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768U/2019-00660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19-01-17 发布日期: 2019-01-17
- 发布机构: 济南市民政局
- 标题: 【政策解读】关于对残疾人两项补贴分级保障并调整标准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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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对残疾人两项补贴分级保障并调整标准的解读
一、 补贴对象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 — — 活支出,补贴对象为具有济南市户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残疾人;重度 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 出,补贴对象为具有济南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 人证》(第二代),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
二、补贴标准
(一)享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一、二级残疾人,补贴标 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 100 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 150 元,三、 四级的困难残疾人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 100 元提高到每 人每月不低于 120 元。享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一、二级残 疾人,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 80 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 120 元。资金按原渠道发放。
(二)儿童(社会)福利机构内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儿童, 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 金按市本级渠道发放。
(三)以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 准及政策调整,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