万人次。推进救助能力提升,开展低收入家庭经济核对29.85万人次,实现凡进必核、在保必核;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社会救助领域腐败问题11起;开展农村敬老院集中整治,关停15处,剩余59处全部取得养老许可。强化灾情统计、汇总和上报,落实救灾资金686.4万元,市救灾仓库投入使用。

(三)社会福利事业有新进展。加快养老服务转型升级,出台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规划、建设和移交管理规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规划》通过专家论证。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整治5家不合格养老机构,整治合格率达到100%。落实省、市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3850余万元,培训养老管理人员、养老护理员等4800余人次。以优异成绩通过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中期考核,成功举办济南市养老服务论坛,成立市养老服务业专家指导委员会,在全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现场观摩会上作典型发言,山东济南养老服务中心全面投入运营。落实老年人福利政策,发放各类老年人津贴补贴3044万元,保障城市“三无”老年人133人。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养老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通知》,开展特困老年人筛查摸底,加强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全面强化残疾人和留守儿童福利保障,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1.18亿元,开展孤弃儿童大排查,保障孤困儿童1053名,摸排登记留守儿童1657人,全部签订《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推动市救助管理站改造项目,救助流浪乞讨人员70219人天次。全年销售福利彩票13.1亿元。

(四)公共服务水平有新提高。提升婚姻收养登记服务,简化婚姻收养登记证件要求,开展免费颁证和婚姻家庭辅导,依法办理居民结婚登记51293对,离婚登记25364对,收养登记71件。创新打造“泉城·爱帮”婚姻登记服务品牌,将专业社工引入婚姻登记全过程,为结婚、离婚登记提供“四个一”专业服务。服务推行以来,全市离婚率同比下降16%,经验做法被民政部转发推广。11月30日,民政部在我市召开全国婚俗改革工作座谈会,组织各省区市与会人员实地观摩了创建成果。强化殡葬管理服务,火化遗体45402具,圆满完成清明节文明祭扫服务保障任务。出台生态葬奖补政策,大力推行生态殡葬,举办了第一届黄河入海口生态葬活动。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调研全市公墓建设管理和散埋乱葬情况,城区公益性公墓专项规划基本编制完成。推进移风易俗,举办新时代移风易俗专题培训班,启动新时代移风易俗实践活动。规范区划地名服务,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市区道路命名工作规则》,《济南市地名管理办法》修订列入市人大立法调研项目,新命名地名214处,设置路牌公益广告3000余幅。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数据通过国家验收,完成9条界线联检任务。

(五)社会治理创新有新举措。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完成新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任务,对2.7万余名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培训。开展换届“回头看”活动,从严对当选人员进行“二次体检”,净化村级“两委”班子。代市委、市政府起草《关于深入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城乡治理政策体系。推进社区治理服务创新,出台12个社区治理指导性文件,在全省率先实现社区综合服务用房建设“五个同步”。启动老旧小区社区综合服务用房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改善提升51处老旧小区社区综合服务用房。在全省率先落实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报酬比照事业单位工资水平确定,并全部落实“五险一金”。推行“全科社区工作者”服务模式,实现社区服务“前台一口受理,后台分工协同”。深化村(社区)协商民主,制定《济南市村(社区)协商民主工作实施细则》,8月24日《人民日报》整版专题报道我市基层协商民主经验。历下区甸柳新村街道第一社区、天桥区工人新村南村街道西区社区工作法入选民政部“全国100个优秀社区工作法”。

(六)社会组织管理有新成效。创新社会组织登记模式,简化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和注销清算报告审计程序,将登记时限缩短到5个工作日,实现“全程网办”“一次办成”,全市社会组织总数达到7963家。提升社会组织服务水平,建成社会组织服务(孵化)平台193处,入驻社会组织705家,开展第五批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东西部扶贫协作。强化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年检社会组织749家,“双随机、一公开”抽查36家,责令限期整改62家,列入异常名录95家、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1家,依法履行撤销程序28家,综合监管率达到95.3%。开展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劝散取缔非法社会组织58家。开展社会组织集中排查整治,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有序推动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规范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和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强化社会组织党建,成立中共济南市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新建社会组织党组织35个,指导4家市级“两新”组织开展党建示范点创建,指导18家社会组织进行党支部换届。强化社工和志愿者工作,全市持证社工5255人,各级“和谐使者”109名,实名注册志愿者达到93万人。

(七)双拥优抚安置有新作为。扎实推进双拥工作,指导长清、章丘等五区县顺利通过双拥创城年度考评,工作做法受到省考评组高度肯定,为实现“九连冠”奠定坚实基础。开展节日走访慰问,市领导带队走访驻济部队;走访亲历济南战役老战士404名,慰问330个立功军人家庭。举办随军家属专场招聘会,做好随军家属安置和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协调市教育局对143名现役军人子女落实中考加分政策。提高优抚保障水平,上调抚恤补助金标准,惠及4.2万优抚对象。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提高到每户16594元,对进藏、进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增发1倍。推动优抚对象医疗待遇和报销“一站式结算”,救助困难优抚对象2378人,组织轮流休养2000余人。开展清明节烈士纪念活动,走访烈属200余人次。完成济南战役纪念馆改陈布展和园区改造提升工程,协助举办“纪念伟大胜利,传承红色基因”主题教育、“9.30”烈士公祭日纪念等活动。启动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做好退役士兵和军休干部安置工作,安置符合条件退役士兵384人,接收军休干部187人。深化退役士兵政策落实,接访退役士兵2000余人次,接听电话3000余个,回复12345热线400余条,办理信访件10批次,帮助其解决合理诉求。我局被省国防动员委员会授予“2018年度山东省关心国防建设十佳单位”。

(八)民政自身建设有新提升。始终坚持以党建为统领,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17次,党委班子成员和局属单位负责同志上党课26次,组织局系统110名处级以上干部赴京举办党的十九大精神暨党务工作培训班2期,举办专题学习辅导报告会2场,组织十九大精神学习辅导7次,发放学习资料5000余册。着力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组织机关党支部书记集中学习10次,检查督导“三会一课”落实情况3次,机关各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30余次。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成立局机关纪委,制定《严明工作纪律“十不准”》等制度,组织党员参加德廉知识测试,开展党内提醒谈话50余人次,对3名党员给予纪律处分。厉行勤俭节约,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山东省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办法》等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会议活动管理等工作制度,从严审批公车使用和公务接待,不断压缩会议和活动数量、规模、时间,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今年“三公”经费支出同比压缩15%。加强干部管理,选派3名干部外出挂职,组织5名局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交流任职,引进8名优秀人才充实到基层一线,公开招聘3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强民政政策创制和理论研究,参与编制《“十三五”基本社会服务规划》,8篇调研文章在省厅获奖,连续7年蝉联优秀组织奖。全年民政事业费共投入27.6亿元,其中省级财政投入15.5亿元,市级财政投入12.1亿元。此外,全局信访稳定、新闻宣传、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安全管理、工会和共青团等工作也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2019年工作意见

2019年,全市民政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抢抓区划调整和机构改革重大机遇,对标全市“1+474”工作体系,围绕“争创一流、走在前列”工作目标,坚持以党建为统领,弘扬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按照“突出一个重点、夯实两个基础、破解三个难题、提升四项服务”工作思路,全面履行民政工作最底线的民生保障、最基本的社会服务、最基础的社会治理和专项行政管理职责,着力在完善提升上做文章、在抓实见效上下功夫,努力开创省会民政事业新局面,为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做出积极贡献。

(一)突出一个重点,即突出民政基础设施建设重点。

坚持把民政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全年工作重中之重,集全局之力重点推进。一是启动市救助管理站改造项目,打造集生活保障、应急庇护、寻查安置、教育矫治及省际流浪乞讨人员中转接送任务为一体,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的全国一级救助管理机构;二是迁址新建市社会福利院,将新院建设成为集养护、康复、医疗、技能培训等功能为一体现代化、综合性国内一流社会福利机构;三是大力兴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继续实施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三年计划,提请市政府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新建不少于160处养老服务基础设施。

(二)夯实两个基础,即夯实社会救助和社区治理基础。

一是夯实社会救助基础。围绕“兜底线”,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对符合条件的无法通过开发性扶贫实现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规定及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确保完成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一批”任务。围绕“保基本”,完善低保对象认定条件,将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保障范围;继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确保农村低保标准动态高于市定扶贫标准;细化《济南市特困供养人员救助办法》,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加大敬老院消防改造、服务质量提升工作力度,巩固敬老院改造提升整治成果,全面提升敬老院服务水平。围绕“救急难”,进一步加大临时救助力度,科学确定救助政策标准,提高“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实效,确保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二是夯实社区治理基础。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升, 继续实施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房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年底力争实现全市60%以上城市社区综合服务用房达到1000平方米。规范提升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村(居)委会规范化建设水平。推进社区治理服务创新,试点国际社区建设,继续开展社区减负增效工作,深入推进城乡社区协商民主。深化完善“四社联动”机制,推行“全科社区工作者”服务模式,力争85%以上社区实现全科服务,争创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市、街道、社区。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依托“爱城市网”大数据资源,为城市社区居委会配备服务终端设备,积极打造“智慧社区”。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待遇体系,开展区县、街镇干部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提升培训。

(三)破解三个难题,即社会组织退出难、公墓规划建设难、破解社会救助准确率与时效性相统一难题

一是破解社会组织退出难题。研究完善社会组织退出机制,探索采取年检提醒、不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警告”处罚、撤销前再次提醒等方式,减少问题社会组织数量。

二是破解公墓规划建设难题。加快《全市公益性公墓专项规划(2018-2035)》编制工作,推动尽快通过社会公示、专家评审等程序,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时,加快推进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

三是破解社会救助准确率与时效性相统一难题。探索建立社会救助对象主动发现机制、快速响应机制和协同办理机制,加大各类救助资源统筹力度,推动社会救助精准高效实施。

(四)提升四项服务,即提升区划地名、社会福利、社会组织和专项社会事务服务。

一是提升区划地名服务。审慎稳妥做好市域和街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助力“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和新旧动能转换。深化平安边界建设,配合行政区划调整,及时做好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界桩设置工作,强化边界联检与日常巡查,促进边界地区和谐发展。按照有关法规政策,着重做好地名规划整合编修、地名命名更名、地名标志设置与管理、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等工作,传承和保护地名文化,更好体现地域特色。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数据和相关档案资料整理归档和转化应用,开展地名图录典志编辑出版工作,提升地名公共服务水平。

二是提升社会福利服务。持续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加大养老服务人才补助和培训力度,完善农村养老服务工作体系,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落实残疾人福利保障,对全市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按照残疾等级实行分类补贴,不同程度提高补贴标准,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权益。深化孤困儿童和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开展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专业干事培训,提高孤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探索形成有效工作机制,构建“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格局。

三是提升社会组织服务。持续深化社会组织“放管服”改革,推行“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降低注册资金标准,减少登记审批环节,确保社会组织登记“全程网办”“只跑一次”。推进社会组织培育(孵化)服务,加强服务(孵化)平台建设,提高街道和社区平台覆盖率,在向社会组织提供办公场地、设备等共享“硬件”设施的同时,提供从成立、换届到评估、发展等政策引导、技能培训等“软件”服务。加强专业社工和志愿服务,开展社工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免费培训,完善“泉城和谐使者”评选等社工人才激励制度,培养壮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和志愿服务组织。

四是提升专项社会事务服务。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推广婚礼化颁证仪式,完善提升“泉城·爱帮”婚姻登记服务品牌,充分发挥专业社工全程引导作用,全面推行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四个一”服务。加强殡葬管理,修订完善《经营性公墓管理办法》《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等制度,继续大力宣传引导海葬、花坛葬等生态安葬方式。提升移风易俗服务水平,深化婚俗和殡葬改革,加强红白理事会培训,依托婚姻登记处、殡仪馆、红白理事会等新时代移风易俗实践基地,广泛开展新时代移风易俗实践活动。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水平,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发现、接送和专业教育矫治,深入开展专项救助行动,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建设。

 

                              济南市民政局

2019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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