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768U/2017-00168 组配分类: 专项规划
  • 成文日期: 2017-01-05 发布日期: 2017-01-05
  • 发布机构: 济南市民政局
  • 标题: 济南市“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 发文字号:
济南市“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信息来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济南市民政局文件

济民发〔2016〕172


 

济南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济南市

“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民政局、高新区民政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济南市“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济南市民政局

             20161228


济南市“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为推动我市民政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主动适应新常态,把握新机遇,推动新发展,根据《山东省“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我市“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规划期限:2016-2020年。

一、“十二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回顾

  “十二五”期间,全市民政系统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积极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全面完成了各项规划任务。特别是2013年以来,全市民政系统紧紧围绕“贴心民政”服务品牌创建工作,大力推进民政“六大体系”建设,突出抓好“七个一批”,民政工作总体布局趋于优化,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改革步伐加快,全市民政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

  (一)救灾救济和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有序推进

“十二五”期间,我市积极开展“阳光民生”救助体系建设,在整合救助资源、政府购买服务、引入专业社工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目前,基本形成了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为主体、各种专项救助政策相配套、自然灾害紧急救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相衔接、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社会救助体系。

在阳光民生救助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整合市直15个救助职能部门、9个信息核对部门、5个监管部门资源,建立了全市阳光民生救助平台,在10个县(市)区和高新区成立阳光民生救助服务中心,在乡镇(街道)、村(居)、社区设立救助服务点,实行“一站式”服务,推进了社会救助的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建设。目前,全市近20万困难群众信息录入阳光民生救助信息系统。成立济南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实现了11个部门23类信息的比对,进一步提高了社会救助对象认定的准确度。开发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软件应用系统,并与“12345”市民服务热线进行了联动试点。

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方面,我市保障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标准不断提高,保障程序不断规范,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分类施保。2015年,我市城市低保月保障达到1.3万户、2.2万人,保障标准由2011年的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550元;同时,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不断加强,2015年,农村低保月保障达到5.2万户、8.1万人,年保障标准由2011年的每人每年不低于1800元提高到3600元,全市发放城乡低保金14.6亿元。

在农村五保供养方面,全市新建和改扩建农村乡镇敬老院31处。2015年,全市五保供养对象5561人,其中集中供养3693人、分散供养1868人,集中供养标准由2011年的不低于3600元提高到59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2011年的不低于2300元提高到3700元。

在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方面,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以及各县(市)区确定的低保边缘困难对象困难人群的救助比例由原来的50%提高到70%。全市累计发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7亿元,救助困难群众56119人次。全市累计发放城乡居民临时救助资金3388万元,救助困难群众13002人次。

  在救灾工作方面,我市积极应对各种突发灾害和事件,圆满完成各项救灾任务。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37个,“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40个。健全完善市县乡三级灾害信息管理体系,新建救灾物资储备仓库一处,救灾物资调运能力大幅提升。  

  在慈善救助方面,健全完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四级慈善网络体系,基本实现“捐有渠道、救有平台、助有标准、用有监督、管有效应”运行模式。“十二五”期间,全市累计募集善款5.06亿元,支出慈善款物价值4.43亿元。开展“情暖万家”、“朝阳助学”、“夕阳扶老”、“康复助医”、“爱心助残”五大救助工程,积极打造“慈心爱家”、“情系农民工”、 “关爱军人困难家庭”、“乡村精准扶贫”等品牌救助活动,惠及困难群众71.1万人(次)。

  (二)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优化提升

  “十二五”期间,紧紧围绕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以创新社区管理服务为重点,以完善社区服务、实现基层民主为目标,全力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在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我市筹集资金3.2亿元,新建、改扩建社区办公服务用房352处,面积18万平方米,全市城区社区居委会办公服务用房平均面积从不足100平方米提高到430平方米。同时,建立社区服务中心53处,社区服务站466处,新增各类服务设施3700多处,形成了多层次、全方位、系列化的社区服务网络,大大增强了社区服务功能。

  在社区服务软环境建设方面,继续推进“社区十分钟生活服务圈”建设,完善“社区十分钟生活服务圈”服务,90%的社区达到“社区十分钟生活服务圈”指导标准。积极打造“贴心一键通”助老服务平台,截至目前,共拥有老年用户23万户,累计实施紧急救助826人次,提供各类日常生活服务80万余人次,为广大老年人特别是空巢老年人提供了新的居家养老、远程看护的服务模式。完成第十届、第十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村、社区“两委”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建立社区干部补贴增长机制,社区居委会成员生活补贴标准由“十一五”末的每人每月2592元提高到4376元,设立了每个社区每年20万元社区党组织群众工作专项经费。

  在社区治理体系创新方面,建立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社区志愿者为补充的“四社联动,多元共治”的社区治理和服务机制,实现了政府由管理者向政策制定者、服务购买者和执行监督者的转变。2015年,历下区被民政部确认为第三批“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市中区、历下区、天桥区被民政部评为“全国和谐社区示范区”。

  在农村社区建设方面,以村务公开作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深化村民自治的出发点,不断规范形式、内容、时间,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村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以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宅基地分配、土地承包经营确权、拆迁补偿等内容为重点,对全市村规民约进行了全方位修订。

  ()社会福利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十二五”期间,积极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加强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建设,老年人、城市精神疾病患者等群体福利保障水平大幅提高。

  在老年人福利保障方面,积极推进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加大养老资金投入,推动养老服务由补缺型向普惠型转变。同时,在全市继续开展“情暖夕阳”居家养老服务,全市3000位困难老年人享受到由政府买单的居家养老服务,共发放补助金2000多万元。

  在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对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进行资助,“十二五”期间,全市共发放资助金3.1亿元。全市共投入运营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08处,农村幸福院551处,养老机构167家(其中敬老院78家,老年公寓89家),社会养老床位数3.63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总数30.25张。

  在城市精神疾病患者和弱势群体救护方面,“十二五”期间,市优抚医院康复治疗患者1500余人次,救助患有精神疾病的流浪乞讨人员300余人次,为患有精神疾病低保对象提供扶贫救助50余人次。继续开展为农村低保家庭先心病儿童进行免费手术活动,开展了婴儿安全岛试点工作。市社会福利院收养孤寡老人和智障人员185人,市儿童福利院收养孤残儿童、社会弃婴等500余人。建立健全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截至目前,共保障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140名,困境儿童210名。切实保障残疾人福利,“十二五”期间,我市共有福利企业56家,安置残疾职工1088人,残疾职工各类保险参保率达到100%,较好维护了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

  在福利彩票发行管理方面,“十二五期间,全市发行各种福利彩票56.96亿元,筹集各级公益金约19.94亿元,其中市级公益金约6.84亿元,销量平均增长率为8%。比十一五期间多销售彩票25.63亿元,增长81.81%,为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按照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宗旨,开展新建市儿童福利院、建设养老服务中心、改扩建敬老院、福彩助学、福彩进社区等项目,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成效显著

  围绕国防建设大局,关心和支持部队建设,切实保障优抚对象、军休干部的权益,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进一步健全了双拥优抚安置体系。

  双拥工作方面,深入开展双拥模范城(县)创建活动,健全完善双拥工作机制,积极组织节日走访和支前慰问,多举措为部队官兵解难题办实事,加大社会化拥军网络建设,以“双拥在基层”为载体,打造社会化拥军新格局,大力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顶层设计。2012年,我市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实现了“七连冠”,全市10个县(市)区全部荣获“省级双拥模范城(县)”称号,实现了“满堂红”。

  优抚工作方面,适应新时期国防建设要求,积极打造新型优抚保障服务体系,确保了优抚政策全面落实、优抚对象权益有效保障、服务对象需求及时回应,不断提升优抚保障服务水平。2012年7月,民政部在我市召开现场会,推广了我市优抚对象联络员制度建设的经验。济南革命烈士陵园被中宣部、中央文明办、解放军总政治部评为“全国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单位”。济南革命烈士陵园、平阴县光荣院被民政部授予第一批“全国文明优抚事业单位”称号。济阳烈士陵园、历城烈士陵园被省政府批准为“省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

  退役士兵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方面,加大退役士兵培训力度,建立培训基地,出台优惠政策,大力推进城乡退役士兵培训一体化,将退役士兵培训工作纳入社会就业培训的整体规划,增强退役士兵就业和自主就业能力,提高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率。完成省民政厅军休工作规范化建设试点任务,我市军休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做法在全省推广。“十二五”期间,共接收安置义务兵7360名,士官1410名,退休干部1699名,军队无军籍职工1161名。2015年,过军供应站荣获民政部“全国军供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社会事务管理规范化程度逐步提高

  “十二五”期间,进一步规范婚姻收养登记服务,推进殡葬改革,科学、依法调整行政区划,社会事务管理规范化程度持续提升。

婚姻登记方面,“十二五”期间,全市依法办理内地居民结婚登记239870对,离婚登记65620对,补发婚姻登记证件6万件,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40万件,办理收养登记500件,婚姻、收养登记合格率达到100%

  殡葬管理方面,积极稳妥地推进殡葬改革,扶持发展城乡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大力推进殡葬管理服务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殡葬管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十二五”期间,全市共火化遗体20万具。全面实施惠民殡葬政策,基本殡葬服务已全面覆盖城乡困难群众。大力推行绿色殡葬,积极倡导绿色生态安葬方式,生态殡葬逐渐被社会关注和认可,文明节俭办丧事成为社会共识。救助管理方面,全市基本建立起市、县、乡镇、社区四级救助网络,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0000人次,其中流浪未成年人500人次。开展“接送流浪儿童回家”专项行动,基本实现城市街面无流浪儿童的目标,基本建成“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体系。

  区划地名管理方面,科学调整行政区划,“十二五”期间,撤销镇7个,新设立街道办事处9个,实施撤乡设镇4个。完成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进一步深化“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并将“两图一责”(《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示意图》《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网络图》《行政区域界线管理责任书》)管理模式向乡镇、街道进行延伸。积极构建“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审核命名各类地名650余条,新设地名标志2500余块,更新更换1000余块。

  (六)社会组织管理创新发展

持续加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市和10个县(市)区均建立了服务(孵化)平台,累计投入1450万元扶持社会组织发展。不断创新社会组织监管方式,开展两批社会组织评估,并评出3A以上等级社会组织83家,对外公示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条件的社会组织名录69个。建立党组织891家,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基本实现应建尽建。稳妥有序开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社会组织得到了较快发展。截止“十二五”末,全市共有社会团体130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236家,非公募基金会3家,备案社区社会组织1499个,平均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达7.14家。  

(七)民政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十二五”期间,全市民政系统通过深入开展“深入基层、服务群众”主题活动、“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及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等活动,有效地促进了作风转变和服务效能的提升。2012年,“贴心民政”被民政部命名为优质服务品牌。

  在基层民政能力建设方面,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注重实效,从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规范化建设入手,实现了“四统一”(统一基层民政办公室标识牌匾,统一展示民政标识及民政精神,统一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办事流程,统一配置基层民政单位网络环境),实现了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规范化和标准化。按照鲁政发〔201323号文件精神,全市乡镇(街道)都设置了35名民政工作者,健全了民政机构,落实了办公场所,配齐了工作人员,改善了办公条件,保障了工作经费,规范了服务制度,民政基层基础得到了有力夯实。

  在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我市社工队伍进一步发展壮大,截止“十二五”末,我市共有社工2967人,其中助理社会工作师2398人,社会工作师569人。全市在岗专职社工由“十一五”末的17人发展到308人。社会工作服务平台不断拓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由“十一五”末的2处发展到9处,市中区、天桥区分别成立了区级社会工作协会。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进一步加大,“十二五”期间,共投入资金2027万元,购买各类专业服务项目129个。

  在政策理论研究和依法行政方面,我市民政普法、依法行政和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共出台规范性文件15件,5篇调研文章荣获部级优秀研究成果奖,11篇调研文章荣获省级优秀研究成果奖,为民政工作的推进提供了坚实的法治和理论保障。2011年,市民政局被评为“全国民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

  在政务公开和民政信息化方面,通过拓宽民政政务公开渠道,丰富民政政务公开内容,强化社会参与,健全监督管理机制等方式,实现了民政政务的立体公开、全面公开、主动公开和规范公开。在全省率先完成“金民工程”试点任务,实现了所有全民政业务的网上连通。加大具有济南民政特色的互联网服务系统开发力度,阳光民生服务系统、信息比对系统、电子养老地图系统等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民政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

  “十二五”期间,我市民政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但也存在诸多矛盾和问题:一是民政工作社会化程度不高,多元主体参与民政服务的积极性不高,在聚智、聚力、聚财全面推进民政工作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民政法律法规政策严重滞后,民政法律法规的立、改、废进程迟缓,不能适应民政事业快速发展的新实践,成为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瓶颈;三是基层民政力量仍然薄弱,专业人才匮乏,信息化、标准化程度不高,与基层民政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的形势不相适应。

二、“十三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环境和需求

  党的十八大确立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布局,将社会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为保障民生和以社会建设为着力点的民政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民政事业面临新的挑战。“十三五”时期,我市经济规模和财政收入增速放缓,收支矛盾加剧将长期存在,民政事业发展面临新的挑战。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民政托底线、保基本的压力加大;人口高龄化、空巢化、失能化日趋明显,传统意义上的家庭关系和养老观念将发生重大变革,新型社会福利体系亟待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步伐加速,亟需加快民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社会结构加速转型,民政服务对象诉求更加多样,基层社会治理难度加大;民政事业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尚未得到根本扭转和解决,民政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仍有一定差距,全面深化民政事业改革任重道远。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怀着“大爱之心、爱民之心” 做好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围绕市委、市政府“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的中心任务,坚持以做实做亮“贴心民政”服务品牌为抓手,弘扬践行“奉献、担当、团结、向上的济南民政精神,健全完善民政“六大体系”,切实履行保障基本民生、发展基层民主、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支持军队和国防建设的职责,着力推进民政工作体制机制创新,保持省会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好势头,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服务全局。将“以人为本”作为民政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切实增强基本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体、优抚群体、特殊群体生活保障水平,使其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2、统筹谋划、协调推进。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研究和把握民政事业发展规律,围绕“六大体系”,突出民政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科学谋划,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推动民政服务从完善补缺向适度普惠转变。坚持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合理配置民政资源,促进全市民政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3、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发挥各级政府在民政事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理顺政府、社会、市场的关系,进一步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民政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统筹民政资源要素,形成促进民政事业快速发展的整体合力。

  (三)发展目标

总的目标是:到2020年,保障基本民生、创新社会治理、服务国防建设、优化社会服务功能明显增强,法治化、信息化、社会化、市场化、标准化、精细化水平显著提升,六大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形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相协调的发展格局,民政事业整体发展水平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1、城乡一体的新型救助体系规范有效。社会救助水平持续提高,城乡困难家庭基本生活得到较好保障。推进建立城乡一体化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强化与脱贫攻坚工程衔接,有条件的区统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符合资助条件的低保、五保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95%以上获得资助;五保人员、低保对象医疗救助住院自负费用救助比例分别提高到90%80%

  2、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强化。进一步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创新社区治理服务体系。积极开展村(社区)协商民主工作,大力推进社区治理暨养老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推动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多层次、立体化的社区服务体系,形成参与广泛、权责明确、协调有力、资源整合、运行高效的现代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在全市打造一批具有泉城特色、管理服务模式领先的和谐幸福示范社区,促进城乡社区逐步达到《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指标体系》要求。

  3、社会福利事业加快发展。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残疾人享受到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福利服务。推进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救助困境儿童提标扩面。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新建居住小区按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已建成的住宅小区按每百户不少于15平方米的标准调剂解决。不具备养老服务设施的老社区或现有设施达不到规划和建设指标要求的,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予以解决。

  4、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全力支持配合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优抚安置对象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军休干部生活待遇和政治待遇落实到位。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的目标。维护优抚对象合法权益,强化烈士褒扬工作,传承红色基因。力争有3-5个烈士陵园达到省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级别,推进光荣院建设,年轮流休养优抚对象达5000人次。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退役士兵培训率达到90%以上,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安置率达到100%

  5、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更加规范。行政区划设置更加科学合理,地名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婚姻、收养登记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基本殡葬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殡葬服务网络基本建立。推进移风易俗,以核心价值观引领生命教育。骨灰存放、树葬、海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比例达40%以上,城乡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覆盖到乡(镇)、村(居),全市平均火化率达到或接近100%,全市50%的殡仪馆达到国家三级馆标准,10%达到国家二级馆标准。推行地名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

  6、社会组织管理创新发展。数量不断增加,结构不断优化,自身素质不断提高,参与管理、提供服务的能力显著提升。全市平均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超过10个,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数达到20万个,登记管理业务基本实现网上办理,建成覆盖我市所有社区的社会组织服务(孵化)平台,全市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基本实现全覆盖。

  四、“十三五”民政事业工作重点

  ()以完善阳光民生救助为重点,健全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健全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8项制度为主要内容,以社会力量参与为重要补充,以核对机制、监督管理、法律责任3项措施为保障的“8+1+3”阳光民生救助体系,建立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和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继续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实现对生活困难家庭的分类救助。加强五保供养和农村低保、社会福利等制度的衔接,推进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探索实施公办民营、购买服务、协议委托等管理运营新模式,不断提高专业服务水平。加强社会救助与扶贫帮扶工作衔接,发挥好民政兜底保障作用。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救助对象逐步向低保边缘家庭延伸。积极推动县(市)区全面建立救灾综合协调机构,健全市、县、乡镇(街道)三级减灾委员会工作网络。开展灾害保险试点工作,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救助应急联络员、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专家队伍建设,探索实施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灾害评估。

  加强基层慈善组织网络建设,提高知识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创新善款募捐方式,建立多种形式的慈善基金,广泛募集慈善资金,进一步壮大慈善基金规模。开展“朝阳助学”、“康复助医”、“爱心助残”、“夕阳扶老”、“情暖万家”五大救助工程,继续实施“慈心爱家”、“关爱农民工”、“蒲公英爱心活动”、“关爱军人困难家庭”、“乡村精准扶贫”、“夕阳温暖工程与牵手关爱行动”等新品牌工程以及肾衰竭患者血液透析救助和特困群体日常救助,提高救助项目规范化运作水平,提升慈善救助能力。加大对慈善支持和领导力度,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慈善服务项目。大力弘扬慈善文化, 加大慈善激励和褒扬力度,提升全民慈善素养,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以创建和谐幸福示范社区为重点,健全完善城乡基层民主自治体系

  在城乡社区治理方面,深入开展和谐幸福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推进村(社区)协商民主规范化建设,提升城乡自治和服务水平。开展村(社区)协商民主建设,增强村(社区)协商主体多元化,建立分层协商制度,推进村(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构建社区公共服务综合受理窗口,推行“前台一口受理、后台分工协同”,扩大城乡社区服务有效供给,健全城乡社区服务设施网络,到2020年实现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农村社区综合设施覆盖率达到50%。结合“互联网+社区”,扎实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整合社区公共服务信息资源,拓展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应用,努力在社区构建实体受理窗口、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四位一体”的社区多样化、信息化服务格局,到2020年,城市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覆盖率达到60%,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覆盖率达到30%。推行社区“四社联动”治理机制,建立健全新型社区治理体系,强化社区自治功能,到2020年,城市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10个社区社会组织。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加强以社区办公服务和公益性用房为主体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努力打造一批服务设施完善、服务人员素质高、服务水平专业的现代化农村社区。

  ()以发展养老服务业为重点,健全完善社会福利体系

  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一体发展,进一步加大政府购买居家养老力度,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管理、运营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开展养老服务教育培训、研究交流、咨询评估和第三方认证等服务。健全完善养老业扶持政策,强化政府资金引导作用,推动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建立健全市县两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发展各类志愿者服务组织。创新养老机构运行模式,实现从单纯供养办院模式向养老、照护、康复、临终关怀服务相互衔接的服务模式转变。健全完善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保障孤残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和残疾人权益。加强局属福利机构建设,满足三无智障人员、精神疾病患者等对象的入住、抚养、治疗需要。继续实施“明天计划”、“重生行动”、城乡低保家庭0-18周岁的先天性心脏病免费手术、“齐鲁福彩助残行动”,提高孤残、贫困未成年人及城乡低保肢体残疾者的福利保障水平。深化国有社会福利企事业单位改革,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继续开展各项公益和救助活动,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救助对象的心坎上。

  (四)以支持配合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为重点,健全完善党委领导、军地互动、政策落实、社会参与、融合发展的双拥优抚安置体系

  积极配合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做好相关承接和服务保障工作。创新拥军支前保障模式,不断完善丰富拥军保障内容。广泛开展科技拥军、智力拥军、文化拥军和社会化拥军活动,大力推进双拥工作由行政推动为主的单一模式变为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模式。深化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忧患意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相关要求,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协调配合,积极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加强军供站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军供保障能力。大力推进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城乡均等化,持续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水平。深化基层优抚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强优抚信息系统建设,健全完善优抚基层工作网络,提高优抚对象管理服务工作的社会化和精细化水平。丰富优抚对象精神抚慰内涵,增强关爱优抚对象社会氛围。健全完善专项制度和措施,解决优抚对象医疗、生活、住房等方面的困难。强化烈士褒扬工作,传承红色基因,弘扬主旋律。加强对烈士纪念建筑保护单位的维修改造,以市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的整修改造为重点,不断提升全市烈士纪念建筑保护单位的管理维护水平,提高服务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的功能。加大优抚事业单位建设力度,充分发挥康复、供养、休养作用。加强复退军人精神病网络化防治模式建设,提高医疗服务的保障范围和水平。加大退役士兵培训宣传力度,不断完善培训基地建设,拓宽退役士兵安置和就业渠道,落实好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的有关优惠政策。积极完成军休干部接收安置任务,认真落实军休干部政治、生活两项待遇,建立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服务管理新模式,努力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五)以提升服务水平为重点,健全完善以婚姻殡葬、区划地名为主要内容的专项社会事务体系

  加强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完善婚姻信息数据,全面推进结婚登记免费颁证服务和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开展收养子女家庭评估工作,规范完善收养登记审批程序。大力推进殡葬改革,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实现基本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殡葬服务设施,加强殡仪馆基础设施建设和节能环保设备更新改造,加强城乡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殡葬需求。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建立生态殡葬奖补制度。健全完善农村红白理事会,开展生命教育,推进移风易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规范化建设,健全四级救助管理服务网络体系。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县级尽快建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积极推进行政区划调整,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和城市空间结构,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加快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发展。健全完善界线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平安边界建设创新发展。大力提升地名公共服务水平,弘扬保护地名文化遗产,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

  (六)以培育创新为重点,健全完善新型社会组织体系

  推进社会组织管理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 进一步深化社会组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审查工作。大力培育发展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降低准入门槛;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实行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对直接登记范围之外的其他社会组织, 继续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的管理体制, 县级以上登记管理机关配备不少于2名专职工作人员。稳妥推进政社分开,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支持社会组织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作用。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明确登记管理机关、行业主管单位、综合管理部门职责,加强对社会组织负责人、内部治理、资金使用、业务活动、对外交往等方面的管理监督。扶持一批示范社会组织和公益慈善项目,建设一批示范带动作用强的社会组织服务(孵化)平台, 深入创建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实施社会组织人才培养工程,建立社会组织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培训制度。扩大社会组织专职人员比例, 推行秘书长聘任制。以社会组织党建为引领,完善社会组织内部治理,健全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民主管理、民主运行机制。推动建立党委、政府与社会组织信息沟通机制,支持社会组织广泛有序参与民主协商,拓宽社会组织参政议政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推进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社会组织自律和信息公开。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完善社会监督举报受理机制,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建立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和“黑名单”。推动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及时取缔非法社会组织。

五、“十三五”民政事业保障措施

  (一)加强民政创新创制

  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供和强化社会服务,突出“人、钱、制”三大问题,着力从体制机制上探索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和途径,切实增强民政事业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

  (二)加大投入保障力度

  坚持民政事业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增长,拓宽资金筹措方式和途径,不断提高对各类民政服务对象的保障水平,适度扩大民政服务的覆盖范围,使民政对象和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加快推进福利彩票事业发展,努力扩大福利彩票发行,增加民政事业发展资金来源。

(三)加快民政法制建设步伐

以推动民政立法进程为重点、提高民政执法水平为核心、创新民政法治监督机制为手段、健全民政法治机构队伍为保障,全面提高民政工作法治化水平。加快立法进程,积极推动重点领域立法。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民政执法水平。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认真实施“六五”依法治市规划,深入开展“七五”普法教育,夯实依法行政基础,加强法治民政建设。

  (四)进一步加强民政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对民政工作者的综合培训和业务人员的专项培训,进一步提升民政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夯实民政工作基础。抓好社区和村干部等重要人群的培训工作,提高他们处理基层事务、服务民政对象、化解基层矛盾、增进基层和谐的本领。加快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完善社会工作教育培训机制、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选拔流动机制、职业评价和保障机制、人才激励机制,加大社会工作岗位设置开发和人才培养引进力度。到2020年,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或达到同等能力素质的初级以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5000人。

  (五)全面加强民政信息化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

  升级改造市、县、乡、村四级民政单位互联互通信息高速公路。建设一支懂技术、精业务的民政信息化人才队伍,实现民政业务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提高民政服务和管理水平。加快实施“互联网+民政”建设,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民政工作深度融合发展。整合内外部信息资源,以民政基础数据库和业务数据库为基础,建设我市民政综合大数据,利用大数据计算对信息资源挖掘分析,实现民政业务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考。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抓好政务公开在基层民政部门的普及和延伸,进一步深化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

  济南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6年1228日印发

  • 上一篇:
  • 下一篇: